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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的道统:孝道与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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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15: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3-30 15:26 编辑

荒谬的道统:孝道与中庸之道
                   文\苏小草


‘道’是绝对的概念,是世界观的载体:三生万物道一体;‘理’是相对的概念,是方法论的载体:对立互补因果理;两者合为一体,是全息逻辑的载体:对立互补的三极之道,即‘道理’。把‘道’相对化是霸道的产物,把‘理’绝对化是无理的生成,把‘道’相对化和把‘理’绝对化是霸道无理的行径,霸道无理必然造成悖道离德理曲。无论是‘孝’还是‘中庸’只可能是相对的概念,不可能是绝对的概念,应属于某种‘理’的范畴,一个是孝之伦理,一个是中庸(内斗)之法。因此,在试图寻求‘孝’和‘中庸’与‘道’连体中,孝道和中庸之道的说法是荒谬的。

从哲学意义上讲,儒学是本末倒置、颠倒世界和逻辑的产物,即绝对‘道’的相对主义和相对‘理’的绝对主义,它是彻头彻尾的‘歪理邪说’。两千多年来,不知道却佯装知道,把未来和希望埋葬了;不论理却佯装论理,把过去的悲剧遗忘了;不讲道理却佯装讲道理,把世界和逻辑颠倒了。这就是一个儒文化为主流意识的中国的真实写照。而如今,面对世界的发展潮流,清醒地认知自我,我们已无退路,只能抛弃孔儒文化传统,沿着普世文明的大道,奋力前行。


(一)孝道辨析:道德观和伦理经

古有‘百善孝为先’之说,这也是国人引以为豪的有关‘孝道’的经典名句。倘若我们认真推敲一下,很容易就能发现它的荒谬性。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善’既是世界观的载体又是方法论的母体,是绝对的概念,‘真’与‘美’则是相对的概念,故而有‘止于至善’的说法。由此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如何才能体现出‘至善’呢?就世界观而言,世界是祖宗创生的,祖宗是创世之初世俗神话里的‘人神’,故而敬畏和报恩祖宗就成为必然,‘孝弟忠恕、礼义廉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层级递进、等级分明,如此‘孝道’的概念应运而生了。‘孝’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它与‘道’连体就映证了这一点。无‘孝道’则无‘仁德’,无‘仁德’则无‘政道’,‘孝道’最终归结到‘权力’上,顺服权力、权利只能出自权力,这就是国人传统道德观的逻辑程序。换句话说,在‘孝感动天’的传统意识中,‘孝’是国人对宇宙和世界认知的最根本性思考,是构建‘至善’世界秩序的逻辑本体。就方法论而言,‘伦理’的相对性被‘道德’的绝对性取代,从‘二元论’陷入‘一元化’极端思维的泥沼,如此,固化的思维惯性只能随波逐流,失去变易和创新的能动性。也即是说,不知‘道’而言道,道、理不分,一任‘道’的绝对性恣意强暴‘理’的相对性,无论因果;一任‘理’的相对性滥情乱伦‘道’的绝对性,无法可效。国人在追求‘至善’理想或伦理学的同时,不仅遗忘和迷失了本我的存在,也阉割和糟蹋了道理的真谛。

