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 发表于 2016-5-27 20:39:22

碧翰烽:从女子电梯遭猥亵看物业管理是失败制度!?

  小区女性业主下班回家,被陌生男子尾随进入小区大楼电梯,在近两分钟时间里,遭到男子强行拖拽和猥亵。这是5月22日晚10点57分发生在成华区阳光100米娅小区内的一幕。时隔近16个小时后,当事人及小区邻居通过“直播成都”新浪微博将该事件上传网络,引起轩然大波。物业公司事后回应,事发前保安移步至办公室接水去了……(成都商报2016年5月24日)

  又是一起涉及女性安全的案件,这样的事越来越多了,就必须引起越来越多的警惕。

  此前酒店遇袭的“弯弯事件”是在公共场合,而此番女子遇袭却是在自己家门口。如果说在自己家中都得不到安全保障,何况又还是在小区的公共场合,不由得引发人们的很大担忧。

  在这起小区遇袭的事件中,有三个细节值得一提:一是小区保安不在岗位上;二是小区门禁系统存在漏洞,小区通过地下车库可以不经任何门禁系统进入楼房;三是遇袭女子母亲曾听到有人喊救命,但没听出是女儿的声音。

  首先看第一个细节,即使保安是在岗位上,就眼下中国的大部分小区,又有多少保安能够真正保障我们业主的安全。可以说,现在的小区保安大都是些老大爷,恐怕连自己的安全都难以保证。为什么?因为请老人价格低,特别是年满60岁后,又不用买社保了。

  其次,就目前的物业管理制度,应该是比较糟糕、失败的一个制度。曾经有位企业老板说过,中国有一项失败的制度就是物业管理。一是就物业公司而言,企业不像企业,行政不像行政,本应是以服务为主的,可总是以管理者自居,存在明显的行政管理思维,把业主当管理对象,而不是服务对象。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究竟谁是真正的老板?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业主是老板,可这个老板往往很难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和做法,似乎是一个花钱请的“大爷”。更为荒唐的是,物业公司只要是绑着了开发商和房管部门,就完全可以有恃无恐了。三是关于物业公司的功能,主要是什么?有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仅拿安全保障来说,这应是基本的功能,可是现实中如果真是小区业主家中发生盗抢案,物业公司会不会有责任呢?还真是难说。如果这个都不保证,我们要物业干什么?就是收收钱、搞搞卫生吗?

  最后,还有一个社会问题让人揪心,就是人们的“围观”心理,“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许多小区居民之间的关系,往往是互不认识,互不联系,互不帮助。据媒体报道,“我当时在屋里看电视,听到有人喊救命,但没有听出是女儿的声音。”遇袭女子母亲忍不住哭出声来。

  也就是说,其母亲听到了有人喊救命,但因为不是女儿的声音,所以就麻木不仁,没有出手甚至也没有起身。曾经有人说过,如果真是在小区遇到了什么威胁,最好别喊什么“救命”,而是喊“起火了”,因为“救命”是他人个人利益,而“起火了”却关乎大家利益。想想这里,不也觉得特别寒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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