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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4-29 17:05 编辑
文明的灾难:等级伦理与等级伦理秩序
文\苏小草
按:犹如刚出生嗷嗷待哺的婴儿,幼年的人类脑海里净澄无痕不存在等级伦理的意识,关于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也就是说,人人生而平等、自由,等级伦理的产生不是先天遗传的,而是后天人为的,它是阉割和扭曲自然‘人性’的产物。
观念决定行动,恶念产生恶行,恶行生产恶果,等级伦理的创制者试图利用语言暴力和罪罚暴力,剥夺人的天赋人权,构造一种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秩序,实现社会的长期有效管理与控制。由于语言暴力和罪罚暴力是其实现的必备手段,那么,构造一个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秩序就不可能脱离暴力因素。因此,作为一种‘稳定’的社会系统,等级伦理秩序是目标,强权暴力是实现这种目标的手段,两者‘一表一里’相互依存、不可分离。这样看来,曾任鲁国司寇兼太宰的孔丘豪言‘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就不难理解了,其宏图大志必须要借助强权暴力实现,即必须要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特殊地位和权力贯彻实施。
孔丘官任三载,历史上随之发生了多起捍卫‘礼本位’的暴恐事件也映证了这一点,比如,七日诛杀同僚少正卯的事件,拆墙运动的‘隳三都’事件,身首异处的‘齐优’事件。‘一日无君便惶惶如也’的孔丘可谓霸道无理、劳民伤财、大开杀戒,穷折腾无裨益,众怒之下,最终落得个如丧家之犬,仓皇而逃。可见,孔丘‘礼本位’的实质在于谋官驭权、伪善作恶、强暴天下,而非其它。常言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满嘴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学以为己,妄称利他,其果必至鸡飞蛋打而祸及自身,可谓,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咎由自取。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只可能存在两种相悖的社会秩序:一种是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秩序,一种是平等关系的平等自由秩序。前者是人为打造的纵向‘梯级’社会秩序,后者是自然生成的横向‘平级’社会秩序。‘道法自然’,倘若不存在外在的强力侵压,平等关系的平等自由秩序必然会自然形成,它是人的天性使然,自然而然的事情,与社会发展水平无直接关系。那么,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秩序是怎样产生的呢?毫无疑问,它是受一种弱肉强食、成王败寇的邪恶社会观念支配的结果,这种社会观念的形成源于一种尊卑贵贱的等级伦理学的创制和宣教。既然如此,尊卑贵贱的等级伦理学就是反自然的、邪恶的,它的创制者也是反自然的、邪恶的。
孟轲有云:‘圣王不作,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从‘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的赘述可知,早在先秦个性平等与自由已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与之相应,宣教尊卑贵贱的‘等级伦理学’的儒生与倡导平等的‘兼(博)爱伦理学’的杨、墨是‘有你没我、有我没你’,水火不容的,故有‘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之说。可见,正是孔儒们的媚权混世、为非作歹导致自然成长的‘兼(博)爱伦理’的社会主流意识日渐衰微,并被扼杀在了摇篮之中。那么,孔丘‘祖述尧舜、复推周礼’的言说,倘若不是一种蓄意逆道而行荒唐奇想的迸发,就是一种盗名取利、曲学阿世之卑劣的巫术表演,以‘复古’之名而行恶意阻隔文明进步、惑乱天下之实也。
可以知道,在植物世界里,毒腐至极的毒株花果总是艳丽无比的,花果的艳丽夺目并不能标榜纯粹的正义,相反,食之必损健康的肌体。原因是,它是携带毒株基因的花果,而非助长生命之树基因的花果。尊卑贵贱的‘等级伦理学’犹如一棵毒腐至极的毒株,其‘礼之用’之‘仁义’和于陈腐的等级,显然是这棵毒株上结出的‘奇花异果’。‘仁者,爱人(官),亲亲为大’、‘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骗子的言辞总是华丽招摇的,否则,不可能有畅销千年的广阔市场。也就是说,真正的‘仁义’是自然的造化,孕育于平等关系的平等自由秩序之中,而非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秩序之中,‘礼之用’则‘仁义’死。偷梁换柱必至名存实亡,此等‘仁义’实掩人耳目混淆视听,假仁假义而已,恶人(仁)恶意(义)之所始,非真人(仁)真意(义)之所至也。
