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武化”
7月8日,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自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此期间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者,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这项新规定许多朋友议论纷纷,有欢呼“医闹总算有人管了”的,也有吐槽“把医院弄得戒备森严真得好么”的。其实单就警察驻院和严惩“医闹”论,北美医院做得更早、更彻底,比如加拿大,由于实行层级医疗体制,综合医院并没有中国人所熟悉的门诊部,住院部“非请莫入”,必须专科医生代约,而唯一的门诊窗口——急诊部不但有驻警,且警车就停在大门口。
尽管如此,在北美,医患纠纷发展到“医闹”地步是极为罕见的,门诊部驻警最常见的工作,一般是在警方送急诊时提供协助,或在必要时帮助制服几个突然发作的“武疯子”。套用笔者熟悉的一位加拿大“非预约医生”(doctor walk in clinic)的话,“诊所、医院是‘文化机构’,当然要用‘文化的方式’来讨论和解决问题”。
这句话听上去颇亲切,也颇让人受伤,因为曾几何时,中国人也普遍把医院、诊所看作“文化机构”,医生看作“文化人”——在汉语传统语境中医生俗称“大夫”、“郎中”、“待诏”,这些尊称都是古代文官勋阶的名称,当年的名医倘服务于皇室或政府,常常能够得到这样的名衔,用这些名衔泛称所有医生,是尊敬之意,也表明在“俗文化”中,医生的确是被纳入“文化”范畴的。如今中国大地上“医闹”盛行,“文化机构”里的纠纷动辄被弄到“武化”解决的地步,着实令人欷歔不已。
不仅医院、医生这种所谓“泛文化领域”的纠纷在中国动辄被“武化”,许多名副其实的“纯文化”范畴矛盾,也越来越呈现出“武化”趋势:若干年前某如今业已过气的富豪一时“文化”心起,出钱出力,盛邀全国网络古体诗词“老大”,在北京举办了后来被戏称为“辽参大会”(以与会数百宾客“流水席”上一人得享一只辽参而得名)的“雅集”,不料却弄出个活脱脱的“二桃杀三士”效果,几位老大为争个如今看起来分文不值、当时也不过值一口辽参的虚名大打出手,不但悍然将其中一位“老大”打出血来,更打得几位潜在的赞助大亨乘兴而来败兴而归,“首届雅集”也因“文化变武化”而变得“没有以后”。
所谓“文化变武化”并非单指肉体意义上的大打出手,更多时候则表现为本应表现出“文化解决”意味的“文化问题”,如今却往往被诉诸非此即彼、非我即敌的极端、暴力逻辑,和动辄“撕破一切”的“武化倾向”。这种“武化倾向”更因网络、视频等的普及而变得更具传播性、传染性,微博、微信圈几场著名的“文化人大战”,最终无不闹到结阵群殴、污言秽语、暴力威胁,甚至竞相刨挖乃至杜撰对方“烂污”的地步,所造成的“武化风”影响之广泛、恶劣,远非几个边缘文人打一场头破血流的仗所能比拟。
曾几何时,一位中国的政治名人在自己所领导的政治团体被定为“文化团体”表示不满,强调自己是“武化团体”,照他的说法,之所以“文化变武化”,是因为在他看来当时“文化无处讲理”,只得靠“武化”才能让人听进自己的意见。这种“武化才有发言权”的现象不论古今中外,更多出现在乱世和非常时刻,而当一个社会转入常态化,别说“文化问题”理应“让文化发言”,即便真的“武化问题”也会尽量寻求“文化解决”——大到当年“古巴导弹危机”、如今“伊朗核问题”,小到球场暴力,不都是如此么?
所谓“文化的解决”无非两条路。一条是“官路”,即对簿公堂,大家诉诸一个公认的仲裁者和一套公认的仲裁体系,各自摆事实讲道理,是非全凭公断;另一条是“私路”,即当事人(或加上某些和双方都相熟的和事老)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最后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中国传统文化中更倾向于后者,而当代欧美文化则更强调前者,但不论前者、后者,“文化解决”的先决条件无非两要素,一是“规则”,无规则即“无文化”,二是“兼容”,倘非要“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则“文化解决”势必变成“武化解决”。
近代至当代中国经历了剧烈、反复的社会转型,许多旧的、约定俗成的“文化规矩”被打破,而新的“文化规矩”却因为这种社会转型之迅速、激烈和翻来覆去,而无法“固化”为各方都认可的约定俗成,原本走“私路”、“各留地步”的“文化解决”之路,因一方乃至双方的“不讲规矩”、“不上路子”(严格说其实是“各讲各的规矩”、“只认为自己的规矩才是规矩”)而变得走不通。
在这种情况下,“官路”就成为“文化解决”最后的希望,而“官路”畅通的前提,则是法制的健全、社会法制风气的成型,以及相应配套机制的完善。以加拿大医院、诊所鲜“医闹”为例,医疗监督有联邦、省和“区域”三级机构负责,医生、护士日常管理由各省专业协会负责,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则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加上医药分家、门诊从医院剥离,一方面让“矛盾武化”的几率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即便矛盾激化,双方也“有地方说理”且“说理最管用”。相反,倘若规则缺失或虽有规则却无执行、无执行力度,矛盾双方不能彼此保持“安全距离”,碰面撮火后既无说理之处、讲理又达不到效果,甚或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越‘武化’越占便宜”的新“潜规则”,再怎么“文化”的问题,最终也势必归于“武化”逻辑。
说到底,“文化解决”的前提是“文化的水土”,概括起来无非“文明”和“规则”这两个关键词——惟有建立和重塑“文明的共识”,学会叙述、存在、容忍、妥协和共存,“文化解决”才有蔚然成风的前提;惟有通过规则确保“文化解决的最佳”,以事实扭转“惟有‘武化’才能解决‘文化’”的“江湖规则”,一个在转型期的混乱中被“武化”的“文化世界”,才能再度归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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