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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捍卫主权者不能被审判——评7名香港警官因涉嫌殴打占中骚乱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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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1 00: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媒体报道,2014年香港占中骚乱期间,七名香港警官涉嫌把公民党前成员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脚踢。法官杜大卫怒斥七名被告令警队蒙羞,令香港声誉在国际中受损,而七人对曾健超袭击是非常严重,不能被判处缓刑。七人被判囚两年。
(洋人法官杜大卫)

  据明报报道,第5被告陈少丹另一控罪被判囚一个月,同期执行。
  七名被告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50岁)、观塘区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31岁)、观塘区反黑组警长白荣斌(44岁)、观塘区反黑组警员刘兴沛(40岁)、东九龙总区刑事总部警员陈少丹(33岁)、九龙城区刑事侦缉警员关嘉豪(34岁)及观塘区反黑组警员黄伟豪(38岁)。
对此,香港警界表示强烈不满。

  读者应该还记得2014年香港占中骚乱过程中发生的事情。
骚乱分子设置路障阻碍交通。
骚乱分子打砸立法会大楼。

  读者应该也没有忘记2011年发生在民主的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相比这些占中的骚乱暴徒,占领华尔街运动者可是文明多了。

  不过,美国奥克兰和纽约警察使用警棍清场,事件演变为流血冲突。
许多人都是这样被带走的。

  作为香港的前殖民者的英国又如何呢?2014年11月19日,英国伦敦抗议高校学费上涨的学生罢课游行活动演化为骚乱。
  在各种街头抗议活动中,英国平民被警察打得头破血流的情况,也很常见。
  尽管这么多人头破血流,但是,截至目前笔者没有听到美国或者英国警察因为在镇压类似骚乱中采取暴力而被起诉并被判刑的消息。

  笔者个人揣测,英国是杜大卫法官的祖国。不知道杜大卫法官,怎么评价其祖国的警察的所作所为?这样的行为,是否让英国警察蒙羞,让英国的声誉受损呢?他是否愿意解释一下,在民主典范的美国,镇压占领华尔街运动的警察,是否有人被捕?镇压大大小小的骚乱的警察,是否有人被判刑入狱?美英法官不判他们入狱,这是否是一种失职?如果香港警官让警队蒙羞,那么美英警官是不是让警队蒙受奇耻大辱?

  相比美国警察和英国警察的行为,香港警察是文明多了。事实上,正是因为香港警察太文明,迟迟没有采取类似美国警察和英国警察的惯例行动,才导致占中运动愈演愈烈。

  为人不能双标,杜大卫法官显然违背了这一点。究竟是谁,让香港的声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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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集团都明白,除非有明确的贪污腐败行为,否则不能对执行公务的警察动辄秋后算账。

  这就如同不能对战场上执行作战任务的士兵秋后算账一样。执行作战命令的士兵,即使有过激行为,也不应被追究。战后,不能随便起诉士兵过失伤害罪、纵火罪、爆炸罪……电光火石之间,他们很难反复斟酌,妥善处理每一个细节。如果坚持秋后算账,那么每个士兵在作战过程中,都会心怀忌惮,担心自己在日后成为背锅侠。

  坚持秋后算账必然束缚士兵的手脚。最终,他们的选择必然是宁可枪口抬高一寸,也不愿意精确命中目标。他们更不愿意舍生忘死,奋勇向前——临阵犹豫,可能被敌人杀死,奋勇作战,可能在战后被追究。与其这样,不如临阵退缩,既不会被打死,也不会被追究。最终,这样的部队必然士气低落,不战自溃。

  同理,如果每一位警察在占压骚乱者的过程中,都担心自己日后成为背锅侠,被秋后算账的话,那么骚乱是镇压不下去的。结果,必然是镇压行动失败,小骚乱发展成大叛乱,最终政权被颠覆。

  很显然,一个政权如果不希望被颠覆的话,那么在警方与骚乱者激烈冲突的过程中,在骚乱者随时可能采取激烈行动,甚至无所不用其极的时候,就不能束缚警察的手脚。

  这就是美国警察和英国警察在镇压示威的过程中,把对方打得头破血流,但是却没有受到追究的根本原因。

  因此,如果按照外籍法官的判决,要求7名警官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可以预期,比占中规模更大、更激进的新的骚乱很快就会再次发生。当然,也许新的骚乱已经在酝酿之中。届时,警察队伍将人心惶惶,处于半瘫痪的状态,镇压骚乱毕将支付更大的代价。不仅如此,骚乱甚至可能彻底失控。

