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安达:开发商控拆当地营商环境 执法机关乱抓无辜
http://i2.tiimg.com/646335/a2f1cdd5a2704194.jpg(老四百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现场)
近日,黑龙江绥化农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媒体(下称:兴业公司)投诉反映称,公司在安达市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与拆迁户达成拆迁协议,并支付了拆迁费用进行合法拆迁时,因为拆迁户恶意反悔,以同一事实在2015年4月16日、2015年8月7日向公关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案件已经作出处理的情况下,拆迁户吕丹怀以同一事实在2019年5月份又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项目负责人新威,顺便帮忙跑开发前期手续给各部门送送手续的徐某,2019年5月30日被黑龙江安达市公安局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刑事拘留。而徐某只是顺便帮忙跑手续的一公司领导亲戚,而且在案件已经结案的情况下,当地公安机关旧案累办,刑事拘留公司安达项目负责人李某国,影响公司项目的正常开展。
根据资料显示,2011年6月17日,兴业公司经安达市人民政府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取得安达市老四百棚户区改造权。2013年兴业公司按照市政府关于老四百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对拆迁户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拆迁安置分三种方式:1、货币补偿2、产权调换3、就地安置,共涉及180户,其中商户150户,住宅30户。
2013年8月28日、2013年10月15日、2016年4月21日,市政府征收办、兴业公司、房屋所有人吕丹怀、李淑华(房屋所有权人祝明、吕昱维、吕丹怀是其子吕昱维的受委托人,李淑华是其子祝明的受委托人)三方,分三次共签订5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就吕丹怀和李淑华的753平米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其中补偿货币66万元,产权调换的房产建筑面积877.8平方米,停业损失150万元置换成回迁房二层、三层各65平方米的房产。
兴业公司负责人称,在拆迁协议签署后,吕丹怀又向公司要求增加货币补偿数额,共索要298万元货币补偿款,为了保证拆迁能顺利进行,公司只好又比之前签署的协议约定多支付了232万元。
同时,吕丹怀分别于2013年7月17日、2015年3月31日签署同意拆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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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吕丹怀的拆迁承诺书)
2014年5月20日,兴业公司与吉林华晟爆 破拆除有限公司(下称:华晟公司)签署《拆迁协议书》,委托华晟公司对老四百棚户区项目内的达成拆迁协议的拆迁户房屋进行拆除工作。
2015年4月16日,华晟公司对吕丹怀的房屋进行拆除,但在拆迁过程中,吕丹怀报警。安达市公安局对华晟公司雇佣的铲车司机文某伟,以犯毁坏公私财物罪刑事拘留,拘押13天后释放。
兴业公司负责人称,根据之前与吕丹怀达成的拆迁协议,华晟公司在2015年8月7日再次对吕丹怀的房屋进行拆除,吕丹怀再次报警,安达市公安局又以犯毁坏公私财物罪对铲车司机姬某国刑事拘留。
2019年5月30日,因为吕丹怀就之前的拆迁问题又向安达市公 安 局报案,安达市公安局以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将兴业公司员工徐某刑事拘留。
兴业公司负责人无奈的称:“徐某既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只是过来玩,顺便帮公司跑前期手续递递材料,从未参与公司拆迁等经营性的事情,房屋拆迁是政府、开发公司与拆迁公司之间的事,况且拆迁发生在2013年、2015年间,而且被拆迁人早已拿到了拆迁补偿款298万元,又多给了回迁面积,何来强拆一说?”
“一个政府大力支持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与被拆迁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并支付了补偿款的情况下,就因为被拆迁户的恶意毁约,致使项目多年来停滞不前,企业经济损失惨重。”
2019年2月11日,黑龙江省召开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将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好作风、好环境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黑龙江省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要把重塑投资营商环境一抓到底,每年都要聚焦几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努力让干部作风更过硬、营商环境更优化。
自党的十 八 大 以 来,权力腐败已成过街老鼠,但穿上司法外衣的权力腐败,却仍然明目张胆。事实上,一段时间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借用公权力干预、剥夺民营企业家财产的事例并不鲜见,甚至已经形成“套路”。诸如拘留逮捕企业负责人,查封、没收公司财产,甚至采用扣押企业家家属的“连坐”方式来逼迫企业家就范。
此前,最高 院、最 高 检 都已经表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禁乱抓人、乱查封、乱冻结,严禁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顶着司法名头的“打土豪,分田地”,不仅让众多“势单力薄”的民企有苦难言,也正在冲击一个社会保持公平正义的底线。
而对于兴业公司反映的问题,当地公安机关在一直未予正面答复。对于此事,我们将进一步关注。
来源:楚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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