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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博:央行大招!一个让贪官胆寒的消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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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16: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12月30日)中午12点,央行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了新修订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这对于贪官污吏、偷税漏税者和恐怖分子而言,是一个重大利空。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是2006年11月公布的,此次修订是今年12月9日完成的,将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下列交易构成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需要向央行报告: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此条与2006年版的不同,是把“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降低为“5万元或以上”,增加了“含1万美元”)

  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此条与2006年版基本相同,只是增加了“含200万元”、“含20万美元”的内容)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此条与2006年版基本相同,只是增加了“含50万元”、“含10万美元”的内容)

  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此条与2006年版的不同,是增加了人民币“20万元或以上”的要求,增加了“含1万美元”)

  此外,根据该办法第25条的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汇兑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适用本办法。

  而且央行还规定,金融机构还应该密切关注客户的以下资产是否合法、正常: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汇款、旅行支票、邮政汇票、保单、提单、仓单、股票、债券、汇票和信用证,房屋、车辆、船舶、货物、其他以电子或者数字形式证明资产所有权、其他权益的法律文件、证书等。

  我相信如果贪官污吏看了这个管理办法,基本上欲哭无泪。想想看,2006年末的时候,中国的广义货币M2只有34.6万亿,那时候20万以上现金才叫“大额交易”,才会被央行注意到。而到了今天,中国的广义货币M2已经增长到了153万亿,是2006年的4.4倍,但大额现金交易的定义却下降了4倍。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央行对大额现金的监管力度加强了16倍以上!

  其他项目看似没有调整,但如果考虑到M2增长4.4倍的现实,相当于管控力度也相应增加了4.4倍。

  更为重要的是,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第三方支付、汇兑机构、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等等,统统被纳入了这个管理办法,都需要申报“大额交易”、“可疑交易”。其中“可疑交易”没有数量上的严格标准,只要金融机构认为可疑,都需要上报。

  而被纳入“穿透式监管”的不仅有你的存款、现金,还有几乎所有的资产存在方式,目前尚属例外的只有实物黄金和收藏品了。

  在这种监管方式下,贪官手里的现金就成为烫手山芋,只能小心翼翼地放在自己家里,等着“印度式反腐”的政策出台,或者是数字货币的出现,这些现金将最终彻底变成废纸!

  难道他们不能隔三差五到银行存入“不超过5万元的现金”吗?当然可以,但这样次数多了,早晚也会让银行认为“交易可疑”的。到那时,银行就可以不按照金额的标准,直接央行提交“可疑报告”了。

  难道贪官们不能去买黄金吗?当然可以,但以后实物黄金的交易,央行也可以委托商业银行对金条编号登记,没有银行印记的黄金则可以被纳入“可疑黄金”,到那时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当然,反腐败、反洗钱、反偷漏税和反恐的终极手段,是数字货币。到那时,“钱和钱的流动”将变得彻底可辨认、可追溯,个人财富会变得高度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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