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宝莲:“上海静安,如此办案,背后是谁?”》 (转载)
──候宝莲反腐维权第十次发声“黑法勾结夺我5000万元巨额财产,权利
牵扯编织违法同盟就错再错,请求党中
央、国务院扫黑打伞破壁垒,为民申冤!”
──候宝莲反腐维权第十次发声
尊敬的习近平总书记、尊敬的李克强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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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候宝莲,女,上海东国大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特别强调:仅靠静安区查处我案似无可能。唯有动用异地正义力量介入,才有可能揪出我案幕后的种种“黑手”、“政治靠山”、“保护伞”。
我83年被下岗,从摆地摊到服装零售至服装批发,并经营酒店宾馆。2004年,我响应上海原闸北区政府的招商引资,带着20多年靠着披星戴月的积蓄和部分借贷款,租赁了上海闸北区普善路858弄2号场地,投入巨资,将这个15000平方米的废旧厂房及场地,按照星级宾馆设计、改造、装修成集住宿、餐饮、休闲于一体的上海东国大酒店。
我呕心沥血,酒店装修完毕后,才知道该标的物是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工业用地,《租赁合同》中他们所承诺的条款完全是虚拟的欺骗;也才知道上海家具公司、博渊公司、凯庄公司相互串通,利用产权有争议的标的物实施合同诈骗,从而导致装修好的东国大酒店长达2年不能正式开张营业,损失巨大。
然而,恶人先告状,上海凯庄公司以己被工商部门认定为无效的《租赁合同》,诉状我公司欠付租金321万元,而实际按照涉案标的物法定产权人上海家具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金价格计算,我公司不存在欠付租金的事实。由此,我公司向法院递交了《反诉状》。?
不料,我们的反诉惹怒了涉黑涉霸的凯庄公司。2007年8月23日,凯庄公司雇凶近百人闯入东国大酒店,他们分工明确:一部分人实施打砸财物,将酒店的餐具桌椅、玻璃大门打得一塌糊涂;一部分人实施断水、断电、堵门和驱赶酒店员工,造成酒店一遍混乱;一部分人则将我团团围住,要我在他们准备的协议上签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无法签呀。此时,他们在我办公室的人又分成几部分,一部分人分别站在我的前后左右,不时的将我的头由他们随心所欲的进行前后左右的点击,又将我的身子由他们随心所欲的进行前后左右地推拉,我简直就成了他们任意踩杀的蚂蚁啊。他们大吼大叫、骂我、逼我、恐吓我,说什么:你今天不签字,你不要想走出这条门,你如果顽固到底,我就要你和你的儿子在上海滩消失,不时的指派人员去找我的儿子。从早上8点一直闹到下午6点,期间酒店曾多次向110报警,出警警察却以债务纠纷不了了之。天啊,我泪水流干,忍饥挨饿,我求助无门,胆战心寒。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他们事先准备的强迫我承认欠付租金的“协议”上签了个错字名字“侯宝莲”。我被迫签字后,还没等我放下签笔,就被膘肥大汉抱住我的身,被其他人拉着我的手在协议书上强行按压手印。天啊,强迫杨伯劳压手印的情景在当今的上海滩重现了。
第二天(即8月24日)上午,我接到法官缪为军的临时通知后到了法院,原本相信法官会依法公平公正的裁决此案,可没想到的是道貌岸然的法官却要我在他事先拟好且完全按照先天(8月23)被强迫签字“协议”内容形成的手写调解笔录上签字,我不愿意签,并陈述昨天的“协议”无效,请求依法公正判决。而法官却说“你不签字我不管,但会有人管你!”此话音未落,凯庄公司法定代表人齐伦明当着法官的面,立马打电话通知早已安排在东国大酒店准备闹事的人动手砸店,还指使去抓我的小孩。在此情形下,我一个弱女子迫于黑恶势力的威胁,为了家人的安全,我不得不又在法官手写的调解笔录上同样签了个错字名字“侯宝莲”!就这样实现了他们设置的“自愿调解”的目的。
“调解协议”被迫签字后,在我公司忍辱履约付款265万元的同时,凯庄公司仍然5次打砸我东国大酒店,先是白天打砸,将我打成肾挫伤住院治疗,有公安验伤证明作证,至今留下肾积水的后遗症;后来改为夜间蒙面打砸,造成东国大酒店无法营业。
随之而来的是执行法官仲健,不顾我公司已忍辱履约付款265万元和凯庄公司又5次打砸的事实;也不顾上海第二中级法院已于2008年9月2日下达了(2008)沪二中民二(民)申字第56号立案听证的通知,于2008年9月18日带领凯庄公司所雇人马,对东国大酒店实施野蛮强制执行,除查封、扣押我一个价值5000多万元的东国大酒店外,还查封、扣押了我公司办公室、财务室、酒店总台吧台、物品仓库内的所有文档资料、合同、帐务帐册、印章、发票、现金、酒水、干货、等所有财物,包括私人生活物品;还查封了我公司新增加的1800平方米的营业面积项目;查封、扣押了案外人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办公机关及财物;查封、扣押了案外人欧阳某某沪B51953轿车一辆;查封、扣押了案外人上海东国经贸公司存放在东国大酒店价值300多万元的商品服装;对这些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财物均没有履行“当场清点、登记、造册等法定程序”,而是强行易主于凯庄公司,酒店当天对外营业。
