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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5-31 15:38 编辑
苏小草:和谐社会需要自然道德
按:平等、自由是道德的核心价值,一个阙失平等、自由精神的社会,必然是个自然道德败落,腐朽堕落的社会,伪善是其道德的唯一标榜。
意识的无限性与行为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并不完美,人类在认知自我时,天然的不完全是个既定的事实。因此,人类必须在过往的经验中,时刻反省自己、感悟人生。过往经验的本质功用在于召唤人们遵循自然的道德并拥有自爱的美德。犹如一把不完美的尺子不可能拥有完美的刻度,任何人都无法设计和度量自然道德,任何试图改造自然法的行为都是愚蠢的。但,由于无视自然法,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狂妄的人类往往生活在一种掩耳盗铃式的自我欺骗之中。正如鲁迅所说的‘阿Q精神’,这种自我欺骗,在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对于稳定的道德秩序而言,自我欺骗的矫正就成为一种必然。由于自我欺骗的矫正是人类经验概念的产物,源于人类向往完善和探寻自我的心理本质,那么,人类活动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以自爱为标识、回归本我的漫长矫正过程。因此,和谐社会必然是一种在自然发展中的纠错制约机制,而不是‘一劳永逸’求全机制道德定性的文本意义。
犹如模拟一场战争永远优于发动一场战争,矫正机制的确立永远优于行动的结果至上。正如,文明有文明的道德:讲理论道;野蛮有野蛮的道德:以暴易暴,光明的美德是开放,黑暗的美德是禁闭,在道德世界里,道德市场与价格围绕价值的自我调节的自选商场并无不同。平等、自由是道德的核心价值,道德市场交换的是正义原则,同情是正义的价值,情真意切;美德是正义的价格,德高望重。走进这个市场,平等自由交易的人越多,道德市场就越繁荣,到处充斥着美德;平等自由交易的人越少,道德市场就越萎靡,到处弥漫着堕落。就像价格体系协调各种经济力量的消极反馈一样,倘若我们用政治手段干预或标识正义的价格,建立所谓的正义奖惩分配体系,那么,美德就会偏离正义的真正价值,随之,正义就会堕入功利性的投机,导致伪善欺诈泛滥成灾,久而久之,人的同情心便随之麻木了,其终极的后果必然是美德不存、道德沦丧。
现实中,不难发现,在一个丧失正义原则的社会体系结构里,‘道德’无一例外是受特色的意识形态污染的。在那里,道德伦理学本质上就是一种投机的厚黑学。由于不存在本真的道德,所谓的‘美德’只能折射出功利的单调色彩。倘若正义的原则是遵守所谓道德‘圣言’设定的‘礼乐’律条,或曰:非礼勿用,‘违约’就可视为道德的沦落,那么,任何根据‘非礼勿用’达成约定的罪恶利益交换,都可视作坚守了‘道德’。于是,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就会成为当然的时尚,甚至于会上升为一种‘美德’,如此岂不悲哉!因此,道德不是‘圣言’的约定,而是一种平等的实在、自由的选择和追求。现实中,约定的道德不仅成就不了美德,而且会麻痹人的同情心,沦陷于诡诈虚伪,最终破坏整个社会的正义法则。事实证明,满嘴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以德治国’不仅徒劳无功而且荒谬无耻,它不仅不会助长美德,还会摧毁社会的基本道德价值伦理。
人是自然的产物,每个人生命都是自己的一种财富,都有自己独特的运行轨迹,天赋人权,计较个人利益是与生俱来的,倘若一个社会把人当作‘奴隶’使用,以胜算未来,是不可能做到和谐的。正因如此,鼓动或强制公众无私地献出自己的利益,只能助长自利的人性疯狂地奢望不劳而获,而无助于激活无私的美德自发捐出自己的利益,以救助亟需帮助的人。因此,只有在一个‘自在自得’的自利机制发挥作用的机制中,才能有效消解人类盲目的自利行为,社会的整体利益才能得到真正增进并实现最大化。一个和谐的社会,和谐的价值在于自然的和谐,即劳动分工在机会均等的自由选择中流动,否则,整个社会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懒惰、寄生和异化的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信守每一个人都具有基本的道德价值判断能力,正义和自由的规则是向全民开放、接受全民检验的,绝不偏袒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以增进无差别的公共利益。因此,和谐社会必然是一种纠错制约机制主导下的自由民主社会。
在一个功利主义泛滥的社会体系结构里,只存在盲目干枯的人性和貌似和谐‘稳定’的秩序。它正是在迷失自我的颂圣情结支配下,一叶障目、扭曲的人性叶公好龙非理性个人崇拜的结果。因其伴随的是自爱的阙失、奴性的疯涨,道德之光在强力呼喊的拯救声中,不仅不会越烧越旺,风行过后,还会旋即熄灭。因此,在一个中央集权专横跋扈、道德价值判断变幻莫测的社会里,必定潜伏着深刻的危机,所谓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只是一种虚幻的梦境,根本就不存在。真正的和谐社会只告诉每一个人如何达到更多的目的,而不确定每一个人具体的目的是什么,因为,它承认每一个人都具有本己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而这种价值与意义不具有预先设定的先天目的,每一个人的生存目的都处在主观与客观的随机矫正之中,当下的生存才是最真实的。和谐社会应该是一种个人自由与个性价值最大化的普世社会,而不是以维护某种强权为目的,抹杀公民个性价值与各项公民权利的特色社会。
自爱是一种美德,美德的源泉是自爱。维护自身的自然权利和社会权利是自爱的本质诉求和表达,‘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一个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平等是民主社会的基石,自由是法治社会的秩序;民主长生公平,法治伸张正义。一个自由、民主、法治与市场经济连带确立起来的社会,才可能是一个生机勃勃,充满美德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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