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根据国际法的一些判例,尤其是最近刚出的一个判例“毛里求斯诉英国”(Mauritius vs. UK),中国所主张的菲律宾提出的争端实质上是一个主权问题,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在这里,技术上的判定和主权是难以分开的,比如你说渚碧礁是低潮高地,那就什么都没有了,以陆定海,连陆都不是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中国说,我对这个东西是主张主权的,或者说中国的主张说双方已经有协定了,这些东西都是可以去争议的。但是问题在于,归根结底这个争议必须是在庭上提出来,才能够影响仲裁庭。你影响不了仲裁庭的话,他这个判决做出来了就做出来了。这是根据合法程序建立的仲裁庭做出的裁决,你能把它诋毁到哪里去?所以如果参与的话,中国的很多说法都是有道理的,我觉得在很大程度上能影响仲裁庭。如果当初参与的话,这个案子甚至在管辖权问题上,中国都可能赢,或者到现在大家都还在纠缠着管辖权问题,而不会这么快地一致意见地判下来。
(如何打好南海舆论战?)实际上,因为中国不参与的原因,在第一步的舆论战中已经大大的落后了,可以说一开始就输了,现在就是想尽办法去弥补的问题了。至于说如何打好舆论战呢(笑),这是确实是有点比较中国化的问题了,把它视为一场战争,(笑)视为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当然在中国的语境下,这样问是可以接受的啦!不过我可以提建议呢,第一点,一定要去改变那些比较僵化的陈旧的话语体系,要用别人可以接受的语言,尤其是要用大家可以接受的国际法的语言去阐述你的观点。现在有很多各国大使在报纸上,国外的报纸上发表的文章,说实话,内容千篇一律,而且比较教条,比较僵硬,没有一种娓娓道来的感觉,我觉得很难为当地的受众所接受。而且有些发表的文章,在发表之后,第二天、第三天就被当地的报纸啊、或是当地的专家啊批驳,而且人家的批驳都是引用的国际法的观点,所以一定要在自己的话语体系上做一下改进,在很大程度上你要去说国际法的语言,一定要speak the language of international law !也不是做不到,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在举办奥运会期间,因为西方国家有一些人抵制奥运会,所以傅莹发表了一篇文章 ,我觉得那篇英文是很好的,很感人的,很讲道理的,按照像我在英美国家长期生活的人的感觉,也可以接受这种说话方式的,也就是说中国的外交官或政府官员也不是做不到这一点,但是说一定要用心啦!
亚云:王老师说的我们都感同身受,的确因为南海问题我们都在国外受到了不少的责难。但是危机也是转机。目前我们的舆论和话语体系,也是在很艰难的突围阶段。speak the language of international law !
一个方式就是,你要派自己的学者,而且是功力比较深厚的学者,研究的很扎实的学者去跟国外的的学者去接触。我前面说过,这个裁决本身是有很多问题的,它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事实上这个裁决出来之后,有一些英美的学者,包括牛津的一个副教授,就发表了一篇蛮好的文章,就指出了仲裁庭在法律上的一些缺陷,他的文章我看了,很扎实,很有道理,你也不用去收买他。有很多一些客观的人士愿意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去分析。学者影响别人的前提是自身的研究比较扎实,而自身的研究要扎实的话呢,说实话要在国内有一个宽松的,允许说话、允许讨论的研究环境,说实话,很遗憾我自己的观察是没有。在南海问题上,在一个外交无小事的气氛下,一些国际法律问题就被转化成了一个极其神秘的,极其神圣的外交问题,就不能谈,不能自由讨论。甚至是在体制内部都没有一个Free exchange of information,在体制内部都无法集思广益,那么你也拿不出最佳方案来。所以呢,要放开国内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