我们知道,‘真’与‘美’是绝对的概念,不是相对的概念,它们才是人类世界观的本真载体和天然母体,是人类‘至真、至美’道德观的始源存在和终极归宿。而国人的道德观被‘止于至善’的伦理学绑架后,‘真’与‘美’的绝对性惨遭毁弃,跌入相对化的黑暗之途。自此,我们在追求‘至善’的理想中,变得盲目又自大、狭隘又无知,转而被自己一把推进‘至恶’的现实,坠入幽深无底的精神黑洞之中。于是,‘真假莫辨、伪善不恶、以丑为美’当仁不让、登堂入室,甚至于成为趋之若鹜的时尚,这就是国人惯常‘以虚假当真、以伪善作乐、以病态为美’的思想文化根源。它们依次再现的是虚无之‘真’、虚伪之‘善’和虚荣之‘美’。无道可尊钟情牵手无德可贵,但凡一切难得糊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既猥琐卑微又目中无人,既不愿正视自己又无意直面真在,心甘情愿地堕入自我欺骗的眩晕之中。可以归纳出其变现的路径:把无道无德的等级观视作天经地义的‘道德’论,把无理取闹的造神(圣贤)论视作义不容辞的‘伦理’观,即取用‘一阴一阳之道’把‘道德’相对化,取用‘阳尊阴卑、对立统一’把‘伦理’绝对化。简而言之,把‘道德’的绝对性嫁接到‘伦理’的相对性上,而后再把‘伦理’的相对性转嫁到‘道德’绝对性上,从而混淆和模糊‘道德’与‘伦理’的严格界限,以构建蔑视和践踏个体尊严与生命价值的集体主义或家天下‘人间天国’的等级伦理秩序。由此可见,为融入世界现代文明,驳杂去陈、追本溯源,回归‘道德’的绝对性,确立‘伦理’的相对性,是当前中国再造新文化的必由之路。

基于以上逻辑分析,对于‘百善孝为先’之说,即使不便持彻底否定的态度,我认为,应该将其改造成‘百善孝为理’为宜,至于‘孝道’之说,应该将其还原成‘孝理’之论。因为,惯常而言,‘孝’与‘慈’是相生相成的,均是相对的概念,两者合为一体,才可能更接近‘爱’的真意。无慈之‘孝’是愚谑,无孝之‘慈’是罪恶,无论是‘慈’还是‘孝’,倘若绝对化都是不人道的,甚而创生出人间横祸。比如,传统中,‘郭巨埋儿’是‘孝’绝对化的产物,应该是无道的结晶;‘护犊噬母’是‘慈’绝对化的生成,应该是无德的悲情。无论是‘郭巨埋儿’以行孝还是‘护犊噬母’以彰慈,都是一种受虐或施虐的变态心理作祟的焕发,都是对人类基本道德价值伦理的亵渎、扭曲和玷污。事实上,它们不是‘善’的自然溢显,而是‘恶’的功利暴露,是野生动物的伦理法则,不值得赞许更不值得提倡。诸如此类,我认为,遵循契约论,仁与义、忠与信同样是相对的概念,两两互补生成,当属理论,否则,权利与义务不相符,必然会造成是非不分、理乱情也乱的混沌无序状态。这也是孔圣人‘民(小人)无信,不立’转而‘(官)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的混账逻辑成因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之相应,由于儒家学说的倒行逆施、混淆是非,国人‘止于至善’的思维惯性也是此起彼伏、长盛不衰的。事实上,‘善’只可能是相对的概念,是人类适应当下生活情境的一种心理暗示或感知,在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它是持续生成、淘汰和演化的,不存在永恒不易的‘至善’。对于儿子而言,‘郭巨埋儿’倘若是‘至善’的话,郭巨草菅人命是不是很凶残,那个可怜的孩子是不是很无辜?对于母亲而言,‘护犊噬母’倘若是‘至善’的话,母亲以残报怨是不是很卑贱,自残互害、嫁祸于人的罪恶会不会愈演愈烈!因此,‘至善’的本质是一种恶,而且是极端的恶。‘止于至善’同样是一种恶,而且是造恶,应该将其变更成‘止于至理’方才是正道。

