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sxc 发表于 2017-5-28 10:21:24

苏小草:自爱是一种美德

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5-28 14:53 编辑

苏小草:自爱是一种美德


‘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道德经》


‘道法自然’,人类是自然的产物,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一种财富。人们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创造财富,并把它带入与他人的竞争之中,以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从而推动历史的发展与进步。因此,人类是寻求利益的高级动物,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在为自己的利益作出安排。可见,人类追求自然的财产权是天赋的,不可移让、不可剥夺,故,保障每一位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是人性所需、国家之要。

由于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且具有不同的人生,一个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包容不同价值取向的自由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自主选择自己价值取向的自由和平等权利,选择本身就是爱自己。‘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爱自己,即自爱是人类道德之光的源泉,是人类灵慧的产物。正是它,把每一个人的理想与现实生活密切联系起来。正如我们不能把别人的快乐作为自己生活的惟一目标,我们也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尽管每一个人都有对生活的不同感悟,但都能寻求到自己的喜怒哀乐。真正的和谐社会是唯一和人的本性相符的现实理想社会,它坚守的统治原则是公平与正义,保障每一个人自主选择不同的生存价值与目的。

一个国家至上的极权体制,它的统治原则是革命与斗争。在这样的社会里,‘理性’是编造的谎言,到处充斥着野蛮的无知与盲动;‘思想’是灌输的迷信,意识僵化呆滞,生机全无;‘道德’是威权的承诺,良知泯灭,正气荡然无存;‘人性’是撕裂的至善,至善的花始终接不出至善的果。长期以来,由于人类对自我认知的不足,作为一种价值尺度,无能于确定人性的本质,亦无能于构筑符合人性发展要求的科学制度体系,于是,随波逐流堕入意识形态‘圣言’的沼泽地。意识形态的本质是维护一种特权制度,它不仅是极权专制制度的‘遮羞布’,也是权贵利益集团的‘护身符’;它不仅是权力腐败和政治恐怖的‘喷雾器’,也是权力崇拜和政治投机的‘还魂丹’。故,历史上,‘听圣言,不逾矩’,‘以德治国’的伪道学往往如‘时尚’的服饰表演,层出不穷、光怪陆离,一茬一茬地迎合统治集团的偏好与利益诉求,沦为麻痹、愚弄和剥削百姓的工具。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生命的存在决定了一个生命体存在的本真价值与意义,生命体的任何价值判断都是与涉及其现实利益的真相息息相关的,道德价值判断也不例外。作为一种观念存在,道德是人类在寻求生存意义过程中,指引和纠正自主选择、实现价值的‘理性’(康德:先验理性、经验理性和超验理性)决定的。人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种价值,生命的根本目的在于有尊严地活着,只有躯壳没有灵魂的僵尸,相对于生命价值而言,是毫无意义的。因此,敬畏生命、尊重人性、崇尚个性,理应成为社会中每一个人生存的最基本道德价值目标。

在一个多元的社会里,不管人们的价值取向如何,人活着就是为了寻求有价值与意义的自由生活,而且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懂得依据主客观条件不断地作出自主选择以矫正自我。因此,道德的本质在于选择,选择不分对错,但,选择决定是非。选择往往是受个人意志支配,人一旦为某种功利的目的作出选择,就会偏离选择本真价值的方向,从而失去选择本真价值的机会,人的自由度和创造性随机就被削平了。真正的自由包括自主选择生与死的道德。人的生是追求幸福感,人的死是追求满足感,双向交通、生死自然。

盲目和无知的非理性选择会导致错误的行动和结果,从而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尽管这种伤害可以通过矫正的行动给予弥补,这种弥补因无能于免除自责而获得满足感,并不能赢得除心安之外的任何额外道德价值。因此,任何给人类带来灾难的高调理想、任何构建在‘假设’基础上的制度框架,在社会意义上,都是不道德的,没有任何道德价值。

现世中的‘我’,不仅是一个‘善’与‘恶’相影随的本我存在,还是一个具有宇宙意识和泛生主义情怀的超我存在,即天道、人道、地道,三足鼎立、互制互衡的超我存在,‘我’的最高境界是彻悟我、寻觅我,并最终实现我,达到‘天人合一’的超绝境界。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它是生命的价值。生命不但要面临繁衍生息,还要面临衰老和死亡。任何人的生都是平等的,都不能用‘轻重’或‘贵贱’衡量,因为,人的生不是为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寻求牺牲的壮烈行动,而是要在死之前,寻求到本我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人是为理想、满足感和尊严而活着,社会生活中,只存在劳动分工的差异,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别。‘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一个禁锢思想言论自由、生活在恐惧和幻想之中,从事邪恶目的人,即使拥有无尽的财富和无边的权力,就意义上讲,是没有任何价值的生命,更不应该成为人们膜拜的偶象。因此,不择手段、不惜代价,为一己之私而损害公共利益的生命是没有价值的生命。也即是说,人类的自由选择是对生命质量的矫正和改善活动,而不是子虚乌有的终极理想国。在纠错中前行、审慎抉择,实现本我生存的价值与意义,即实现自我,而获得满足感,是一个自然人最高的道德目标。

自爱是一种美德,既然人类的自然道德是在自我实现中,创造出有尊严的自由生活、丰满人性并最终赢得满足感,那么,为别人的错误承担历史和社会责任就是不道德的。既然不是自己创生的罪恶,何必非要沉迷于‘礼乐’的遮掩呢?在当下的生存中,自爱不仅包括寻求正当的自我利益,还包括对别人追求利益的过程给予监督和矫正。一个公民社会,任何人都没有义务对伤害个人自由和公共利益的错误行为视而不见。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的纠错者,而非旁观者,因为,维护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从根本上说,也是维护自身的利益。

民主社会的道德价值伦理旨在丰满人性,长生平等、自由精神,缔造真善;专制社会的道德价值伦理在于阉割人性,泯灭人的平等、自由精神,制造伪善。西方民主国家,引领主流文化发展的往往是勇于说真话,以文化批判和捍卫公民权利为己任的‘独立人格’,而专制国家,引领主流文化发展的往往是专擅说假话,以歌功颂德和践踏公民权利而生存的‘妓性人格’。前者的社会主流意识是自知自爱、‘比好不学坏’,释放光明与温暖,产出正能量,助推社会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后者的社会主流意识是无知自虐、‘比坏不学好’,凝结冰冷与阴暗,制造负能量,阻碍社会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因此,一个社会阙失平等、自由精神必然繁殖权力崇拜,权力崇拜必然创生极权制度,而极权制度是滋长拜金主义的温床。拜金主义的实质是功利主义驱使,权力与财富相媾合,人性极度异化的产物。拜金主义泛滥是极权社会制度性腐败的主要形式和具体表征。

在一个公共道德价值伦理急促溃败的极权社会里,很难存在任何一个人的个人利益、自由与价值是完全合法和道德的,每一个人都是集体的受害者。在公共利益掩护下,一部分人堕落成了‘公共财富’的‘奴隶’(占有者);一部分人在‘公共利益’的盘剥下,丧失了起码的尊严和生存权益,背负起一个空无一物的躯壳。贪污腐败道德沦丧,贫富不均民怨沸腾,真相不彰正义不存,天灾人祸物欲横流,是这种社会体制的真实写照。可见,抛弃一切陈腐的观念与恶俗陋习,以开放的胸襟摆脱‘囚徒的困境’,构建现代公民社会,融入世界现代文明,才是我们能真正拥有未来的现实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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