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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为何对抗中央政策、对抗大多数人利益言论如此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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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20: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泡沫,无论是5月9日权威人士《人民日报》的讲话,还是最近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精神,都讲得十分清清楚楚。房价不能够涨到天上去,中国房地产存在泡沫,就得让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回归理性,回到它的基本的居住功能,就得抑制资产泡沫。

  可以说,对于这些精神,中央政府已经讲得太明白了。但是,最近还是有人那样嚣张地主张,“买房有理,房地产就是最好投资品”。他们可以对抗中央的经济政策,也可能对抗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时,这些人的言论如此嚣张,国内的一些媒体跟着而为。

  或是有人会出来说,你可不同意他们的观点,但要捍卫他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他们有这样的主张是他们的基本权利。但是任何言论自由都是建立在任何言论都有底线的基础上,如果言论自由是无底线的言论自由,那么天下岂要法律与制度?岂有他人的言论自由?因此,言论自由都是有底线的。

  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中国社会,房地产市场底线的第一条,就是居民居住权是天赋人权。也就是说,中国生产的住房首先是保证居民居住的,如果居民条件没有得到满足,而让住房成为投资赚钱工具,那么这种投资赚钱就会剥夺绝大多数的居住的天赋人权。所以,住房要成为投资品,前提条件是保证中国每一个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如果这一条没有完成,住房就不能够成为投资品。可以说,这已经成了前十几年中国住房市场问题重重的根源所在。

  其次,中国土地是公有的。既然土地是公有的,也就意味着为全国人民共同所有。因此,用公共的土地生产住房首先就得来保证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居住条件,而不是成为少数赚钱的工具。如果用公共的土地生产住房让少数人投资,这必然会损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会让土地本身价值让少数人侵占,而且也会让公有土地的溢价让少数人侵占。中国土地公有的性质也就会完成改变。也就是说,如果中国的住房成为少数人投资赚钱的工具,其实就是在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土地公有的性质。这也是完全违宪的。

  有人说,用公共土地生产的住房不能够征收房地产税,因为在征收土地出让金时,这些税已经征收过了,这是重复征税。可以这些人就是不说,用公共的土地生产的住房,既然所有权没有转移,为何住房使用权、住房转让权及住房转让收益权在所有权没有时,在公共土地条件下其收益可归少数人所有呢?这是北大复旦一些所谓的学者反对征收房地产税的理由。但是他们为何就不问一下,土地所有权是公有的情况为何可把其收益归个人所有呢?如果把共有土地最为核心的权能都转为个人所有(收益权及使用权),土地公有的所有权意义又有多大?一个完全与共有土地权背离权能分离,实际上是把土地公有的所有架空了。所以,既然土地是公有的,用公有土地生产的住房就得先满足绝大多数人基本居住条件而不是其他,更不是买房有理没有理的问题。

  所以,“买房有理,房地产就是最好投资品”这样的言论已经超出现代文明国家住房生产的基本功能的底线,超过中国土地公有的底线,是对抗中央的房地产政策,是对抗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样的言论当然是没有言论自由可言的。

  但是,“买房有理,房地产就是最好投资品”这样的言论能够大行其道,能够这样嚣张?问题出在哪里?根本原因就在于早些年的政府只是为了GPD增长,不把住房的投资与消费用严格的经济杠杆区分开,从而也就无法保护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居住的天赋人权,或绝大多数人的天赋居住权受到严重掠夺;从而让中国住房市场成为少数在短期内聚集及掠夺绝大多数人财富的工具。当前中国的社会财富分配越来越不公,很大程度上就是与这种制度安排有关。

  特别是当中国房地产市场一旦走上这条路后,不仅社会财富越来越向少数人集中,而且这些少数人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的话语权越来越大。这样,少数的既得利益集团会采取各种方式来维护其利益,也会采取各种方式来阻碍制度与政策的变革。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政策转变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重大的利益关系调整的问题。只有让住房市场回到它的基本居住功能,才能保护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让绝大多数人的居住的天赋人权得到保证,否则,还是让“炒房有理”这种言论嚣张,一定会葬送中国房地产市场及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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