说到这里,有人或许会想当然地抛出‘中庸之道’的噱头消解‘止于至善’说辞的荒诞,事实上,同样没有道理。在儒学中,‘中庸之道’有舍首去尾、折中取用之义,然而,以‘道’观‘中庸’,真与假、美与丑显然是不可以折中的;‘中庸’以‘理’论,矛盾普遍存在的客观性只能在是非曲直的明辨取舍中逐步消除或化解,显然也不是一句‘中庸’的大话就能旋即吹散的!事实上,作为一种方法论,‘中庸’以‘道’标识,这种作法本身就是荒谬的,或者说,即便是所谓的‘中庸’也只能以‘理’论,而不能以‘道’观,而‘理’旨在取直,而非‘中庸’。比如,在一些实用科学技术领域,‘理’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而更新、升级或换代的,实践中,形式逻辑遵循‘对立互补’的因果律,在不断矫正中纠偏纠错,‘理’之取直是关键要素,不应该也绝不能用所谓的‘中庸’一概忽悠。可见,无论何种情况,作为一种方法论,倘若以‘中庸’取用,只会阻碍理论的发展、创新和实践,是没有任何积极的价值与意义的。关于这一点,它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需要恪守或打破的伦理规范并无本质不同,都是演绎一种形式逻辑的复制或再造程序,‘中庸’实在是拖泥带水、多此一举,此论有投机取巧、浑水摸鱼之嫌。

从以上辨析可以发现,国人传统的‘道德观’和‘伦理经’是紊乱不堪,甚而是不可理喻的,从根本上说,在儒学的长期熏陶下,‘听圣言、修圣为、不逾矩’,国人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上述问题,也不屑于厘清其中的逻辑关系。于是,我们背负着传统,却踏上了毁灭自己的旅程,我们满嘴着仁义,却掉进了罔顾事实的陷阱,既阙失本真的道德观又阙失真正的伦理经,争来斗去,你死我活焦头烂额,一塌糊涂地折腾了数千年,至今似乎依然没有大的改观。把‘道德’与‘伦理’混为一谈,这不仅是国人匮乏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使然,也是奉儒学为圭臬,糊涂生死、不思进取和固步自封的必然。如此简单、清晰的逻辑问题,21世纪的今天,国人不但拒绝思考、体悟,更是胡搅蛮缠、无意反省,痴人说梦、坐进观天,真是活该挣扎在痛苦的深渊!

至此,可以作一个小结:百善孝为理,孝慈乃一体;孝道实为谬,孝理方可行;止于至理则知善,止于至善不知理;仁义忠信当理论,中庸之道无意义。生而平等、自由是现代文明的道德观,也是全息逻辑的逻辑本体,它是恒在的、绝对的;博爱伦理是现代文明的伦理经,也是全息逻辑的逻辑形式,它是变易的、相对的。平等、自由与至真、至美之道相沟通,博爱伦理与善行之理相关联,平等自由的道德观与博爱伦理的伦理经共同构建出现代文明的全息逻辑图式,即‘真、美、善’的道德观和伦理经。既自虐又虐人,等级伦理构建的是一种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秩序;既自爱又爱人,博爱伦理构建的是一种平等关系的自由秩序。背负传统的包袱,再度出发,结局已经注定,要么徒劳无功要么一场噩梦;放下传统的包袱,再度出发,结局也已注定,要么迎来光明要么走出迷宫。


(二)中庸之道:理论创新的陷阱

‘中庸’是历代大儒坚持不懈宣教的一种方法论,也是国人津津乐道的所谓‘国学精粹’之一。‘中庸’的实质内涵是什么呢?它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是否具有真正的价值和积极意义呢?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当下,这是个亟需厘清和面对的实际问题,我们可以具体分析一下。

一般来说,作为一种方法论,‘中庸’是指‘折中取用、勿行极端’的一种行为模式,它与‘道’的绝对性融为一体,又称‘中庸之道’。在儒生们看来,‘勿行极端’非‘中庸’莫属,前因是‘勿行极端’,后果是‘折中取用’。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只要‘折中取用’就能‘趋利避害’有效规避极端行为的发生,故而‘中庸’是绝对正确的行为模式,这就是‘中庸之道’标榜的具体涵义。