  杜大卫法官以7名香港警官“让警队蒙羞,让香港声誉受损”为借口,坚持要他们承担刑事责任,必然导致警察队伍瘫痪,无力镇压骚乱。或者说,在日后的骚乱中,束缚香港警方的手脚。

  洋人法官这样做的目的何在,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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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的占中骚乱,挑战中国政府对香港的主权。香港警察镇压占中骚乱是维护中国政府对香港的主权。

  审判维护中国政府对香港主权的7名警官并将其判刑,这是赤裸裸地挑战中国政府对香港主权的行为。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分析过,主权是社会的基础。没有统一的主权,谈不上稳定的社会。

  主权,简单地说,就是这块地盘谁说了算的最高权力,其他一切权利都由主权衍生而来。主权者是这块地盘的最高权威,拥有最高暴力,有裁决、否决一切行为的权力。主权者并不限于个人,也包括内部结合紧密的小群体和强有力的组织,比如当年的贵族,或者今天发达国家的大资产阶级。

  在没有主权的地区,人们采用枪炮决、刀剑决、拳脚决。有了主权的地区,在主权的统一的最高暴力的威慑下,人们把枪炮、刀剑和拳脚收起来,彼此之间停止争斗和迫害,和颜悦色地心平气和地讨价还价,最终彼此达成妥协。

  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是建立在主权者搭建的平台上的,主权是一切社会安定和基本秩序的基础。

  没有绝对统一的暴力,社会秩序将迅速荡然无存。整个社会,不会实现人人相亲相爱实现世界大同,而是会迅速陷入所有人与所有人之间的战争之中。所谓,社会之中的所有公民之间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契约建立联盟,最终形成民主社会不过是一句笑话,切不可当真。

  《权力的游戏》之中,九大家族杀得天昏地暗,读者们应该能充分体会这一点。中国历史上,二三百年一次的大规模内乱,也反复证明了一点。

  任何一个人,如果认为主权过大,有必要缩小,那么他就必然服从另一个能够限制主权的权力,也就是一个比主权更大的权力。所谓三权分立,其实都是统一在一个主权者(即大资产阶级)的权力之下。

  一个有统一主权的地区,任何维护主权的行为,比如香港警察镇压占中骚乱者,都是决不能被审判的。审判维护主权的行为,就意味着有一个更高的主权者的存在。现有的主权者是否能够使用绝对武力捍卫自己,要取决于这个更高的主权者的态度。那么这个更高的主权者,就是实际的主权者,现政权能否存在便取决于他的态度。

  任何一个主权者,为了维护主权,都不惜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各国为了维护主权,可以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并不限于逮捕威胁主权安全者,剥夺他们的财产、自由、生命,甚至内战。

  这些不惜伏尸百万,流血漂橹的行为,在民间是极大的暴力,是违反法律的,必然受到主权者的严惩。对主权者来说,则是合理、合法的,是对抗来自来自境内外一切威胁的必要手段。一方面,因为主权者无法向更高的主权上诉,必须使用武力保卫自己的存在。审判这样的行为,就等于剥夺了主权者自卫的权力,颠覆了政权。另一方面,那些挑战主权者的人,不承认主权者的权威,自然也难以得到源自主权的保护。

  换句话说,如果香港外籍法官有权对香港警官维护主权过程中的行为秋后算账,那么这些外籍法官就是香港的最高主权者。香港警察能否镇压骚乱,骚乱会不会失控,香港政府是否会被颠覆,能否存在,都要看他们的意思。

  至此,人们不禁要问,香港,就是中国的香港,还是外籍法官的香港?究竟是谁,对香港的事情有最终发言权?!

  事实上,对主权者和维护主权者的审判权,只能来自战场。对主权者来说,胜利者获得审判权,失败者被审判。所以,历史上只有新政权的“王”有资格审判旧政权的“寇”——比如,克伦威尔审判并处决查理一世,解散、放逐保皇派的军队;比如,德川家康审判并处决石田三成,迫害、放逐关原之战中属于西军的武士。

  除非英军或美军击败解放军,否则外籍法官是无权审判维护香港主权的7名警官的。他们没有资格!

