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道贵德理直:一种现实的理想社会
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12-15 15:32 编辑尊道贵德理直:一种现实的理想社会
文/苏小草
按:一条路,两个尽头,一个是‘至善’的社会理想,一个是‘至恶’的社会实践,‘至善’与‘至恶’互生互存,遥相呼应。背负‘至善’的社会理想,走向‘至恶’的社会实践,‘至善’的社会理想越来越远,‘至恶’的社会实践越来越近。两千年前,梦中有人告诉我,走完‘至恶’的社会实践,天路的尽头,‘至善’的社会理想便悄然出现;两千年后,我从梦中醒来,突然发现‘至善’的社会理想不见了,‘至恶’的社会实践也不见了。
平等和自由是绝对存在的道德概念,存在于纯粹的精神价值领域,而非物质价值领域或与物质价值领域相连接的精神价值领域;保有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的绝对性,遵循三极之道的玄同律,它是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以构建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的产物。公平和正义是相对存在的伦理概念,存在于物质价值领域或与物质价值领域相连接的精神价值领域,而非纯粹的精神价值领域;保有伦理(公平、正义)概念的相对性,遵循对立互补的因果律,它是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的产物。
理道分离,道是道,理是理,人们既不能将平等、自由的概念移植到物质价值领域或与物质价值领域相连接的精神价值领域以取代伦理准则,也不能将公平、正义的概念移植到纯粹的精神价值领域以取代道德原则,否则,道德原则和伦理准则双重阙失,要么成就国家消亡的无政府主义要么成就国家至上的集(极)权主义。或者说,以道代理、无理取闹,国家消亡的无政府主义是遗失伦理的‘乌托邦’狂想,践行它不可能实现平等和自由;以理代道、无道缺德,国家至上的集(极)权主义是迷失道德的功利主义癫狂,践行它不可能实现公平和正义。遵循三极之道的玄同律,平等自由的道德原则是世界观的载体,它是绝对不易的;遵循对立互补的因果律,博爱伦理-契约交易(公平、正义)的伦理准则是方法论的载体,它是相对变易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不易与变易是一体共生、泾渭分明和相互依存的,我们既不能以平等、自由的名义抹杀博爱伦理-契约交易(公平、正义)的伦理准则,也不能以公平、正义的名义抹杀平等自由的道德原则。
只有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以构建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才能实现平等和自由,它是保有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的绝对性而遵循三极之道的玄同律的生成;只有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才能实现公平和正义,它是保有伦理(公平、正义)概念的相对性而遵循对立互补的因果律的生成。尊道贵德理直,一个保有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的绝对性而遵循三极之道的玄同律和保有伦理(公平、正义)概念的相对性而遵循对立互补的因果律的社会,一定是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以构建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的社会,一定是实现宪政、民·主和法治的现代公民社会,它必定是一个丰沛道德精神和富有创造性的文明社会,一个现实的理想社会。
1、保有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的绝对性——遵循三极之道的玄同律——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以构建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实现平等和自由
2、保有伦理(公平、正义)概念的相对性——遵循对立互补的因果律——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实现公平和正义
3、尊道贵德理直——遵循三极之道的玄同律和对立互补的因果律——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以构建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以构造责、权、利相符的社会关系——实现宪政、民·主和法治——现实的理想社会
2017/1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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