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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河南周口市洪利民市长“懒政、不作为、新官不理旧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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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6 11: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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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河南周口市洪利民市长“懒政、不作为、新官不理旧政”

  实名发帖人:韩国栋身份证:412724198008060352韩国栋电话:13838626178

  韩国栋于2010年1月7日以摘牌方式竞得ZK2009-28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位于中州路西侧、西大街(百货大楼)北侧,总占地规模3.24亩、净地2.6412亩,摘牌价约261万元/亩,总出让金为6823062元。该宗地成交价261万元/亩成为当年周口市地王,并连续7年保持地王的地位。

  自2010年4月7日至2012年3月16日,韩国栋分别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契税、价格调节基金、挂牌服务代理费及滞纳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594086.4元。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于规划设计条件约定南北退界距离各为15米,而该地块南北总长共26米,所以无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证》,致使该宗土地无法使用。2010年以来,韩国栋先后多次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无奈,韩国栋对该宗土地进行了强行开发,但都被制止。

  2014年5月3日,刘国连副市长做出重要批示:“由川汇区政府负责对该地块进行熟地置换,对其损失进行审计”。2014年12月15日刘国连副市长再次做出重要批示:“请川汇区政府做好置换和信访稳定工作”。按照刘国连副市长批示精神,川汇区组织人员对韩国栋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了解,并同韩国栋进行了多次商谈,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所提供的各种开销票据进行了归纳、整理、清算。

  韩国栋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ZK2009-28宗地损失进行评估。对其提供《土地开发赔偿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损失数额2500万元进行了认真研判,根据研判情况区政府安排,由区审计局组织专业人员,对韩国栋提供的所有票据、结合韩国栋提出的要求,出具了审计建议(截止2015年3月20日,韩国栋共为ZK2009-28宗地付出合理投资1370.55万元。同时,对韩国栋提出的其它损失费用约1100万元不予认可)。

  2015年6月24日,周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会审会议纪要决定:由川汇区与韩国栋签订土地置换协议或意向书,根据置换协议中约定的置换面积,由川汇区政府负责对置换土地的清表补偿工作。待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为其办理相关置换手续同时收回原韩国栋土地使用权。因川汇区政府以区财政无征地补偿资金为由,一直未与韩国栋签订土地置换协议。

  该事件在2015年11月15日经《东方今报》独家报道后,各大网络媒体大量转载后,引起政府舆情,同时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川汇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准确的督促实施了置换方案。

  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及川汇区区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精神。报市政府同意后,同意对韩国栋原摘牌的ZK2009-28宗地进行异地置换,选择川汇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北角20.5亩土地置换韩国栋购买的中州路中段原周口市服装厂土地。置换原则:等价值置换,不低于基准地价、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

  2016年1月16日,韩国栋与川汇区政府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2018年5月28日,周口市川汇区政府委托河南国隆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置换土地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定为2015年9月15日,土地面积13667平方米(20.5亩),综合评估地价66.73万元/亩,土地评估总价值为1368.07万元(该评估报告已网上备案)。该评估结果符合土地置换协议约定的置换原则:等价值置换、不低于基准地价、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的要求。

  川汇区政府根据土地置换协议约定的内容已完成征地、清表、补偿工作,置换地块已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办理土地证的相关手续已全部提交给市国土资源局,等待市政府开会研究。请洪利民市长认真听取川汇区政府,市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职能部门的汇报情况,综合考虑该事件的特殊性,尽快给予解决为盼!!!2018年7月2日,川汇区政府向洪利民市长请示,建议落实市政府的会议纪要精神,依法为韩国栋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周口市国土资源局也多次提交土地出让会审议题,均受到洪利民的阻挡。

  目前,洪利民市长对韩国栋的合理信访诉求一直卡着,不让上土地会审会研究,原因是现在土地涨价了,怕承担责任。请问洪利民市长:“你把自己的权利、仕途和利益看得比地方的发展、群众利益还重要,生怕因为群众的事情而影响到你的前程,你内心无愧吗?你胆小怕事,裹足不前,“为官不为”依偎的追逐权利,时时刻刻想的就是自保,在其位不谋其政,何谈人民群众的父母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新官不理旧政,洪利民市长懒政,不作为,不兑换政府承诺,出尔反尔,无故耍赖将韩国栋拖入经济危机,因政府的责任8年时间里,不处理,不理睬。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现在在网上公开发布消息,希望政府给我一个合理的回复,试问?洪利民市长到底讲不讲理?讲不讲法?政府守不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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