苏小草sxc 发表于 2017-12-22 09:48:55

苏小草:《道德经》中的‘知和’与‘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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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草:《道德经》中的‘知和’与‘知常’


‘知和’与‘知常’是《道德经》中的重要概念,相关的描述是这样的:‘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终日号好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大意是,坚守道德的人啊,能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互不伤害;骨弱筋柔相握而固为一体;岂不知牝牡之阴阳和合乃天地之精的造化;鸟儿终日美妙地歌唱而不哑,和气之至也;认识到和气则是常道(德),认识到常道(德)则是明理;明理助生道德而祥和,不明理败坏道德而恃强;贪欲无度、专权武断而恃强凌弱则衰败,它是不道德造成的,不道德必早亡。

以上论述遵循这样一种逻辑:道德(含德之厚)——阴阳和合——和气——常道(德)——明理——益生(道德),反之,‘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显而易见,在这里,阴阳和合、和气、常道(德)、明理,这些均是伦理概念,是道德概念生成而生助道德概念的概念。‘含(道)德之厚’,道德概念是先验的、超验的绝对存在;‘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伦理概念是日常的、经验的相对存在。‘含(道)德之厚’生成‘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生助‘含(道)德之厚’;道德概念生成伦理概念,伦理概念生助道德概念,两者是生成与生助的关系。或者说,只有保有道德概念的绝对性‘含(道)德之厚’,才能生成伦理概念的相对性‘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只有保有伦理概念的相对性‘知和曰常,知常曰明’,才能生助道德概念的绝对性‘含(道)德之厚’。

基于此,运用到现代道德伦理学之中,道德(平等、自由)原则是绝对存在的概念,是先验和超验的绝对存在,故而保有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的绝对性而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准则是相对存在的概念,是日常和经验的相对存在,故而保有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相对性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尊贵于保有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的绝对性而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此之谓:‘道生之,德畜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生生不息;和气于保有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相对性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此之谓:‘物形之,势成之’,‘万物负阴而抱阳,冲(理)气以为和’而益生曰祥。

我们知道,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构建的是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构造的是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它是一种和谐而有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那么,‘和谐’来自于哪里呢?只能来自于‘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即保有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相对性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在这里,遵循对立互补的因果律,责、权、利相符,不存在绝对的权力或权利也不存在绝对的责任或义务,人性因丰满而舒展,人与人之间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天道无亲、博爱济众,公平正义、众异一体,于是,和谐的社会关系便产生了。‘有序’来自于哪里呢?只能来自于‘含(道)德之厚’,即保有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的绝对性而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以构建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在这里,遵循三极之道的玄同律,人人生而平等、自由,人格因独立而健全,人品因高贵而神美,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于是,有序的社会秩序便生成了。因此,和谐而有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保有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的绝对性而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和保有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相对性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的生成,它是一种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天道无亲、博爱济众,公平正义、众异一体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道法自然’,尊道贵德理直,‘含(道)德之厚’、‘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它便是‘无为而无不为’事半功倍的天下大治之‘正道’,即文明的发展史。

与之相反,不和谐而无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怎样的呢?又是怎样产生的呢?毫无疑问,它们存在于上述道德价值伦理体系的悖反机缘之中,其一,把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相对化而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以构建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在这里,遵循‘一阴一阳之道’的大同律,人人生而不平等、不自由,人格因猥琐而卑微,人品因卑鄙而丑陋,人与人之间等级特权、尊卑贵贱,于是,无序的社会秩序便生成了;其二,把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绝对化而践行尊卑贵贱-权力支配或寻租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不相符的社会关系,在这里,遵循‘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责、权、利不相符,一部分人行使绝对的权力或权利,另一部分人履行绝对的责任或义务,人性因庸俗而干枯,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争权夺利,弱肉强食、成王败寇,离心离德、分崩离析,于是,不和谐的社会关系便产生了。因此,‘道反自然’,悖道离德理曲,不和谐而无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把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相对化而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和把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绝对化而践行尊卑贵贱-权力支配或寻租的伦理经的生成,它是一种等级特权、尊卑贵贱,尔虞我诈、争权夺利,弱肉强食、成王败寇,离心离德、分崩离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道反自然’,悖道离德理曲,以礼当道、无道缺德,‘不知常,妄作凶’、‘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等级)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它便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得不偿失的祸乱天下之‘邪道’,即文明的灾难史。

总之,和谐于知常明理以遵循对立互补的因果律,保有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相对性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有序于尊道贵德以遵循三极之道的玄同律,保有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的绝对性而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以构建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而不和谐于不知常罔理以遵循‘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把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绝对化而践行尊卑贵贱-权力支配或寻租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不相符的社会关系;无序于悖道离德以遵循‘一阴一阳之道’,把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相对化而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以构建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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