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sxc 发表于 2017-12-24 15:30:27

苏小草:《道德经》中的‘善’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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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草:《道德经》中的‘善’与‘爱’


‘善’与‘爱’是指导人们日常行为活动的伦理概念,人类的日常行为活动不能缺失‘善’与‘爱’。有善则有爱,有爱则有善;无善则无爱,无爱则无善。它们是互为一体、互生互存的,我们从《道德经》中便可发现这种关系。

第十三章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解读: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什么是宠辱若惊?受宠是人格卑下的产物,受宠而欣喜异常,失宠而失魂落魄,得失之间诚惶诚恐、尊严尽失,此之谓:宠辱若惊。什么是贵大患若身?我之所以有祸患者,因为我有自己的身体及生命,如果没有自己的身体及生命,又有什么祸患呢?故而,唯有珍惜自己的身体及生命而治理天下,才可以托付天下;唯有爱惜自己的身体及生命而治理天下,才可以为天人信赖。

在这里,老子认为,与宠辱相比,自己的身体及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失去自己的身体及生命是真正的大患,不能把宠辱看得像自己的身体及生命一样珍贵而患得患失。自爱者,爱人,而不欢心颂扬;爱人者,自爱,而不阿谀奉承,无论是阿谀奉承者还是欢心颂扬者皆是人格卑下的家伙。只有懂得珍惜自己身体及生命的人,才可能懂得珍惜别人的身体及生命,唯有这样的人,才可以托付天下并值得天下人信赖。可见,尊重人性、敬畏生命,老子既反对‘高大上’使人虚伪的荣辱观也不赞同‘舍生取义’让人殒命的善恶观,而是告诫世人养成自爱和爱人的好习惯,此之谓:尊道贵德‘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它是规避‘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保有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相对性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的产物。

第六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解读:远古啊,以‘善治’天下的名义,所谓的‘善为道’者不是让百姓尊道贵德而知常明理,而是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而愚化百姓。他们认为,尔虞我诈、争权夺利,弱肉强食、成王败寇,天下纷乱而难以治理,皆因百姓智多所致,那么,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而愚化百姓,何尝不是如此呢?如此,‘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天下纷乱是不可能得到有效治理的。故而,‘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尊道贵德而知常明理比什么都重要,‘不知常,妄作凶’,以智治国,国之灾祸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祉也。‘民之难治,以其智多’,而愚化百姓‘以智治国,国之贼’,此两者在逻辑上只可能是对应关系,知道此类逻辑关系便是‘玄德’。‘玄德’既深奥又远大,与具象的物相反,它是逻辑程式,只有通晓它,才能找出能够解决问题的真正办法,然后坚守和践行之,便能实现天下大治而一切顺利。

在这里,老子没有把天下纷乱的责任推卸给广大百姓,而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巧妙地转移了话题把责任推卸给了统治者,其认为,愚化百姓才是真正的‘智多’,才是天下纷乱的罪魁祸首,正是由于统治者悖道离德理曲以一己之私而私天下,拥有和行使绝对的权力或权利,才导致天下纷乱的。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而愚化百姓无法摆脱‘一治一乱’的恶性循环,是没有出路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统治者尊道贵德而知常明理与民立约成典以实行‘契治’(民·主、法治)。故而,‘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它是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以构建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的产物。‘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百姓安居乐业;‘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国泰民安,‘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不主民、不乱理;不生事,不敢为,‘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才是天下大治之道。坚守和践行之乃真正的善为道者也。

何谓‘爱’?尊道贵德理直,自爱和爱人也。何谓‘善’?尊道贵德理直,爱人和自爱也。是故,老子曰:‘绝学无忧。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

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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