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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世华事件再现广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暴力滥用职权执法,真实版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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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3 13: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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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案材料

  我是黄清辉,男,身份证号码:440924197107173432,地址:广州市花都区

  案发经过本人按照实际而陈述如下:

  2018年11月21日,凌晨12点半左右,我接到我司工人莫海强的电话,电话号码:135-8007-9700,电话中他告诉我,他和他的女朋友XX吵架了,他女朋友一气之下了打报警电话,他很生气他女朋友报警,见到警察来就离开了,并告诉我他有一辆车牌号码是:粤K32Q76  小轿车,在位于广州花都区海布高速入口约20米处停放,车是停在路边并已锁好。叫我帮忙到现场去看看情况,我接到电话后就步行到他告诉我的地方,我到达现场时拿了一部手机,我看到不远处有警车在,警车车灯在亮,离我约八米到十米左右远,靠近约30米见到有二个身穿警服的人正在拖车,想把该小轿车拖走。我就站在约30米地方看,有一名警察坐在车里,另一名警察在车边,坐在车上的警察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说朋友叫我来看他的车。警察问我,车是你的吗?我回答:“不是,车是我老表的。”该警察爆粗口大声骂我要走开,我说看一下都不成吗?那名警察说不准看,我说不可能看一下都犯法吧?这个时候我往车边的路边围栏往前走,走到约离警车有十多米,我完全没有搞清楚什么状况下,后面突然有个人,把我按倒在地,不停地击打我,用一条不锈钢的铁棒猛烈地没有节制地不停地殴打我。

  

  我清楚记得,当时旁边还有一个警察在看,居然也没有作出任何的反映,制止同行粗暴野蛮的执法行为。打人警察自己承认是广州市罗冲围高速一大队交警的警号016920,在对我实施殴打过程中,打我的时间约5至10分钟,如果我有出声说一句话,就打一棒,打到我不准说任何说话,不准开口出声,当时我不能说任何说话,打人的警察说,如果我再说话直接拘留,我不敢说话了。他要我拿身份证,我打电话叫我兄弟拿过来,我兄弟帮我把身份证拿过来,给他看了。我叫兄弟离远一点打110报警,不要给他们发现。警察把我身份证查完后,我问他,我到底犯的是什么法,他没有回答我。

  自从我被打以后,我想站起来,怎么也都站不起来了,我多次报警要求处理。两个小时都没有警察到现场。最后救护车把我送到医院,我在医院检查身体时,有一个观看的警察到了医院,还有一个保安、另一个派出所警察了解情况,用笔记录了一下。等到我的检查结果出来了,他们都在医院了解到我被打伤的诊断结果后派出所警察就走了。只留下打人的警察在医院和我交谈,警号是016920的人可能知道事情不料,真诚地向我认错误,希望原谅下,叫我医好再处理这事情。

  现在,我回忆起当晚被打的情形,都不能睡觉,失眠,精神受到刺激,恐惧不能睡觉,被打得疼痛难忍四肢麻木到现在也不知道用什么言语表达我的痛苦,描述我难过的心情,健康的身体莫名其妙地的被损伤,可能会因此而伤残,成为残疾人。请问在光天化日之下,警察居然暴力行凶,这同杀人放火的犯罪份子有什么区别,作为人民的警察有土匪恶霸的习性存在,蛮不讲理,配做人民的好警察吗???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年,这名警察在没有任何的事实与理由的情况下,不分青红找白暴力伤害我和知为,我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你手中所拥有的权利也是人民给予你的,你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执法要公正、公平、阳光执法,却不料因为他的行为给我终生带来无比的伤害请,请相关部门能正确、实事求是地依法处理该案件,追究该名警察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备注:我本人在住院期间2018年11月26日有发信息告知打人者,但是对方不闻不问所以我在没有医药费的情况下我只好放弃住院治疗,希望有关各界人士为我主持法律公正,还我公道。

  本人签名:黄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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