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儒家的社会理想和社会实践
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12-7 18:21 编辑苏小草:儒家的社会理想和社会实践
1、儒家的社会理想:履行绝对的责任或义务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君子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等等,它是由‘至善’的语素构成。
2、儒家的社会实践:行使绝对的权力或权利
‘仁者,爱人,亲亲为大(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己所不欲(立人、达人),勿施(立人、达人)于人’、‘道不同,不相为谋’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等等,它是由‘至恶’的语素构成。
在极端思维模式支配下,把绝对存在的道德(平等、自由)概念相对化而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以构建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的过程中,把相对存在的伦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概念绝对化生成两种属于不同行为主体且蕴含相互悖反语义的极端主义概念,一种是绝对的责任或义务‘至善’,一种是绝对的权力或权利‘至恶’,遵循‘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两种极端主义互生互存中,‘至善’是一种高调理想,‘至恶’是一种低调实践,构造和维系的是责、权、利不相符,支配与被支配、服务与被服务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构成的是集(极)权主义‘官本位’的等级特权制度。
这种社会中,‘至善’与‘至恶’水涨船高,‘至善’愈甚,‘至恶’愈烈;愈是坚守‘至善’的社会理想,愈是走向‘至恶’的社会实践;愈是走向‘至恶’的社会实践,愈是标榜高度的文明;愈是标榜高度的文明,愈是创生极度的野蛮;‘高度的文明’彰显的是奴性和妓性,极度的野蛮彰显的是魔性和邪性。‘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祖述尧舜,复推周礼’,孔丘是一个集奴性和妓性、魔性和邪性于一身的具有复杂人格特征的人间‘怪兽’,其具有极其阴暗的内心和极其恶劣的道德品质。因此,在中国,复兴孔儒文化传统的实质便是‘怪兽’复活而远离文明,坠入无底黑暗的深渊。
宋·张载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何谓‘绝学’?毋庸置疑,绝对的相对主义和相对的绝对主义罢了,一种无道缺德歪理的动物性‘非人’道德伦理学,即‘人吃人,人骗人’的丛林法则。遵循‘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无法规避言‘至善’而行‘至恶’,儒家伦理的社会理想与社会实践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内生性矛盾,践行它只能带来灾难,是故,老子曰:‘夫礼(等级)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
制礼作乐尚等级,尊卑贵贱不论理;积沙成塔筑溃坝,周而复始又轮回;祖述尧舜推周礼,知其不可而为之;谁能参透其中谜,善言恶行祸乱始。在弘扬孔儒文化传统的基础上,中国永远不可能实现民族复兴或崛起,只可能成就积沙成塔、轰然坍塌的‘烂尾工程’,复兴或崛起的叫嚣愈甚,灾祸降临的时日愈近!殷鉴不远,必如是,国人当自明,自知之。
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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