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sxc 发表于 2017-12-1 12:31:21

苏小草:双面人是如何产生的?

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12-4 16:03 编辑

苏小草:双面人是如何产生的?


社会生活中,言说的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践行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言说的是‘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践行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言说的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践行的是‘己所不欲(立人、达人),勿施(立人、达人)于人’;言说的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践行的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等等,这些均是双面人的言行特征。究其学理,什么是双面人呢?它是指,在极端思维模式支配下,把相对存在的伦理概念绝对化生成两种属于不同行为主体且蕴含相互悖反语义的极端主义概念,一种是绝对的责任或义务‘至善’,一种是绝对的权力或权利‘至恶’,两种极端主义互生互存中塑造的理想与现实脱节、思想与行动难以协调的言‘至善’而行‘至恶’的双面人生。

双面人是受极端思维模式支配,把相对存在的伦理概念绝对化生成的两种属于不同行为主体且蕴含相互悖反语义的极端主义概念集于同一行为主体言‘至善’而行‘至恶’(善言恶行)的产物,或者说,它是在遵循‘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构造和维系责、权、利不相符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善言服务于恶行的一种双面人生。那么,在遵循‘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构造和维系责、权、利不相符的社会关系的社会中,双面人应该是普遍存在的,是不是这样呢?必定如此。

事实上,遵循‘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构造和维系责、权、利不相符社会关系的社会是践行集(极)权主义的等级特权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至善’的社会理想与‘至恶’的社会实践互生互存,前者是服务于后者的,于是,双面人得以发展壮大和繁衍。为餍足自身的统治利益,统治利益集团宣扬‘至善’的社会理想以服务于自己从事‘至恶’的社会实践,善言恶行,均是双面人;为乞怜一杯羹,‘学而优则仕’服务于统治利益集团的奴才们宣扬‘至善’的社会理想以服务于自己从事‘至恶’的社会实践,善言恶行,均是双面人;‘听圣言,不逾矩’、‘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而被教唆的广大百姓被‘至善’的社会理想蒙骗,践行‘至善’的理想以服务于统治利益集团及其奴才们从事‘至恶’的社会实践。也就是说,在这种社会中,统治利益集团及其奴才们均是双面人,他们宣扬‘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不是要求自己而是要求百姓践行之以服务于自己践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己所不欲(立人、达人),勿施(立人、达人)于人’和‘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遵循‘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善言是一种极端主义,恶行也是一种极端主义,善言服务于恶行。而上行下效、不一而足,欺骗与谎言迅速泛滥成灾,机巧诡诈、互害为虐,人人都会蜕变成人面兽心的变色龙。因此,在一个践行集(极)权主义的等级特权社会中,双面人是普遍存在的,它是这种社会存在的主要和普遍人格特征。

既然在一个践行集(极)权主义的等级特权社会中,双面人是普遍存在的,既然这种社会的统治利益集团及其奴才们只可能是双面人,而一个践行集(极)权主义的等级特权社会离不开特定文化体系(表演文化)的支撑,那么,这种文化体系难道与塑造双面人无关吗?绝不可能。其实,塑造双面人是践行集(极)权主义的等级特权制度的必然要求,支撑集(极)权主义的等级特权社会的文化体系是双面人为实现功利主义人生价值目标暗潮黑幕之中巧妙设计的结果。如何巧妙设计的呢?我们可以推演一下其逻辑程序。

其一,在极端思维模式支配下,双面人把相对存在的伦理概念绝对化生成两种属于不同行为主体且蕴含相互悖反语义的极端主义概念,一种是绝对的责任或义务‘至善’,一种是绝对的权力或权利‘至恶’,两种极端主义互生互存中,构造和维系的是责、权、利不相符,支配与被支配、服务与被服务的社会关系,‘至善’服务于‘至恶’。

其二,为实现功利主义人生价值目标,双面人利用‘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宣扬‘至善’的社会理想不是要求自己而是要求百姓践行之以服务于自己从事‘至恶’的社会实践,并秘密地将其打造成一种特定文化和制度体系。特定文化体系是由‘至善’和‘至恶’的语素构成,它构造和维系的是责、权、利不相符,支配与被支配、服务与被服务的社会关系,一种‘至善’服务于‘至恶’的等级特权制度体系。

其三,双面人、等级特权制度和文化体系,三者之间交相辉映、互为一体,双面人暗潮黑幕之中巧妙设计文化体系,文化体系服务于等级特权制度,等级特权制度服务于双面人。双面人是等级特权社会的独特文化景观,一种表演文化的载体,善言恶行中变现功利主义人生价值目标。

应该说,以上文化和制度体系离不开双面人的广泛存在,双面人是以上文化和制度体系的创建和维护者,为实现功利主义人生价值目标,善言恶行、坑蒙拐骗,它是心理黑暗的产物。‘善言’与‘恶行’集于一体,即便能够餍足某种现实利益,但欺骗与谎言遍布人间,周遭必定弥漫着恐惧和不安,于是,在精神与肉体残酷搏杀的纠结和痛苦之中走向自我毁灭。这便是双面人创生的悲剧文化宿命。那么,如何规避成为双面人呢?很简单,在正常思维模式的支配下,培育独立健全的人格,反省和纠错塞满‘至善’和‘至恶’语素的文化体系,尊道贵德理直,创建新的文化体系,打破‘至善’与‘至恶’的互生互存规律,废除等级特权制度,构建现代公民社会,实现宪政、民·主和法治。

近来,官方媒体经常批判双面人,大概是意识到了双面人对社会的危害,告别双面人,迈向新时代,但愿它不是走向封闭僵化(马教)的老路,也不是走向改旗易帜(孔教)的邪路,而是走向坚守和践行平等、自由,民·主、法治,公正、友善等普世价值观以融入世界现代文明的正路。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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