更深层次地讲,由于‘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意识,很多情况下,‘勿行极端’的确具有‘趋利避害’的显著效果。由于‘勿行极端’的说辞恰好吻合了人们‘趋利避害’的本能意识,藉此‘折中取用’的行为逻辑‘中庸’便顺势降生了,而且成就了天经地义的绝对真理。换句话说,‘中庸’构建的是这样一种行为逻辑关系:趋利避害——勿行极端——折中取用。不可否认,实践中,倘若这种逻辑关系复制出的结果是完全正确的,无疑‘中庸之道’的说法也是成立的。关键在于,此种逻辑关系是否一定成立,倘若不一定成立,实践中,它的结果又是什么,这才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正视的问题。

我们知道,‘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意识,对于每一个自然人而言,几乎是难以克服的,它具有天然的稳定性和普遍性。可见,倘若‘勿行极端’能发挥‘趋利避害’的真际效用,也应该具有‘合理性’。事实上,日常经验可知,‘趋利避害’与‘勿行极端’之间的确存在某种确定的可能性联系,关于这一点,是不能够也无须否认的。比如,暴饮暴食可能导致胃肠疾病,故而‘勿行极端’节制饮食;急速超车可能导致灾祸发生,故而‘勿行极端’谨慎驾驶,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应该说,‘趋利避害’与‘勿行极端’之间的确存在某种必然的‘合理性’逻辑关系,不应予以否认.。实践中,‘趋利避害——勿行极端’构建出的逻辑关系是成立的,那么,‘勿行极端’与‘折中取用’之间是否也存在这种逻辑关系呢?由于传统的惯性思维使然,面对这个问题,许多人会想当然地作出肯定的回答。或许国人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传统的认知与事实结论往往南辕北辙,如此毫不奇怪。

仅从感知上讲,‘折中取用’与‘勿行极端’之间似乎存在某种必然的联系,事实上,这种认识是一厢情愿、经不起逻辑推敲的。我们不妨拷问一下:暴饮暴食可能导致胃肠疾病,故而‘勿行极端’节制饮食,节制饮食应该是合理的,那么,这种‘合理’能等同于‘折中取用’吗?急速超车可能导致灾祸发生,故而‘勿行极端’谨慎驾驶,谨慎驾驶也应该是合理的,那么,这种‘合理’也能等同于‘折中取用’吗?‘合理’到底是指什么?‘折中取用’能否等价标的‘合理’?如果不能,它还具有‘合理性’吗?‘合理’是一种理性思维的产物,‘合理性’是‘合理’的生成。‘合理性’在于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各种主客观条件,以真正达到‘趋利避害’的实际效果,而‘折中取用’是无论青红皂白,盲目地掐头去尾以取中了断。

可见,无论‘合理’还是‘合理性’与‘折中取用’都不可能是同一个概念。或者说,无论‘合理’还是‘合理性’都不能等同于‘折中取用’,‘折中取用’标的‘合理’是荒谬的,同样,代理‘合理性’也是荒谬的。确切地说,‘折中取用’是一种感性思维固化的产物,而‘合理性’是一种理性思维感化的生成。因此,人类的行为逻辑应该遵循‘合理’或‘合理性’,而非‘折中取用’。关于这一点,可以进一步举例说明,以便能够得到更清晰直观的认知。例如,在技术进步基础上,工程师们先后开发出三款电脑软件系统:1.0版、2.0版和3.0版,以满足不同客户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生活需要。接下来,我们可以用‘合理性’的方法论和‘折中取用(中庸)’的方法论分别推导出其产生的相关结果,以阐释和明确两者的界限和区别。

1、采用‘合理性’的方法论得出的结果:当2.0版本出现后,1.0版本逐步被2.0版本取代;当3.0版本出现后,2.0版本逐步被3.0版本取代。如此以来,从低级向高级演进,版本持续更新换代,理论创新推动技术进步的同时,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比好不学坏’,先进的版本终究要取代落后的版本,新事物终究要取代旧事物,以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这就是‘合理性’。

