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道德经》中的‘不争’与‘不敢为’
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12-23 11:42 编辑苏小草:《道德经》中的‘不争’与‘不敢为’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等等,《道德经》中存在大量关于‘不争’和‘不敢为’的精辟论述,‘不争’和‘不敢为’的实质内涵是什么呢?要旨何在?下面结合其中两章的论述作出解读、分析。
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其大意是,不推崇‘贤者’治国,能使民众远离尔虞我诈、争权夺利的政治生态;不垄断国家权力或权利,能使民众摆脱弱肉强食、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贪欲无度、专权武断而恃强凌弱的恶行得到有效控制,能使民心安定而不生乱。真正的圣人之治啊,其能保持谦卑的内心而不主民,其能拥有超凡的度量而不禁言,其能摒弃莫名的空想而不生事,其能凝聚强大的力量而不可畏。如此,‘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无为而治、民富国强,民众得以安居乐业,国家得以长盛不衰,使企图祸乱天下者不敢作出行动也。此之谓:‘为无为,则无不治’。
第六十七章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其大意是,天下人都说我言及的‘道’无所不包、广大悉备,但它不是具体的事物而是客观存在的逻辑规律和真理,似乎很难让人完全认知和理解。正是由于其至大无比、奥妙无穷,才难以被人完全认知和理解,更不用说践行了,故而,人世间多有失道乱理、灾祸连绵。这种情况下,尤显其存在的重要性,如若人人都能完全认知和理解它,并践行之,久而久之便不需要像我一样苦苦地传道了。我有三条处世的‘金科玉律’,时时刻刻地坚持和保守着。其一,慈爱;其二,俭约;其三,不敢拥有和行使绝对的权力或权利。唯有倡导慈爱,人们才有勇气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克服各种困难,热爱和创造美好的生活,并有信心最终战胜倡导等级特权‘有为’的邪恶势力;唯有倡导俭约,才能积蓄磅礴的力量而发展壮大‘大道’学说,持续推广之,继而得到世人的普遍认知和理解以及践行;唯有倡导不敢拥有和行使绝对的权力或权利,才能远离尔虞我诈、争权夺利的政治生态,才能摆脱弱肉强食、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贪欲无度、专权武断而恃强凌弱的恶行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如此,人们必然能够迎来美好的幸福生活,实现天下大治,长且久。看看吧,当下的社会中,有人一味地好勇斗狠、喊打喊杀而不讲慈爱;一味地好大喜功、奢华糜烂而不知俭约;一味地口含天宪、巧取豪夺而拥有和行使绝对的权力或权利,无道缺德,‘不知常,妄作凶’、‘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这是一条自寻欺辱、自取灭亡的‘死路’啊!犹如聚百川入海,慈爱的力量是巨大的,用以攻战必得胜果,用以守备必固不可破。上天将要救护它,必然以慈爱的力量帮助和呵护之。
结合以上解读,何谓‘不争’?何谓‘不敢为’?显而易见,‘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它们均属于指导人们日常行为活动的伦理概念。‘不争’是指,保有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相对性,不争取和捍卫绝对的权力或权利;‘不敢为’是指,保有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相对性,不敢拥有和行使绝对的权力或权利。‘不争’和‘不敢为’均是要求人们保有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相对性,摒弃和拒绝绝对的权力或权利。只有摒弃和拒绝绝对的权力或权利,才能保有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相对性,才能摆脱‘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才能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才能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才能实现‘为无为,则无不治’。故而,尊道贵德理直,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以构建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道常(理)无为而无不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国泰民安,天下大治矣!
然而,‘争’和‘敢为’又是什么结果呢?悖道离德理曲,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以构建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和践行尊卑贵贱-权力支配或寻租的伦理经,把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绝对化而允许绝对的权力或权利的存在,必然遵循‘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必然导致争权夺利、互害斗争,必然造成腐化堕落、民怨沸腾,必然祸及天下及其自身,必然演绎历史周期律的轮回史,一朝倾覆而万劫不复。
老子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何谓‘守中’?它是指,保有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相对性,遵循对立互补的因果律,不存在绝对的权力或权利也不存在绝对的责任或义务,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利而不害、和谐共生,其是尊道贵德‘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的结果。而儒学中,‘中庸’是把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绝对化的产物,遵循‘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存在绝对的权力或权利也存在绝对的责任或义务,构造的是责、权、利不相符的社会关系。媚上欺下、为虎作伥,其是悖道离德‘不知常,妄作凶’的结果,与‘守中’毫无关系,只与卑劣、庸俗相关。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理)气以为和。’‘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悖道离德理曲的道德价值伦理制度体系终将被尊道贵德理直的道德价值伦理制度体系取代,这是天道使然、天理所在。是故,对于拥有和行使绝对的权力或权利者而言,‘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也哉!’正所谓:‘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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