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 发表于 2017-7-5 22:55:58

余丰慧:应把金融科技发展作为委员会第一职责


  2017年5月15日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已于近日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其目的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

  金融科技目前在全球如火如荼。严格意义上说,金融科技属于工业4.0的范畴和产物,即:通过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对传统金融进行渗透、改造与革新甚至颠覆。

  必须明确的是这种改造具有颠覆性与革命性,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征。无论传统金融机构是否愿意,是否抵触甚至绞杀遏制,无论监管部门怎么阻扰,都无法挡住金融科技的滚滚潮流。金融科技发展的一个特性是,可以撇开传统金融由科技企业独立发展。比如,智能投资顾问,大多是科技公司独立开发的,再比如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也是民间非金融企业开发的多。

  从目前情况看,金融科技总体发展与实力上,美国应该是第一位的。美国大型科技公司与金融公司都在斥巨资开发金融科技,进展最快的是智能投顾、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金融自助设备等。

  中国有发展金融科技的天然优势与基础。中国是互联网金融的发起国、推动国,在此基础上发展金融科技可谓得天独厚。但实事求是的说,与美国相比较,中国还是迟钝了。金融科技的底层基础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中国整体实力不如美国。

  这里面最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反应倒是不慢。中国央行是全球第一个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的央行,也是最早开始关注区块链技术的央行,也是第一个下手监管比特币交易平台与企业的央行。

  这次,中国央行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员会在全球也是不多见的。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引导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正确使用。将强化监管科技(RegTech)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笔者建议在对待金融科技上不能一上来就站在被动挨打的地步,或者说一开始就抱着“管”的思维。而应该抱着促进金融科技发展创新的思想履行金融科技委员会的职责。这里面美国的经验非常值得借鉴。

  美国金融监理局此前出台让科技金融公司合法化成立银行,给其发放银行牌照的制度安排。就此,就有人指责其妨碍金融创新。美国证监会此前没有批准比特币基金上市而受到市场指责其扼杀创新。近期比特币平台企业重新申请时,分析有望获得批准上市。因为美国的所有金融监管部门都担心背上影响妨碍创新恶名。美国的金融监管部门非常忌讳这个东西。

  因此,中国监管部门特别是刚成立的金融科技委员会,一定要以促进、鼓励、支持金融科技创新为宗旨,履行好委员会的职责。也鼓励央行通过机器学习、云计算等技术对金融机构的海量交易数据进行分析,金融机构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规定,金融系统将变得更加简捷快速。

  还是那几句话,金融科技的监管不应该跑在创新的前头,过早进行监管会抑制创新,可能会阻碍科技被采纳。只有当新科技展现出来的风险达到一定的水平后,才能实施监管,而监管的力度要和风险程度成比例。监管部门需要深度理解新兴科技以及它们所带来的风险和机会,不应惧怕和金融机构甚至金融科技公司合作。

  一定要给金融创新留出足够的时间空间,给予足够的试错机会与风险充分全面完整的暴露期;也给监管者留出观察新金融、了解与认清科技金融问题与风险的时间与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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