2、采用‘折中取用(中庸)’的方法论得出的结果:当2.0版本出现后,在1.0版本与2.0版本之间‘折中取用’1.5版本;当3.0版本出现后,在1.0版本与3.0版本之间‘折中取用’2.0版本。如此以来,低级的不去高级的难行,不但阻碍新版本的及时普及和应用,而且很可能阻断更新版本的出现。因为,取用1.5版本的时候,就已宣判了2.0版本的死刑;取用2.0版本的时候,就已宣判了3.0版本的死刑,2.0版本和3.0版本均九死一生、阻力重重,还有研发更新版本的必要吗?‘比坏不学好’,倘若2.0版本难产,甚而难以避免继续采用1.0版本的可能,出现某种退化的情况也在预料之中。于是乎,理论创新推动的技术进步就这样被无情扼杀在摇篮之中了。

综上可见,长期以来,在理论创新和科学技术领域,为什么中国始终落后于西方国家就不言自明了。关键就在于沉浸在儒文化的‘酱缸’里,抱着‘中庸’的心灵鸡汤喝着混沌不开的生姜浆糊,国人早已丧失了最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事实上,按照‘中庸’的说法,当1.0版本、2.0版本和3.0版本同时存在时,1.0版本和3.0版本都应该是极端的产物且被抛弃,‘勿行极端’的结果只能取用2.0版本,那么,这种作法难道不是一种极端思维作祟的结果吗?不只是一种极端思维行为,而且是一种不可理喻的野蛮和无知!也即是说,‘理’都是相对的概念,不是绝对的概念,这个世界上,只存在极端的‘中庸’不存在极端的‘合理’,倘若有人说存在极端的‘合理’不存在极端的‘中庸’,只可能是一种思维错觉。所谓的‘中庸’只是利用人们的思维错觉,以‘勿行极端’的美妙托辞,掩盖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实质罢了,实践中,‘折中取用’只可能是一种极端思维支配下的‘怪异’行为模式。日常生活中,混淆是非、无论因果和死不论理,就是舍‘合理性’而取‘中庸’的必然恶果,因此,践行‘中庸’只可能把人们牵引进抱残守缺、罔顾事实之极端思维的泥沼之中。事实上,‘中庸之道’只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奉行功利主义的政客或文人损人利己、欺世盗名以愚弄百姓的一种‘法术’而已。

至此,或许有人会说,‘中庸之道’不是要寻求真理,而是要寻求妥协,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应该具有某种‘合理性’。问题是,3.0版本的出现不是要立马报废2.0版本,甚至1.0版本,而是要确立最新版本能够被广泛应用,继而开拓和展望持续创新和发展的前景。这种‘合理性’要求本身就具有‘妥协’的意涵,它坚持的原则就是平等自由地‘讲理’。没有原则的‘妥协’只可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也不具备任何‘合理性’,‘中庸’本身就是‘不讲理’,哪来的‘合理性’!因此,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在平等自由的天空下,寻求‘合理性’以奔向永恒的光明;而非在‘中庸之道’的魔术中,寻求被‘糊弄’以沉入久远的梦境。

就方法论而言,‘中庸’是感性思维固化的产物,是一种极端思维的再现,故而其始终扮演的是摧毁逻辑理性和绞杀理论创新的角色。可以断言,实践中,只要‘中庸’成为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这个社会就不存在任何逻辑理性,更不存在任何具有真正价值的创新理论。为什么国人惯于胡搅蛮缠却不擅长‘讲理’?答案:践行‘中庸之道’的必然。可以这样说,无论一个人还是一个民族,只要践行‘中庸之道’就不可能懂得如何‘讲理’,在理论创新和技术进步上只可能是无计可施、一败涂地。揭开‘中庸之道’虚掩的面纱,从根本上说,它的实质就是‘不讲理’,实践中,它应该就是‘不讲理’的代名词,除了阻碍理论创新和技术进步外,毫无实际的价值与意义。因此,‘中庸之道’不只是理论创新的陷阱,还是窒息华夏文明的绞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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