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孔丘的言行中就能得到充分的佐证:其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其徒‘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优,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这就是孔丘倡导的‘仁义’,严以律人、宽以待己!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徙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徙行也。’这就是孔丘的践行的‘仁义’,表里不一、无情无义!公山弗扰勾结阳货据费邑叛乱,召做官,孔丘欲往。子路不悦,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已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这就是孔丘孜孜以求的‘复推周礼’,做官比原则重要,唯利是图、言行不一!‘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趋炎附势犹恐失之的‘变色龙’,这就是孔丘的德行。
巫术的本质就是借助人们的思维错觉,利用语言文字的移位,移花接木、偷换概念以转换本真语义设局行骗的一种手段,儒术的实质就是一种巫术。骗子的本质就是行骗,骗子的花言巧语是投机混世、涂炭生灵的‘播撒机’,而非扶弱济困、达济天下的‘扬声器’。可以说,尊卑贵贱的等级伦理是一己之私‘学而优则仕’的孔儒们精心策划的天大骗局。由于‘二律背反’的语义载体不具有任何确定的价值判断,实践中,其必然潜在逻辑悖反的语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掩盖的是‘己所欲,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掩盖的是‘己不欲立而不立人,己不欲达而不达人’;‘不患人不己知,患不知人’掩盖的是‘患人己知,不患知人’。何谓‘欲之不欲’、‘患之不患’?昭然若揭,全凭主观臆断,算计别人、达官自己,权变投机。可见,其‘仁义’的标榜只是埋伏骗局的诱饵,一旦服下这粒携带病毒基因的‘香糖’,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人们就不由自主地沦陷于骗子设计的圈套。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一孔之见有口莫辩,‘我说是,不是也是;你说是,是也不是’,‘礼之用,和为贵’的喧嚣掩盖的永远是语言暴力和罪罚暴力之下的冰冷与血腥。
善良的人们误以为,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秩序与语言暴力和罪罚暴力无关,岂不知,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秩序是‘因’,语言暴力与罪罚暴力是‘果’,在一个平等关系的平等自由秩序中,文明的理性被持续的良知唤醒,语言暴力与罪罚暴力必然受到理性的有力阻遏与抑制,不可能泛滥成灾,并带来精神与肉体苦难。因此,倘若我们习惯于生活在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秩序中,绝不是天性使然,而是一种惯性的神经错乱;倘若我们痛恨语言暴力和罪罚暴力,却不愿打破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秩序,若不是口是心非,实属自欺自虐、荒谬绝伦。
可见,倘若行骗的行当能当作‘正义’表演,所有的人都会堕落为十恶不赦的恶棍,倘若真理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践踏,骗子的精彩演出定层出不穷,不但能受到疯狂的追捧,而且能永远拒绝承担责任。因为,骗子只是打开了一扇幽深的铁窗,透过它,你或许能瞧见一丝微闪光亮,但,犹如通向奴役的道路上总是铺满动情的鲜花,没有人告诉你,它是通向黑暗的地狱还是美幻的天堂。犹如‘礼之用’之‘仁义’,它是接种人造移植之尊卑贵贱基因的假仁假义,而非收获自然纯正生成之平等基因的真仁真义,包装虽近似,但标签不同内容迥异,魔鬼的‘仁义’标签下掖藏的是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天使的‘仁义’标签下显露的是平等关系的‘兼(博)爱伦理’,一念之差,谬以千里,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任何高深的哲学命题都蕴含简单的逻辑常识,大道至简,道理天下,这个世界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人面兽心。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秩序必然招来强权暴力,文明的灾难必然源起于等级伦理之等级伦理秩序,中华千年内斗史的文化基因正是孔儒阴谋宣教的等级伦理学滋长种下的。可以说,一个民族只要不抛弃等级伦理学,就不可能从野蛮迈向文明,一个国家只要不着力于构建平等关系的平等自由秩序,就不可能摆脱成王败寇生灵涂炭的历史宿命,这是注定的、必然的。
逆天行道,方向性的错误必导致满盘皆输;立天观人,立足点的错误必造成一败涂地,‘日月也,无得而逾焉’,唯我独尊、自我标榜的‘人神’一定是祸害人间的‘魔鬼’。如此看来,孔丘是‘魔鬼’还是‘圣人’?只要良知未泯,想必每个人都能明白过来。或许有人认为,‘天使’自有天使之德,‘人神’自有人神之义,‘魔鬼’自有魔鬼之伦,无须用现代人的眼光责难一个失足的古人,既然如此,就把孔丘请下神坛吧,其在世界的东方制造了两千年多年的罪孽,享尽了人间香火,该知足了,不是吗?倘若没有人借助孔丘搭的大戏台,谁还能永无休止地继续忽悠惑乱下去呢?等级伦理学乃曲学阿世之诡术,它是腐蚀文明文化大厦之根基的‘蛀虫’,宣教等级伦理学无异于挥刀自宫,只能招来强权暴力,不仅祸国殃民而且害人害己。儒学的故纸堆里只有勾心斗角的古装戏,没有文明高雅的现代剧,比坏不学好,执迷不悟逆道行,不会有任何前途。关于这一点,我们或许早该意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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