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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一企业被破产:到底是“经济纠纷”还是“暴力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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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2 19: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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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连云港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媒体反映:因公司与当地一位陶姓人士有经济纠纷,陶姓人士不通过合法途径加以解决,反而雇佣社会势力人员,采取暴力手段将企业近千万财物抢 劫一空。而当地公 安 机 关对此又不予立案,致使陶姓一伙人至今仍然逍遥法外。事件发生后,辛辛苦苦建立的公司一夜破产,并造成公司当时在职的40多名工人被迫下岗失业。

        恶梦惊魂犹在 法治社会下的“幽魂”

        据泰达公司员工回忆说:2015年3月,连云港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期间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后经连云港东盛搅拌站李某介绍认识陶姓人士,经协商陶姓人士同意对企业进行投资(名为投资,实为借款)。在接受陶姓人士借款6865000元后,不到半年间,陶先生就闹着要求还钱,当时资金已经全部投入生产,一时无钱退还给他,于是,陶姓人士多次在公司厂区内寻衅闹事,干扰企业正常生产。2016年3月1日夜里10点多钟,陶姓人士纠结社会人员30余名闯入公司厂区内,对搅拌站及控制室内的值班人员进行威胁恐吓,并将他们按倒在床上,抵在墙角,抢走手机并从工人身上抢走设备钥匙,将公司监控系统破坏后,公然抢走公司院内的6台搅拌车(价值200多万)、一台56米泵车(价值500多万)、一台装载机(价值30多万)及搅拌楼控制主机,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然而,公司报警后,离公司驱车仅5分钟时间的当地公安派出所竟然在事发后二个多小时才赶到现场,期中一名带队警察说,欠人家钱还报什么警。

        事后公司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当晚陶姓人士纠结的参与打砸抢的人员中,有不少是社会闲散人员和有犯罪前科人员,其中臧X旺、大名臧x越,灌云小伊人曾多次参与社会上冲突做过几次牢;胖小建,原灌云宁海乡人,一直跟老大(秃头)在新浦混社会靠放高利贷和搞工程等;小二雷,大名唐Ⅹ雷,灌云小伊人,曾因寻衅滋事被判过刑,出狱后和其哥哥唐X雷弟兄两都一直在新浦混社会;秃头,大名孙X军,灌云小伊人,十几岁就开始在新浦闯荡社会,因做过几次牢具有一定江湖地位,下面老弟很多,涉嫌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搞工程。多年前,秃头还带领臧x越、胖x建等人,帮助板浦史x建(板浦大客车老板)打砸灌南到新浦大巴车,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矛盾:公安不立案 法院判“纠纷”

        由于陶姓人士涉恶暴力抢夺公司800多万设备,致使公司业务损失约1071万元,无法追回的债权160多万元,场地内堆放的石子、黄沙70多万元,也因无法生产而损失,直接导致连云港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损失570万元,共计损失达2000多万人民币。

        由于公安不立案,陶姓人士在抢夺公司财物后,反而恶人先告状,把泰达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返还投资款,泰达公司将遭遇到的情况在法庭上向法官哭述,法官却说只管民事案件,不管刑事犯罪,反而判泰达公司偿还陶青投资款,关于泰达公司被陶姓人士雇凶抢走的财物等损失问题,法官让泰达公司去找公安报案去。

        据泰达公司律师说,当时公安不立案的决定明显是错误的,在不合理索要借款的情况下动用恶势力打砸抢,非法抢夺公司800多万财产,损坏公司厂区内监控设施25000元,因生产设备被破坏,运输设备被全部抢走无法组织生产;威胁值班员工的生命安全,这难道不是严重犯罪行为?为什么不予立案?

        经咨询,有关专业人士一致认为,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期间,发现有刑事犯罪问题,就应当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置。致使出现了:法院裁定双方是“借贷关系”,而公 安 机 关也仅凭陶姓人士空口所言“我是股东”,就认定是内部纠纷问题,做出了不予立案的错误决定。那么,企业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对此,近日记者就连云港泰达公司反映的问题特地前往连云港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采访,然而记者的遭遇更令人感到案件背后的蹊跷。

        匿名电话威胁记者不要关注此案

        记者在连云港先后走访了连云港市公安 局经 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市政 法 委、连云区法 院和市委宣传部。连云港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政治处说:没听说过这个案件,让记者把材料复印留下等了解后回复记者,但到下午记者电话联系时,该分局政治处说让记者找市政法委,没有市政法委同意他们不接受采访;记者于是来到连云港市政法委,政法委说采访由市委宣传部统一扎口管理,让记者去找市委宣传部;于是记者又来到连云港市委宣传部,宣传部外宣处十分重视,当即电话联系开发区委宣传部让协调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受记者采访;开发区委宣传部长立即电话联系了记者,在了解情况后让记者等电话,不久,开发区委宣传部一科长联系记者,让记者直接去开发区公安分局;后记者在赶往开发区公 安分局途中接到该分局一领导电话说:要采访必须要有市政法委宣传部同意,同时还要经市公安局政治处批准!就这样,记者在连云港市对该案采访最终无果而返。而令记者感到意外的是,次日上午,记者接到了一个匿名男子电话(0518-85818763),威胁记者不要关注这个案子,记者问匿名电话人是谁,对方态度强硬地挂断了电话,后记者经114查询到这个匿名电话是连云港市委政法委综合科的办公室座机电话。

        我们将继续关注。(陈青瑜)

         来源:随州|楚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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