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举:万科董事会改选:国资赢了,混合所有制输了
6月21日早晨,一条王石宣布让位郁亮的朋友圈,一条深铁提交万科董事会改选名单的公告,刷屏了社交网络。王石终于达到了“我的成功是别人不再需要我”。而董事会改选,这一持续了近两年的万科股权之争的最后一战,也即将落定。
作为中国的企业领袖,作为中产上中产的榜样,王石的引退必然引发热议,或心灵鸡汤,或深度分析,洋洋洒洒,一时刷屏。但是,对中国经济发展微妙而深刻的事情,被有意或无意的忽略了。
目前,万科的股东排序为,深铁占29.38%,宝能占25.4%,AB股占6.18%,万科管理层4.14%。如果根据相关法律甚至常识,按照持股比例算,正常应该是这样,非独立董事方面,深铁第一大股东2-3席;二股东宝能占2-3席;万科管理层1-2席;AB占0-1席,此外各方还能竞争4个独立董事的推选。
然而,在中国常识和法律都是柔软的。深铁提名的11人名单中,深圳国资背景者5人,万科管理层3人,剩余的独立董事也包括刘姝威这样站队明显的学者。这就意味着,这次万科新一届的董事提名中,没有第二大股东宝能、第三大股东安邦的身影。
时至今日,仍有部分媒体质疑宝能对于万科董事的提名权。但无法否认的是,法律学界和市场业界均普遍认同,保监会的处罚并不意味着证监会的处罚,违反《保险法》也不代表违反《证券法》,不影响前海人寿的提名权。
还有观点从宝能的资金层面质疑,但正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组织的研究报告认为,宝能将资金组织方式用到了“极致”,虽然蕴含了风险,需要监管方面针对监管漏洞加以弥补,但在现有法规下,其资金组织方式并未有违规之处。更何况,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司法机关宣布剥夺前海人寿持有万科股权和相应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宝能的股东权利是应该受到保护的。
但即便如此,持股达到25%的宝能系,竟然能不出现在万科的董事会提名中。
由此,万宝之争的结局已经较为清晰:前海人寿与姚振华本人遭到重罚,王石出局,郁亮等万科管理层力量也被削弱,深圳地铁集团为代表的深圳国资成为“宝万之争”这场股权纷争的最大赢家。
从2016年开始进场,起初打算通过资产注入方式增资入股,经华润集团与宝能系反对未能成行,到宝能系成为第一大股东,恒大集团进场等各种戏剧情节。最终,今年深圳地铁集团通过现金购入华润集团、恒大集团股份的方式,成为万科持股29.38%的第一大股东,超过宝能系25.4%。从目前的董事席位来看,不出意外将获通过,深圳国资拥有最多的董事会席位,对万科的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那么,谁输了呢?首先是是混合所有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2014年的,政协会议经济界别第34组小组讨论会上,谈及混合所有制,民企老板们猜疑,在央企(包括国企)不放开控股权之下的混合所有制,民企是否会沦为“陪太子读书”的角色。担心没有控股权,很容易“羊入虎口”,只投钱而没有话语权,“公平”难以得到保障。
他们的担心并不是杞人忧天,在这场股权争夺中,混合所有制需要的民营股东不见踪影。这就在提醒人们,民营企业,毕竟还是一个民字。民和国,民和官还是有着深刻的差别。从更大层面上来说,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被宝万之争做出了宣判,即使万科管理层和最大股东深铁都反复强调过,坚持万科的混合所有制体制。
更重要的是,市场输了。以后恐怕没有民营企业的大资金会去争股权了,因为股权起不到决定性作用,权力的作用远大于股权,有股权也无法取得控制权。
正因为如此,才有一位资深投行人士的评价:达能股权之争、万科股权之争是中国经济发展史性质最大的负面事件。前者是民族主义情绪击败了规则,后者击败规则的,是规则制定者。
公元前356年,商鞅变法之前城门立柱的典故,众所周知。商鞅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向老百姓表明法令的权威、有效,这或许是中国最早的普法宣传。这次普法宣传,确立的民众对法令的稳定预期,从而完成法家思想对秦国的改造,为秦统一天下奠定基础。
而另一个与之相反的典故则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在这个典故中,周幽王通过自己的行动,告诉臣民,我的最高法令、最紧急的法令“烽火”,是不算数的,没有意义的,谁相信谁就是傻瓜。
那么,宝万之争的这个局面,到底是当年秦国城门的那根立柱,还是周幽王的烽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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