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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锦旗哥质疑伪造公文一事两罚相关部门回应:已介入调查处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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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5 13: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维权被相关部门拘留后,绵阳锦旗哥冯勇军(下称锦旗哥)通过麻辣社区、天涯论坛、凯迪社区提出相关部门伪造公章、伪造公文的违法处罚的质疑,被各大网站纷纷转载。



锦旗哥的处罚决定书



他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锦旗哥的处罚决定上加盖的公章



他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加盖的公章

锦旗哥发文称,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跟同一行政机关同期的他人的处罚决定书一对比,存在四大不同。一是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抬头及落款的行政机关名称均多出“四川省”三个字;二是自己的处罚决定文书编号规则与他人不一致,自己的比他人多出两位;三是自己的处罚决定文书上没有二维码,而他人的有;四是自己的处罚决定文书上加盖的行政单位公章编码与他人的不同,自己的公章编码显示是5101000991661,而他人的公章编码显示是5101008266881。        

绵阳锦旗哥称,其2018年4月23日晚报警与成都市指挥中心的询问互动,旨在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无违法主观故意,本身不具有违法性,相关部门超过七名执法人员介入的高规格的讯问,最终一事两罚,且涉嫌伪造公章公文,让锦旗哥不能理解。

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苏X曾说,这次要让锦旗哥进拘留吃几天清淡的,不会犯三台县执法人员因锦旗哥送“不作为”锦旗而刑拘锦旗哥的错误,会办成铁案。另一执法人员罗X也告诉锦旗哥,其也认为处分偏重,警告处分也足以达到惩戒的目的,是领导要上纲上线,希望锦旗哥理解,希望锦旗哥规范言行,避免自讨苦头,相关部门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邹XX亲任主审,期间警告锦旗哥要相信锅儿是钢倒的!否则会吃牢饭!一个公民因为被限制人身自由,在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关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打电话持续报警,这种行为需要行政机关高举大棒,用法律制裁吗?需要明显违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一事两罚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律明文规定一事不能两罚的情况下?需要用加盖假公章的方式来规避存档和上级的检查吗?



青羊公安分局在麻辣社区通过实名认证账号跟贴回应

对于绵阳锦旗哥的疑问,在锦旗哥报警一星期后,相关部门于2018年5月22日下午四点十六分在麻辣社区通过实名认证账号发贴回应,“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已及时介入调查,后续调查结果将当面告知您”。

绵阳锦旗哥相信,相关部门一定会对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的害群之马从严从重追责,一定会还自己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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