极为卑劣的是执行法官伪造法律文书,以伪造的法律文书恶意财产评估,一个价值5000多万元的东国大酒店被评估值21.74万元所替代,一年后折扣为17.5万元归为凯庄公司所有。这哪里是公正执法?分明是明火执仗的抢劫!由此,我被逼上了至今已12年的维权申诉上访路!
2008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湖南省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等单位,就此案先后多次函请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闸北区政府、闸北区人大常委会等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予以公平、公正的处理,却没有得到任何反映!
2009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蒋某某等10名代表联名签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提请依法监督上海东国公司与上海凯庄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严惩涉黑、渎职违法行为的建议》,也经最高法院转至上海高院;2013年3月最高法院法联(2013)第96号就全国人大代表谢某就此案的提请又转至上海高院。而这些人大代表的提请,都如同泥牛入海,沓无音讯。
2009年1月19日上海闸北法院以(2009)闸刑初字第80号刑事判决书,只是针对齐伦明2008年6月14日凌晨2时打砸东国大酒店犯罪行为的重罪轻判。 而对齐伦明2007年8月23日、2008年1月18日、2008年5月1日几次打砸东国大酒店和将候宝莲打成肾挫伤住院治疗的违法犯罪没有刑事判决和经济赔偿判决?真是匪夷所思!
2010年上海高级法院曾以(2010)沪高民一(民)监字第6号对此案立案再审,却既不告知申请再审人上海东国公司参加庭审辩护,也不给东国公司送达《再审裁定书》,东国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经查阅上海高级法院档案材料知晓后,至今已28次向上海高级法院院长及该案审判长递交了要求送达《再审裁定书》的申请,可没有任何部门和任何个人给过我任何回复!这是为什么?
2019年6月27日受约到上海静安公安分局扫黑办作笔录,该笔录所记内容存在避重就轻,特别是对我们要求公安对齐伦明所实施的合同诈骗和在2007年8月23日、2008年1月18日、2008年5月1日所实施的故意打砸财物、故意人身伤害、故意侵占我巨额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刑事立案和予以经济赔偿的内容没有记录。这是为什么?是不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是不是有人继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不是仍然掩盖将刑事案作经济纠纷处理的渎职行为?
我一个弱女子,为维权申冤,向各级有关部门递交了1200多份申诉、申冤、执行异议材料 ;不知跑了多少路,找过多少人,流过多少泪,受过多少委屈,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申诉无门,投诉无果,面临生死绝境。?
为此,我叩拜习近平总书记,叩拜李克强总理,叩拜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位领导,切实“扫黑除恶”,清除“保护伞”,打破保护壁垒,为民申冤?。
附U盘一个,内容如下:
1、2009年3月,十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签名提请全
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依法监督上海东国大酒店有限公司与上海凯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严惩涉黑、渎职违法行为的建议》的音频。
2、2019年7月26日,候宝莲诉述《黑法勾结夺我5000万元巨额财产,权利牵扯编织违法同盟就错再错,请求党中央、国务院扫黑打伞破壁垒,为民申冤!》的音视频。
3、候宝莲作词演唱的《上访人之歌》视频;
4、候宝莲作词演唱的《一曲上访泪》视频;
上海东国大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候宝莲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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