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sxc 发表于 2019-7-15 11:47:00

苏小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及其观念系统

苏小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及其观念系统


1、史载:周昌密谋‘翦商’被商王发觉后抓捕囚禁,长子伯邑考为父求情未果被杀害做成肉酱,周昌食之得到商王信任,商王赋予其更大权力统管西部各族事务,周昌不忘初心继续实施‘翦商’计划,势力扩张发展壮大后其子灭商建周成功。这种故事情节不绝于各种‘正史’版本,然而,经得起逻辑推敲和拷问吗?儿子被残忍杀害,吃了儿子的肉就能得到商王信任吗?即便能够,对周昌密谋‘翦商’如此警惕的商王怎么可能赋予其更大权力呢?父密谋‘翦商’败露,儿子为父求情未果被杀害,转而父获取更大权力,这种事情逻辑符合常理吗?显然非常荒诞。我认为,这段历史情节被篡改了,应该是这样的:周昌密谋‘翦商’把长子伯邑考杀害做成肉酱送给商王以示臣服,商王大喜信任之并赋予其更大权力统管西部各族事务,周昌继续实施‘翦商’计划,势力扩张发展壮大后其子灭商建周成功。周昌是经营殉葬事务的巫师,奸佞歹毒残忍冷酷而富有心机,这种说法也是符合其个性特征的。

2、信用体系是构造平等契约关系,平等契约关系要么口头确认要么书面确认。这些都离不开本真的语言,把语言腐败当作学术,信用体系就被彻底摧毁了。学术作伪造假非但不利于解决中国问题,还会使问题复杂化。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作伪造假都是应该唾弃的,因为,容忍作伪造假必然无视探寻真理和揭露真相,无视探寻真理和揭露真相就没有任何希望了。国人往往出于善意的臆测容忍作伪造假而无视探寻真理和揭露真相,这恰恰是专制思维。专制思维的本质就是无视探寻真理和揭露真相。儒们没有正确的自我认知,也没有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从孔孟一贯的吹牛皮就可以看出来,没有权力时吹嘘无所不能,一旦有了权力没招了就大开杀戒而转变成法家。儒家是制作皇帝新装的骗子,法家是展览皇帝裸体的皇帝,善良的人们往往对制作皇帝新装的骗子怀有莫名的好感(甚至于给予道德认定),而厌恶展览皇帝裸体的皇帝,岂不知没有制作皇帝新装的骗子,展览皇帝裸体的皇帝不存在。

3、法律原则是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贯彻法律制度不是执行公司章程,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面前人人平等。公司的上下级关系构造的是平等契约关系,和责、权、利相符相关,我们不能把这种上下级关系视作不平等,因为,上级责任大、下级责任小,从契约关系的角度讲,这种关系是平等的而非不平等的。当然,不平等的契约关系需要抵制,比如,上级责任小、下级责任大。法律制度旨在维护平等自由的道德观念秩序,‘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公司章程旨在维系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准则关系,合作共赢、互利互惠。无视责、权、利相符问题而奢谈伦理准则关系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有人非要说公司的上下级关系是等级伦理关系源于认知错误或为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寻找借口,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有意无意地混淆道德观念秩序和伦理准则关系概念的不同。

4、‘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儒们往往把‘不同’解读成不勉强、不强求一致,‘同’则解读成勉强、强求一致。那么,我是‘人’你同也是‘人’,我不勉强、不强求你是‘人’,我是君子你是小人吗?我勉强、强求你是‘人’,我是小人你是君子吗?你不是野生动物不快乐、不甘心!否定之否定等于肯定,如果‘和而不同’成立,‘同而不和’也必定成立。其实,以上解读是违背逻辑常识的,这个句子另有其它内涵,即‘君子和(乐)不(约)同,小人(约)同而不和(乐)。’

5、父亲偷了别人的羊,儿子不揭发很正常,但绝不是道德高尚行为,因为,其他人可以揭发,可以将其绳之以法。在古代,羊是极其贵重的,穷人一年到头都吃不起肉。孔丘为何鼓励偷盗呢?学生求学要给他送肉吃,自己家里没有偷盗也可以,所以,孔丘的很多徒子徒孙是盗窃犯。一定要清楚:西方法典坚守有关亲系回避证供的原则主要在于规避弄虚作假而非‘亲亲相隐’,‘亲亲相隐’绝不是正直的表现,子女揭发父母的犯罪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受道德谴责。父母虐待孩儿,孩儿自己或其他孩儿可以直接揭发,受法律保护;父母作恶多端,孩儿可以直接揭发,让其受到法律制裁。在西方国家,父母作恶多端而受到自己孩儿揭发的案例并不稀奇。父母作恶多端可以不揭发,但不要标榜道德高尚,不要标榜正直,因为,如果道德高尚和正直是这样定义的,就会迅速形成‘亲亲相隐,官官相护’的恶劣社会风气。孔丘的‘讳畏隐’绝不是从维护个体利益而是从维护统治利益的角度说的,即规避所谓的‘犯上作乱’,家庭中受虐不让说,社会中受虐不让说,说了就是非礼,就要受到道德谴责或‘文字狱’伺候,塑造奴性人格以构造奴役与被奴役的社会关系。

