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为利益或是其它的问题而互相拉扯,结果诱发了其中一方的心脏病,由于当时没有及时抢救或是抢救方式不正当,他因为心脏病发而死亡了,此时相互拉扯一方就害怕自己要坐牢,拉扯诱发心脏病死亡怎么量刑?看看深圳离婚律师对此介绍。 一、拉扯诱发心脏病死亡怎么量刑 要先认定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该罪就按它的相关规定量刑,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有期徒刑3年到7年之间。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则没有刑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杀人中止过失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1、对于“故意杀人中止”的解释为:行为人产生故意杀人意愿并且做出了犯罪预备,或者在还没有实行完毕就放弃了犯罪的想法和行动,没有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为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不予以处罚或者从轻处罚。对于中止犯罪的要求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中止犯罪的有效性。也就是因为行为人的故意杀人行为中止了;而没有对他人造成生命危险,此为故意杀人中止。 2、在行为人虽然中止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之后,没有完全阻断或者阻止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而导致他人死亡,此为犯罪中止过失致人死亡。 3、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上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死亡的结果,罪犯的表现为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其中的自信过失是行为人能预见他人的生命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受到一定的威胁;而且自己认为能够防止他人死亡的后果发生,由于行为人对自己的能力、技术、对避免他人死亡的预防措施过于自信;并且轻信不会产生对他人造成死亡的结果,最后还是发生了他人因为行为人的不当行为而死亡。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是指本应预见并且有义务预见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因为行为人的疏忽大意而没有重视导致他人死亡,也是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拉扯诱发心脏病死亡怎么量刑?要是因为拉扯而诱发另一方心脏病发病,就算经过法律认定没有具体责任,在良心上也会过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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