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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锡良:杖责医生,不如自责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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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5 22: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几天,“医生药品提成事件”在媒体引起强烈反响,不少人义愤填鹰,大有要将医生拉出来枪毙的架势。然而,这种气势汹汹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要看清事件的本质,必须首先弄清以下几个“判断”::

  其一、判断该案例是个例还是共案?据说,记者暗访的6家大医院,家家都存在问题。那么,我就有一个很简单的判断:药价加成绝不是这6家医院医生的事情,应该是全国性问题,是共性案例。如果是共案,大家应该要打谁的屁股?谁最该自责?

  其二、判断医生加成药品与医院用药主体的比例关系。这些年来,反反复复地改革,平价药的大名单越来越长,按理讲,非平价可由医生加成的药占比已经越来越低。如果这个事实成立,那么,即使曝光的违规事件成立,也要向公众澄清事实,以免公众将医院局部问题误读成整个医疗过程都存在的严重问题。如果这个事实不成立,说明政府靠搞“平价清单”解决不了药价虚高问题。

  其三、判断“杀鸡骇猴”的实际效果到底能有多大。在公众看来,被曝光的医院和医生必须得到严肃处理,以解群众怨气。然而,如果药品加成是全国性问题,你杀鸡又有何用?当事医生无非当个替罪羊。

  其四、判断“双轨制”后续畸变。目前来看,中国仍然是以公立医院为主,但这并不表明私立医院在未来不会挑战公立医院,按照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设计,市场化进程将会越来越快,私立或混合制医院将会是未来的大潮流。政府,你管得了公医药价,管得了私立医院么?政策现在已经允许公立医院的医生合法兼职或者混合就职,“公医私用”会不会成为未来新热点?“公家培养名医,私家使用名医”的可能性会不会很大?“私人医生制度”的推出实际上是在学欧美体制,“双轨制国家”效法“纯市场化国家”,谁最倒霉?

  其五、判断药品加成医生与整个医疗系统的关系。即使承认每家医院都存在药品加成的事实,但我们还必须要搞清,每个医院中拥有这种能力的医生占比多大?他们能够代表整个医疗系统的成败得失吗?服务于人民的整个医疗系统应该是个很庞大的职业体系,无论如何,不能因为有加成医生的存在,就把整个医疗系统看成是人民的敌人。有官员贪腐,并不表明每个公务员都能贪腐。

  其六、判断政府控制医疗市场的能力到底有多大。医疗卫生系统,按理讲应该是一个公共民生系统,政府的角色应该是最大限度地担当,而不是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市场化改革”上面,现在,每一次重大改革,都把重心定位在“市场”上面,都靠市场了,政府干什么?市场之手多?还是政府之手多?政府之手能管得住市场之手?

  大家把“药品加成”的危害看得特别严重,主要原因还是“医疗负担重”给整个国家的人民造成的恐惧感所致。近几十年来,生活好了,物质丰富了,但每个群体恐惧感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教育恐惧,住房恐惧,下岗恐惧,食品恐惧,空气恐惧,最最可怕的是医疗恐惧。恐惧感多了,老百姓的条件反射是:遇事就暴怒。

  我为什么反对继续用“杀鸡骇猴”的办法规范医院?非常简单:鸡杀了,猴子没被骇着。

  我们不妨再把视野分散到其它领域:

  大家都知道贪官还有很多,按现在的反腐模式,你能打掉几成?

  大家都知道学术腐败和论文造假很严重,按现在的科研体制和学术创新模式,你能改变多少?

  大家都知道电商平台的货物假冒伪劣很多,按现在的执法力度,你能影响电商几何?商人一边在违法,还能一边收到来自首都的“贺电”,你说奇怪不奇怪?鼓励电商违法?

  大家都知道中国股市存在富人圈钱跑路非常普遍的套路,按现的投融资体制,你能改变亿万富翁的造富模式?

  大家都知道借“互联网+”为平台的网络诈骗如洪水猛兽,但他们头上都有个合法的“创新”帽子,你能说这些网络骗子比药价加成的医院更良性?

  ……………………………………………………不再列举!

  反复思考,有一个感觉,这些年来,政府在执行力方面似乎有一件事是高效的:拆迁征地,修路建房。其它方面都差强人意。

  药品加成的事情并不新鲜,也不奇怪,事情公开了,怎么办?政府最少应该自问自己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医疗卫生事业到底属公益性事业还是市场化商品?只有明确这一点,政策才能有效率,正如医生对病人用药一样,这个问题回答不好,改革仍在弯路上。如果想做成公益事业,医和药的体制就要收紧,就要回归计划性。如果想做成纯市场化商品,政府就不要再管制了,乱也好,顺也好,随市场调节,老百姓能容忍,大家忍,不能容忍,大家造反。

  其二、医生的地位、待遇和安全到底该如何保证?我个人对三大职业很看重:医生治病救人,让人活得更久;警察除暴安良,让人活得更安心;军人保家卫国,让人活得更有尊严。这三类人应该在社会上得到更大尊重和更高待遇,即便这三个群体中有部分败类,也不能影响到他们的整体利益保障。

  医生,古今中外的共同规律是:受人尊重,待遇优越。

  其三、医疗器械及药品事业是对内、对外的全开放性事业,医院能够做成非开放性事业吗?有人讲,发达国家的医疗体制能通过市场理顺,咱们用市场化也能理顺。不一定,道理很简单,你的“基础”和“建筑”完全不匹配,“建筑”的双眼左顾右盼,“基础”的力量逼着政策往前走,“建筑”里面的人又不愿意给普通人说话权,怎么理顺?

  我的主张:

  1、宽待被曝光的药品加成个案,宽待医生和医院。

  2、就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来一次全民大讨论和全民性征集意见,让人民群众决定自己的健康权和生命权,让人民群众制定符合十四亿利益的国家医改大政策,让人民群众集体来为自己立一次《医疗卫生体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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