6、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不侵犯他人的私有财产,一是不被他人侵犯私有财产。所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理性行为,是受一定观念系统支配下的产物。观念决定理念,观念构建社会秩序,理念构造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决定社会关系。没有平等自由的观念,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不可能深入人心,对于国人而言,重塑观念是最重要的,否则,早就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了。亦如没有‘道’或‘上帝’的信仰不会产生逻辑的同一律,所谓的‘科学理论’均不成立,意识不到这一点是因果倒置。私有财产是物质主义的,真正的自由是意志的绝对自由,没有意志的绝对自由不可能产生物质的相对自由。人是观念的高级动物,大部分人有了平等自由的观念,就会要求保护私有财产权,因为,保护私有财产权有助于建构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和责、权、利相符的平等契约交易的社会关系。如果观念系统来自于等级特权,伦理行为必然抵制建构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和责、权、利相符的平等契约交易的社会关系,那么,怎么可能产生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呢?产生了岂不是破坏了自己的观念系统和伦理行为!

7、在远古,人类阙失平等自由的道德观念,也阙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如同野生动物。越是远古越是野蛮,人类越是接近野生动物,随着发展进步,越来越有平等自由的观念了,越来越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了,从野蛮走向文明。如果观念受等级特权支配,喊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口号是不可靠的,不是深入人心的结果;如果阙失平等自由的观念就能产生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欧洲各国五千年前就实现民主和法治了。那么,野生动物更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更容易实现民主和法治,如此说法岂不荒唐!野生动物世界同物种的领地意识来源于脆弱的平等自由观念,互不侵犯、和睦相处,但很容易被打破,毕竟野生动物的等级特权观念居于主导地位。所以,同物种均潜在一定的平等自由观念,能否始终居于主导地位是关键,野生动物做不到,人类有可能做到。正是因为等级特权的观念根深蒂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难以形成;正是因为平等自由的观念得以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深入人心。如果有人依然想不通,可以参考先秦提倡平等自由的道家先师杨朱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相关言论。所以,儒们读不懂西方哲学著作,因为,心中没有‘道’或‘上帝’的信仰,舍本逐末把本丢了,末也无果。我们需要尊重逻辑事实,打破固有的观念系统和惯性思维支配,用逻辑推理分析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而非拘泥于传统思维意识,因为,传统思维意识也摆脱不了相关逻辑系统,只不过某些重要因素可能被无意识地忽略了,继而得出错误的判断和结论。

8、‘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句话也是不符合逻辑的,因为,有兴趣带来愉悦感而非‘学而时习之’,‘学而时习之’不一定快乐。话说反了,属于因果倒置。所以,国人的思维往往是本末倒置的,受儒学语言模块影响的结果。儒学的话语体系,其一,本末倒置、因果颠倒;其二,目的与手段颠倒或背离;其三,牵强附会,不知所云。基本上属于以上三种类型。在儒家文化的熏陶下,传统的国人不知道如何用逻辑说话,尽管读过很多书,或许也知道逻辑是什么,但运用能力严重不足,不知道如何运用逻辑分析处理简单的问题。这就造成了传统的国人日常生活不讲理,也难以实现民主和法治。

9、《皇帝的新装》里,制作皇帝新装的骗子和展览皇帝裸体的皇帝,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裸体的皇帝是骗子包装出来的,没有骗子制作皇帝的新装,就没有展览皇帝裸体的皇帝,所以,欣赏骗子是严重错误的。传统的国人为何对儒家有好感呢?讨巧。为何专制呢?特权利益。特权利益餍足讨巧,讨巧收获恶果。儒家是恶因,法家是恶果,没有恶因,则无恶果。所以,儒家之恶甚于法家。革命的儒是争取特权利益,反革命的儒是捍卫特权利益,生于特权利益,死于特权利益,破坏民主和法治。平民百姓一旦被儒化就没有民主意识了,就麻木萎靡了;权贵精英一旦被儒化就没有法治意识了,就沉沦堕落了。儒化必主民,主民必专制。儒们不管喊什么均不可相信,作伪造假、虚伪卑鄙的化身。

10、什么是宗教呢?我的理解是,宗教是确立造物主的存在,这个世界先天存在真理,真理是造物主创造的,造物主让所造之物不断发现和实践真理以发展进步。1+1=2,即便没有人类存在也是这样,当然,我说的是十进制数理,旨在阐明这种逻辑。人类只能发现真理而不能创造真理。每个人都是神是人的神化,问题是,每个人均具有差(个)异性,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差(个)异性只具有自己的差(个)异性,无法包涵所有人的差(个)异性,而神包涵万物的差(个)异性,所以,人的神化是错误的。先知是掌握某些真理的人,一定程度上说,依据自己掌握的真理,可以预测未来。

201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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