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资本大量外逃,马来西亚拒绝求助于IMF,转而实行资本管制,以期扭转迅速衰退的国内经济,震惊了当时的国际市场。当时马来西亚采取的资本管制举措包括:冻结马来西亚公司在新加坡自动撮合股票市场(Central Limit Order Book Market, CLOBM)的一切柜台交易;于1998年9月宣布将林吉特对外汇率固定于3.8林吉特兑1美元;禁止林吉特衍生工具的使用;禁止马来西亚金融机构向非居民银行和机构提供国内信贷业务;禁止使用林吉特作为国际贸易发票货币,所有林吉特的离岸账户存款被宣布无效;允许在国外进行证券投资的国内投资者在12个月将资金撤回国内;禁止居民超过1万林吉特以上的海外投资等等。(这些措施是不是跟我们目前实行的某些政策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