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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清友:金融自由化是大趋势,但监管跟得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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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23: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想和大家交流下金融监管与金融自由化的问题,学术交流,观点仅代表个人。

  金融自由化与金融监管其实不是一对矛盾体,不是一进一退的关系,而恰恰应该是遇强则强。金融自由化发展越快,监管所划定的边界就应该越明确,执行起来就应该越严格。

  我们刚刚经历了一场空前的股灾,从监管当局到市场参与者再到业内专家,监管的讨论其实远远盖过了金融自由化,有点因噎废食。所以我先讲一下证券市场自由化这个趋势的必然和必要。

  比较

  比较整个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过去几年,利率和汇率走得比较快、动作比较大,但整个证券市场在过去几年并没有发生重大的制度变革。相对利率市场和汇率市场的改革,证券市场的改革应该算是滞后、过于谨慎的。这个结论也是比较日本80年代和韩国90年代金融自由化的进程得来的。

  1984年,日本IPO和增发规模大概是5.4万亿日元,1989年就到了28.4万亿日元,所以很多大型企业的信贷占比是下降的,企业杠杆率才因此降了下来,也推动了银行的信贷开始向家庭部门转移——70年代,日本家庭部门银行信贷只占4%左右,90年代就上升到了17%。韩国也是一样,90年代放松金融管制后,10年内直接融资上升了20%,现在直接融资占比达到70%。

  当然,这是日韩的证券自由化的经验,不能简单套用在咱们国家。站在当前宏观微观大背景下,证券市场的自由化,不仅仅是券商、机构投资者或股民的问题,而是一个有系统性影响的大问题。这一点从股灾的影响也能看出来。

  我想有如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重视。

  四个问题

  第一,是证券市场自由化程度不高导致的“信用双轨”问题。

  什么是“信用双轨”?举个例子,一个非上市民营企业,在银行融资是很困难的;但是一个同样背景的上市民企,不管是IPO还是增发都异常火爆,大家看2014年恢复IPO以来次新股的涨幅就知道了。尤其是今年以来,次新股概念涨了260%,上证指数同期下跌15%。

  这种融资难易程度的巨大差别,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非上市公司通过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衍生出了大量的互联网融资平台和庞大的影子银行,互联网平台兴起其实也与这种融资需求有关;另一个后果,是上市公司股东利用上市带来的估值溢价和融资便利套现。

  怎么解决这种“信用双轨”现象?根本的办法就是打通任督二脉,解除目前的IPO堰塞湖问题,解决“限流”、“堵车”问题。这里我指的不是形式上的注册制,而是实际意义上的注册制。然而,什么时候推进、什么节奏推进,是需要研究判断的,需要给大家稳定的预期。

  第二,更宏观的意义上,证券市场的自由化,关系到经济结构的转型问题,特别是需要打破目前这种政府、银行、产业的连带关系,才能谈真正的转型。

  转型有两个困难:一是新兴产业缺少融资渠道,另一个是传统行业转型难。传统行业转型困难的原因有很多,但不能忽视的是证券市场抑制,直接导致企业证券化程度低,所以资本运作难度很大。

  所以,监管首先应该划定金融自由的边界,要有清晰的负面清单。现在很多边界都是靠试探靠传闻划定的,这个政策沟通和政策制定的速度必须加快,否则需要转型的公司等不及。

  第三,证券自由化,是缓解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一个政策选项,并且是必经之路,特别是在全球负利率的趋势下。

  银行业利润的下降不是中国特有的,也不是暂时的。标普报告估算,日本的负利率政策可能使大型银行利润下滑12%,地区性银行可能下降20%。当然,中国距离名义负利率还比较远,但利率下行导致的银行业利润收缩的趋势是肯定的;银行从业人员应该是有感觉的,到证券信托也就是个时间问题。现在银行业整体不良率已经很高了,叠加利润下降,其实系统性风险实际很大,信贷政策也越来越谨慎。

  这部分解释了我们一直以来所说的“宽货币传递不到宽信用”这个难题。上半年,民间投资和政府投资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剪刀差”;政府投资主要靠银行信贷,所以现在整个经济的重担全在银行体系上,反过来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所以,提高民间投资的根本就是提高直接融资,证券自由化的方向不但要坚持,还要加快。

  第四,证券自由化是资本项目开放的前提和基础。

  6月份,A股又一次被MSCI拒了,当然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我们也可以不以为然,但各种理由归结为一句话就是:金融自由化程度不高,金融监管制度安排不足。我们现在QFII其实没有额度上的限制了,但海外资金对A股的热情还是不高,这和我们的上市制度、退市制度、信息披露、个股期权等对冲工具缺失、股指期货交易受限、未来国家队退出安排等都有关系。

  所以,即使我们资本项目放开,证券市场自由的制度缺失和抑制,都无法使A股和海外股市接轨,我们一直说的投资者结构问题和投机风格问题也就很难改了。大家总爱说我们投资者不成熟,但是不成熟其实是个结果。

  上面说的这四个问题,就是我们证券市场自由化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我前面讲了,有多自由的市场就要有多严格的监管。首先就是给金融自由化划定明确的边界,然后就是严格执行。

