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 发表于 2016-10-24 00:53:55

张敬伟:一亿人入户,权利是核心

  国办日前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方案提出: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房、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1.您从整体上如何评价该《方案》?

  《方案》很好,是通过差别化落户的方式,使不同城市的非户籍人口都能在城市落户。这是户籍制度改革最为彻底的方案。如果方案落实到位,1亿非户籍人口能在城市落户,将是户籍制度改革--真正取消城乡二元结构的最大成果。而且,也体现中国城市化的新水平。

  不管《方案》落地时遇到多少阻碍,在各城各地能取得多少成果,《方案》都充满了直面矛盾的现实主义精神。方案所提到的制约非户籍人口落户的诸多限制和障碍,让人感觉《方案》戳到了痛处。如何化解这些限制和障碍?《方案》很明确--关键还是要看城市治理者是否有足够开放的胸怀和亲民情怀,突破现有城市户籍制度的桎梏,让城市里的所有人群都沐浴在同权待遇的阳光之下。

  从《方案》到现实,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还会遭遇诸多难题。但《方案》不是一张废纸,而是已经定案的顶层设计,各城各地执行效果可能不一样,但不能不执行。全球化和城市化的大背景,倒逼各地城市治理者不能局促于不合时宜的“围城”中,否则城市就缺乏凝聚力、向心力的软实力。

  2、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上,有哪些“拦路虎”?

  一是制度性障碍。户籍制度虽然不合时宜,但是这一制度渗透进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形成了固化的制度性障碍。这一制度性障碍,不仅折射城市二元结构,也凸显城市差别,更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形成了难分难解的逻辑关系。由此引发的后果是,管理者基于管理便利或者说懒政思维,不愿意对户籍制度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

  二是公共资源的有限和公共服务的不足。中国处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户籍制度改革也是进行时。前者导致不同城市普遍存在着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不足,后者则导致全国性的人口大流动--除了城乡之间的流动,也包括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在此情势下,非户籍人口和户籍人口很难享受到平权待遇。城市治理者在给予非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也不积极,因为这样将会带来外来人口对户籍人口的“抢食”,从而引发户籍人口的不满。总之,公共资源不足,城市治理者也只能“内外有别”。

  三是一二线热点城市表率作用不到位。人口流动的趋势是,更多人口流向一二线热点城市,外来人口在这些城市落户极难。尤其是四大一线城市,这些城市的户籍人口在教育、医疗和工作等基本公共服务享有让人“眼红”的特权。因而,在非户籍人口入户上,这些城市的治理者设置了极高的门槛限制,譬如积分落户、纳税和社保缴纳年限限制等。热点城市的确存在着人口压力、环保、交通等诸多压力,但在城市包容性、开放性,尤其在非户籍人口人口入户上做的不够好,没有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因而,《方案》要落实到位,一二线热点城市首先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怎样使外来人口真正融入所在城市?

  外来人口融入所在城市,说白了是和户籍人口拥有同城同权待遇。细化一点,就是享有同样的公共服务,拥有和户籍人员一样的市民获得感。说起来是常识,做起来却很难。

  户籍制度改革从破局到试点到全面推开遭到《方案》,改革一直在进行,始终未停歇,但是基于利益因素,改革步伐太小,成果并不显著。有些热点城市,在外地入户方面设置了过多的门槛,从而挡住了绝大多数的外地人,只有少数精英才能拥有入户机会。一些少城市,却又走向另一极端,为了城市化而强制“农转非”--但不管如何,外地人都难以享受城里人的待遇,依然是作为城市里的“第二等级”边缘人,难以融入所在城市。

  让外来人融入所在城市,一是要将户籍制度改革进行到底、落实到位,让非户籍人口顺利入户,真正享受到户籍改革的红利;二是改革要按照顶层设计的要求--譬如按照《方案》,不同城市可以实施差别化措施,但不能为难和刁难非户籍人口,更要去除一些自利或懒政式的壁垒和障碍;三是对不同城市的户籍改革要有事前布置、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督查,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人口大流动的趋势已经形成,用户籍制度作为城市治理的防火墙不可持续。拥抱外来人口,让其融入城市,成为拥有归属感的市民,是每个城市的现实使命。让外来人口融入所在城市,关键还是看城市治理者是否敢为、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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