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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杰:网络约车落地细则制定不能太短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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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00: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兰州市城运处已制定出《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意见》和《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网约车新政,给司机戴上紧箍咒还是松了绑?车主们希望新规正式出台后,不要完全限制司机的主动性。(8月16日《兰州晚报》)

  7月28日,交通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颁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终于获得合法的地位。交通部新任副部长刘小明在网约车新政、出租车新政出台的新闻发布会上直言,“这次改革我们根本的目的是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方便不方便,这是我们评价的标准。”

  不管是指导意见、暂行办法,还是交通部负责人的表示,都在释放着为网络约车服务松绑的意思,这就决定了网约车的监管应该朝着人们群众高兴、满意、方便的方向着力。然而,以兰州等地为代表的一些城市,在网约车细则的落地上却是短时到让人失望。其细则也是违背与交通部的政策精神的。

  梳理兰州等城市的细则,一些规定让人啼笑皆非:一是,试图限制网络约车的数量,甚至直接给一个城市的网约车数量下限制令。二是,试图通过给网络约车涂上专用标示等方式来提高私家车进入的门槛;三是,试图通过“网约车的车型和价格必须高于出租车”来降低网络约车与出租车的竞争力……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荒唐的规定,并不以相关部门所谓的“正当理由”而显得公正。因为这样的规定完全无视了市场调节的效率远高于行政手段的常识,也完全忽略了细则对网络约车的刻意限制,是在侵害消费者的权益,更是没有意识到,网络约车不仅方便了群众出行,助理政府深化了出租车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而且还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门。

  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约1.95万亿元,全职从业人员约1000万人,平台企业员工超过140万人,其中网络约车的贡献功不可没。今年两会,“分享经济”被正式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5月25日,李克强总理在贵阳出席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暨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时,对共享经济进行了深入的阐释,他说:“我们倡导创新的理念也包含着共享的精神与意识,共享经济也是众创经济,共享经济也是众创经济,它可以让人人参与、人人受益,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为每个人都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壮大中等收入的群体,也让每个人都有发挥自己潜能的机会去追求人生的价值,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换句话说,以网络约车等为内容的共享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创新方面的活力,而且也推动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这个角度说,一些地方对网络约车的认识是不够的、思维是僵化的,导致了在对网络车进行管理时,总是将其和出租车行业放在一起,似乎网络约车和出租车行业就是一个你死我活的一个关系。殊不知,不同于出租车这一旧有形态,网络约车是共享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所看重的“众创经济”。

  必须要明确的是,网约车细则落地应站在共享经济的高度——这是中央“创新的理念”所在,也是交通部新政出台的重要初衷。地方政府切勿因短视而与中央精神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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