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核后,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且附量刑意见,那么检察院量刑一年到一年半可以缓刑吗?下面由深圳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检察院量刑一年到一年半可以缓刑吗 能不能判处缓刑由人民法院决定的,人民法院对检察院量刑意见可以参考,如果量刑是一年半有期徒刑,具有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情节的,法院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的考验期多长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能不能判处缓刑由人民法院决定的,人民法院对检察院量刑意见可以参考,如果量刑是一年半有期徒刑,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情节的,法院可以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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