  洋法官,在中国人的地盘上,审判维护中国主权的香港警官,这是滑天下之大稽。

  主权是打出来的,不是谈出来的。如果洋人认为香港是块宝地,退出殖民以后还不想放手,觊觎香港的主权,可以与解放军公开地较量较量。如果打得赢,还可以像他们的祖先一样霸占香港。否则,想偷偷摸摸使用鬼蜮伎俩窃取香港主权,中国人是不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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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丛林世界中,在各国普遍得寸进尺的时代,主权问题没有谈判的余地,绝不能绥靖。否则,迟早面临失去对本国领土部分地区的主权或者被迫采取更激烈的行为的两难抉择。

  自古以来,用金钱(支票本)在敌对国家制造骚乱,极大削弱敌对国家的国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各国常用的伎俩。任何一个希望自立自强的国家,对此都不能坐视不管。

  看过日本电视剧《坂上之云》的人,大多会知道号称间谍之王的明石元二郎。
  明石元二郎(日文名:あかしもとじろう?,1864年9月1日—1919年10月26日),日本陆军大将,天才的特工王者,台湾日据时期的第七任总督,日俄战争期间资助发动俄国1905年革命,把俄国腹地闹的天翻地覆,被称为一人可抵十个师团的人物,代表作《暴动的指南》。

  日军副总参谋长长冈外史说:“明石大佐一个人就等于十个师团”;德意志帝国皇帝威廉二世也说:“明石元二郎一人,其成果超越日本满州20万大军“;日本史学家说:“没了乃木希典大将,旅顺也拿下来了(最后在旅顺战役中亲自指挥的是儿玉源太郎总参谋长)。没了东乡平八郎大将,日本海大海战也能赢。(山本权兵卫海相起用东乡平八郎的理由是很奇怪的:“这小子一贯运气好” 。起草作战计划的是联合舰队的第一参谋秋山真之)。但要是没了明石元二郎大佐,日本决不能赢得日俄战争”。

  明石元二郎的做法在今天依然普遍存在。在核大国之间不能使用武力直接冲突的时代,采用鼓励骚乱、发动暴乱的方式削弱敌对国家的手段,上升为大国之间冲突的重要甚至主要手段,其重要性甚至超过直接战争。

  对美国及其盟友来说,在中美利益冲突加剧,矛盾上升的时期,利用香港牵制、削弱中国,是正常的,也必然会采取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香港警察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镇压骚乱,那么香港迟早必然陷入更大的骚乱。

  “要依靠民意,但也不能忘记步枪!”——这是列宁说的。能够捍卫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只有暴力,必要时刻要不吝使用暴力。尤其是在一小撮人在境外资金支持下积极运动,伪装民意,试图颠覆政权、削弱主权,损害中国根本利益的时候。

  在香港警察履职尽责,却无法保卫自己的安全的时候,大陆有必要采取坚决行动,表明自己的立场,给予香港警察毫无保留的坚定的支持。

  在这种形势下,解放军有必要在香港宣示主权。这种宣示行动包括并不限于对那些不遗余力地破坏中国在香港主权的少数敌对分子没收财产,并采取逮捕、审判、驱逐出境、监禁、处决等必要的暴力。

  解放军驻港部队不是摆设,不是仪仗队,有必要维护大陆对香港的绝对主权。解放军驻港部队有必要让前殖民者明白,什么叫解放军之怒!

  没有当年的志愿军之怒,东北亚不会有和平;没有解放军之怒,一国两制就难以确保一国。

  法律为统治阶级服务,先打服了,然后设立宪法,搞选举——阿富汗、伊拉克、车臣,哪个不是这么搞的?美国独立战争不是这么搞的?先把亲英派放逐了,剥夺了财产,驱逐出境以后,才建立美国。对不承认中国对香港有绝对主权的反对派分子,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该驱逐的驱逐,然后立法,搞选举,有什么不行?做了,也不过是仿效洋人当年的做法而已。

  在世界丛林中生存,需要手持大棒,面带微笑——只有在有决心随时可能用大棒粉碎一切不友善行为的时候,对方才会充分体会到,我们面带微笑,不愿轻易使用大棒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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