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78|回复: 0

刘著民:滴滴董事长的“红包”承诺,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太相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2 23: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上没有免费午餐?不太肯定。

  前天,一朋友告诉我,使用滴滴出行远比打的实在、实惠、快捷。他使用滴滴出行平台,五分钟就到家接他,到达目的地也才9元钱,加上之前的优惠补贴,这一趟他没有付钱,算白坐了。

  但是任何免费的午餐,都是有限度的。就像长期让你吃一样美味,让你产生依赖性,突然有一天想你宣布,以后再吃就不再免费了哦,你需要付钱滴。你估计一听,嘴巴一撇,“我不吃你这家了,我去吃别家免费的!”可是,对不起,其他免费的美味都被这家餐饮公司垄断,都要收费了。

  现在备受消费者青睐的中国排名前两名的网络出行平台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在打得你死我活的竞争中居然合并了。

  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优步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双方达成协议后,滴滴出行将与优步全球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

  网络出行平台最大的航母就此诞生。

  这次合并对于这两家“冤家对头”而言,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因为“外来户”优步2015年在中国市场亏损超过了10亿美元,滴滴拥有更大的市场份额,据说亏损在20亿美元左右,这么一合并,起码这30亿美元可以“节约归己”了。

  但这两家在网络出行平台上占有这么大份额,基本上拥有了初步的定价权。人们难免会担心,补贴是否会取消,甚至价格是否会因此上扬。

  当然,对这个问题,滴滴创始人兼董事长程维承诺:优惠不会终止,红包补贴未来还将长期存在。

  程董事长的承诺,我反正不是太相信。

  另外有消息称,目前滴滴、优步中国均尚未向有关部门申报合并意向。此前在滴滴、快的合并时就有其他竞争对手提出“涉嫌垄断”的问题,但滴滴当时回应称,市场份额还没有达到垄断的规定。如今滴滴发展越来越大,“涉嫌垄断”一说,再次被提及。

  有人分析,根据《反垄断法》,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或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二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滴滴收购优步中国前,已符合第一个条件,收购之后,现在两个条件都符合。

  目前来看,虽然还没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来判断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是不是构成垄断局面,但合并之后,它们作为专车市场寡头化形象已经“跃然纸上”。

  市场只有通过充分良性竞争,才能激发市场活力,最终让消费者获利。

  国家怕不怕行业垄断对经济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我不知道。反正作为消费者对垄断那是非常反感的。

  一个行业被某一个巨无霸集团垄断后,把其他竞争企业不是打垮就收购,把定价权掌握了,本来想在各种竞争中占点便宜的消费者根本就无法“下腿”了,全面弱势的面目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

  在获取足够大的市场定价权后,很难说滴滴不会选择不再补贴以止损,甚至提高价格以补血的新战略。因为任何企业的投入是需要回报的,在取得绝对优势地位后,“红包补贴”优惠不太可能继续下去,起码这两家企业的投资者不得干,因为补贴导致的亏损,也得有一个尽头啊,要扭亏为盈啊!

  作为消费者,受够了传统出租车不少冷眼白眼后,好不容易看到滴滴出行等这些互联网企业打破了传统出租车市场的垄断地位,不料,新型垄断形式又可能冒出来了,这有意义吗?

  观其言看其行。

  对于,滴滴出行合并优步中国之后,这个网约车还怎么过坐法,消费者可能也是“五味杂陈”,没有办法,也只有拭目以待了。

  网约出行平台最好不要把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消费市场,又还给传统出租车市场。比较悲催的是,一个垄断好不容易被打破,然后发现,它只不过被另一个垄断所代替而已。这显然不是消费者愿意看到的。

  滴滴老大的“红包”承诺,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太相信。
楼主热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事件热点|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牛博网社区 ( 浙ICP备202219847号-2 )|公网安备

GMT+8, 2024-11-27 11:36 , Processed in 0.09089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