  边界

  先说边界,我认为有两个必须管。

  一是涉及吸收公众资金的领域。传统的标准化、份额化的集合理财方式就不用说了,现在很多P2P网贷、互联网金融平台,实际上也在面向公众推介,甚至包括一些私募。这些非标准化的集合理财模式,也应该纳入统一的监管,不是配资出了事、P2P老板跑路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赶快出个文件或者查封一批。这是系统性的制度建设问题,包括几个监管部门怎么协调分工、设计市场准入门槛和投资者准入门槛、实现信息穿透、风险控制一系列问题,要给出回答,要给出明确规定的。其实股市异常波动后,各方都在研究了,希望尽快推出吧。

  除了是否涉及公众资本,还要看是不是有系统性风险。涉及公众资金的肯定是有系统性风险的,比如网络配资。还有一些领域,虽然不是公众资金,但也有系统性风险,比如大股东的股权质押;当市场出现连续性的快速下跌时,股权质押触及平仓线会造成强平,容易形成恐慌情绪,甚至强平和暴跌的负向反馈。这方面也应该纳入统一监管。“管”不是打电话发短信通知,应该有合理制度安排,有明确的边界,有白纸黑字。

  制度

  关于制度安排这块,我简单提几个方面:

  一是上市制度,这是个比较敏感的话题,但是必须要有个时间表;

  二是退市制度,近期有一些退市的案例出来了,这是好事,但是具体退市条件还不够清楚完整,执行层面也没有完全按照现行的制度来;

  三是股指期货,现在实际上是名存实亡的状态,这对于很多中性策略的对冲基金影响很大,而这些中性策略恰恰能够避免估值的极端背离、提高市场定价的有效性;

  四是个股期权,这件事一拖再拖,妖股层出不穷,很多人也乐此不疲,价值投资的也融不到券去做空,只能看着市场越来越疯,最后把搞价值投资的也逼到了投机的阵营里;

  五是对于跨界并购、借壳上市这些资本运作,缺乏明确的规定和市场沟通,门槛到底是要提高还是要降低,需要给市场一个明确预期,这还需要继续讨论;

  六是“董监高”减持的问题,现在二级市场对于“董监高”的减持限制,依然是股灾后的临时安排,未来这块是否要继续限制?有没有新的规定?新规定是不是抓紧推出来?

  七是分红制度,到底该不该强制分红?是用市场化手段还是行政化手段?其实很多制度有讨论有分歧是好事情。

  八是高频交易的规定和高频交易的合法性问题;

  九是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的界定和惩罚。很多股票公告还没发,突然涨一波,利好公告一出,一大波内幕交易就兑现了,这种该怎么监督、发现,怎么惩罚?现在大数据这么发达,要想解决肯定是有办法的。

  刚刚说的都是股市,其实债市也有很多问题。比如债券交易,分布于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整个债券市场法制不统一、监管体制分散化,导致了交易主体、交易品种、托管体系以及监管主体的割裂。我们现在债券市场存量占GDP的比重还不到80%,美国是250%。商品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也有类似的问题。

  说到底,制度安排,无非就是想办法让好资产有个好价格,差资产付出应有的代价;让靠分析靠研究的人有超额收益,让靠忽悠靠勾兑的人被市场惩罚淘汰。

  监管

  上面说这些是金融自由化的边界划定问题,最后讲讲我对金融市场监管架构的一些看法。

  上半年,市场有传说要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到现在了也一直没开。我们之前也写过一些建议,大致思路就是要从现在的“一行三会”模式,过渡到“宏观审慎+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的模式。

  现行的“一行三会”模式,对应的是分业经营。但在金融自由化这个大背景下,混业经营肯定是个趋势。像中信、光大这些金融控股集团,实际上就是间接实践了混业经营。现在保险资金也可以入市了,那这部分交叉领域该归谁管,保监会还是证监会?工行、建行和交行都设立了基金公司,银监会管还是证监会管?

  像这种业务界限模糊的领域其实很多,随着市场准入放宽还将更多。现在这种“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有很多监管真空地带,也有很多监管标准不统一、严宽尺度不统一、信息不穿透等各种问题。虽然有个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但实践下来似乎还是缺乏统一的协调部署,没有发挥太大作用。

  我们提出的“宏观审慎+功能监管+行为监管”,也是结合了很多国家金融危机以后的监管框架。现在发达市场大多数国家,虽然具体部门设置不同,但都是统一监管了。

  统一监管有三个层次,最高层次的就是“宏观审慎监管”。这块一般都是央行来主导,包括货币政策的制定、汇率风险的控制、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监督和防范、外部冲击的对策一系列问题。

  下一层次就是“功能监管”,这对应的是目前的“机构监管”。功能监管是对金融产品的基本功能、而不是金融机构的业务分工,来确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大致有这么几种:一是支付清算功能;二是汇集资金功能;三是跨时、跨区、跨业配置资源功能;四是管理风险功能;五是价格发现功能;六是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的功能。这最早是美国的罗伯特·默顿提出来的,我们在功能监管职能部门设置的时候可以参考。

  最后就是行为监管。行为监管就是要致力于提高金融效率的行为监管目标,包括金融消费者保护、促进公平有效竞争、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诚信建设和减少金融犯罪。行为监管对于A股市场尤其有必要。前面讲的很多制度执行不到位,也是由于缺少这样的监管架构。现在投资者集会抗议的事情越来越多,以后金融风险上升,这样的事会更多,必须要有顶层设计来解决这些问题。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仅供学术交流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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