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sxc 发表于 2018-1-4 11:41:26

苏小草:《道德经》中的道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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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草:《道德经》中的道德原则


伦理准则是由相对存在的概念构成,它是指导人们行为活动的法则,是方法论的载体;道德原则是由绝对存在的概念构成,它是确立人们思维活动的原则,是世界观的载体。方法论是构建在世界观的基础之上的,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反映世界观,有怎样的世界观便有怎样的方法论,有怎样的方法论便有怎样的世界观;伦理准则是构建在道德原则的基础之上的,道德原则决定伦理准则,伦理准则反映道德原则,有怎样的道德原则便有怎样伦理准则,有怎样的伦理准则便有怎样的道德原则。基于此,我们探讨一下《道德经》中确立的道德原则是什么。


第二十一章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解读:大德兼容,惟有依道而行。道之为物而存在,恍惚恍惚若有若无。恍恍惚惚若有若无,其中有象;恍恍惚惚若有若无,其中有物。窈窈冥冥,其中有精,其精存真,其中有信。古往今来,其名一直存在,其从未离去,以哺阅众生。我是如何知晓众生的生成、生长的发展变化规律和存在状态的呢?以悟道而明理也。

在这里,老子对‘道’与‘德’的关系作出描述,‘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德’是依道而行的产物;惟有依道而行,才能做到大德兼容。‘道之为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道’乃万物之精、万物之真和万物之信,故而‘德’者,得精、得真和得信也。那么,‘道德’者,有精得精、存真得真和有信得信也。‘道法自然’,悟道而明理则知晓众生的生成、生长的发展变化规律和存在状态。是故,老子曰:‘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解读:很少有人言及‘道法自然’。君不见,暴风虽凶猛而不终朝刮个不止,骤雨虽猛烈而不终日下个不停。是谁让其这样做的呢?天和地。天地相交尚不能持久,何况人与人之间呢?故而从事于尊道者同于尊道者,从事于贵德者同于贵德者,从事于失道失德者同于失道失德者。同于尊道者,道便乐意光顾之;同于贵德者,德便乐意光顾之;同于失道失德者,失道失德则乐意光顾之。尊道贵德而有精得精、存真得真和有信得信,失道失德便无精失精、无真失真和无信失信,故而不足以使人相信,必然有人不相信也。

在这里,老子运用逻辑的同一律阐述了一个既简单又深刻的道理:‘道’与‘德’是绝对存在的概念而不是相对存在的概念,绝对之所以绝对在于不能相对化,把绝对存在的道德概念相对化便是悖道离德,在尊道贵德与悖道离德之间只能‘二选一’而不能兼顾。那么,尊道贵德者必同于尊道贵德者,悖道离德者必同于悖道离德者,故而‘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尊道贵德是‘道法自然’保有绝对存在的道德概念的绝对性而‘得道得德’的产物,故而‘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悖道离德是‘道反自然’把绝对存在的道德概念相对化而‘失道失德’的产物,故而‘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既然悖道离德而失道失德便不足以使人相信,故而‘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或者说,尊道贵德者之所以同于尊道贵德是‘道法自然’保有绝对存在的道德概念的绝对性而‘得道得德’的产物,‘其中有精得精,其中存真得真,其中有信得信’,故而能够做到相交笃定、志同道合,而悖道离德者之所以同于悖道离德是‘道反自然’把绝对存在的道德概念相对化而‘失道失德’的产物,‘其中无精失精,其中无真失真,其中无信失信’,故而不能够做到相交笃定、志同道合。

‘道’与‘德’是绝对存在的概念,‘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精’,精神也;‘真’,真在也;‘信’,信仰也。‘道’与‘德’是绝对存在于人们精神价值领域‘精、真、信’的基本原则,即道德原则。那么,这种‘精、真、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从以下两章中便可得知它,即平等自由的道德原则。

第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第五十六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即无亲疏、无利害、无贵贱,此之谓:自在平等也;‘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即生而不有为,为而不恃强,长而不主宰,此之谓:自由自在也。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而,不言自明、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自由,平等、自由是人们必须坚守的道德原则,即平等自由的道德原则。

平等之道、自由之德,平等、自由是绝对存在的道德概念而不是相对存在的伦理概念,绝对之所以绝对在于不能相对化,那么,把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相对化便是悖道离德,依据逻辑的同一律,在尊道贵德与悖道离德之间只能‘二选一’而不能兼顾。尊道贵德则无亲疏、无利害、无贵贱,生而不有为,为而不恃强,长而不主宰;悖道离德则有亲疏、有利害、有贵贱,生而有为,为而恃强,长而主宰。可见,悖道离德是把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相对化的产物,它是等级伦理的道德原则。那么,‘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即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原则者同于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原则者;‘失者同于失’,即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原则者同于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原则者;‘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即同于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原则者,平等、自由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即同于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原则者,等级、特权亦乐得之,等级特权者,失却平等自由也。或者说,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原则是‘道法自然’保有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的绝对性而‘得平等得自由’的产物,‘其中有精得精,其中存真得真,其中有信得信’,故而能够做到相交笃定、志同道合;而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原则是‘道反自然’把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相对化而‘失平等失自由’的产物,‘其中无精失精,其中无真失真,其中无信失信’,故而不能够做到相交笃定、志同道合。故而,老子曰:‘信不足焉,有不信焉’,不足以使人相信,必然有人不相信。

‘其中有精得精,其中存真得真,其中有信得信’,只有保有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的绝对性而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原则,才能构建出真诚信体系,它是一个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天道无亲、博爱济众,公平正义、众异一体的文明社会;‘其中无精失精,其中无真失真,其中无信失信’,把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相对化而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原则,不可能构建出真诚信体系,它是一个等级特权、尊卑贵贱,尔虞我诈、争权夺利,弱肉强食、成王败寇,离心离德、分崩离析的野蛮社会。‘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是故,‘道法自然’,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原则的野蛮社会终究要被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原则的文明社会取代。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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