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一个寓言故事里的真实逻辑
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6-10 13:07 编辑苏小草:一个寓言故事里的真实逻辑
君王用它驭权,愚民用它乞怜,儒生用它吃饭。礼法兼治,无孔不入、一丘之貉,它简直就是一副万能的膏药,具有某种超凡的神奇功效。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它到底是什么,否则,君王知道后愤怒,愚民知道后伤感,儒生知道后讨厌,你的天空马上一片灰暗。
古有一儒生到集市购物,遭遇同儒的摊主。一儒是卖主,一儒是买主,于是,两儒的交易战瞬间打响了。
场景一:讨价还价,尔虞我诈。
买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卖主:仁者,爱人,亲亲为大。
买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卖主: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买主: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卖主: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这种场景中,买主以讥讽‘小人’的方式逼迫卖主让利,而卖主以赞美‘君子’的方式以拒绝向买主让利,似乎两者都是小人儒。
场景二:奸佞机巧,热络近乎。
买主:仁者,爱人,亲亲为大。
卖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买主: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卖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买主: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卖主: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买主: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卖主: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这种情况下,买主以拉关系的方式要求卖主让利,而卖主以托人情的方式主动向买主让利,似乎两者都是君子儒。
最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卖主割肉,买主得到额外利益,悻然扬长而去。这个故事说明,儒学只是一种厚黑学,社会交往中,只要懂得拉关系、托人情不仅事半功倍、顺风顺水,还能占到便宜,否则,只能靠巧取豪夺和强权暴力。精于内斗、擅于装蒜,投机取巧、浑水摸鱼,伪善欺诈中捞取自身的利益,这就是儒学之用‘中庸之道’的真谛!‘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句话是‘二律背反’的语义载体,其蕴涵确定的价值判断,肯定了‘和而不同’,否定了‘同而不和’,忽略了‘和而同’或‘同而和’。忽略的部分恰恰是尊道贵德论理的部分,即‘冲(理)气以为和’。在一个奴隶制的大同社会中,尊卑贵贱、等级森严,当然要倡导‘和而不同’以恪守等级;当然要否定‘同而不和’以尊卑有序。‘和而同’无以等级,‘同而和’无以尊卑,当然要忽略‘同而和’或‘和而同’,唯如此,方可无论是非、不讲道理。‘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这句话也是‘二律背反’的语义载体,其同样蕴涵确定的价值判断,肯定了‘周而不比’,否定了‘比而不周’,忽略了‘周而比’或‘比而周’。忽略的部分同样是尊道贵德论理的部分。在一个奴隶制的大同社会中,尊卑贵贱、等级森严,当然要倡导‘周而不比’以恪守等级;当然要否定‘比而不周’以尊卑有序。‘周而比’无以等级,‘比而周’无以尊卑,当然要忽略‘周而比’或‘比而周’,唯如此,方可无论是非、不讲道理。可见,但凡一切无论是非、不讲道理,恪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践行尊卑贵贱的伦理经是这两句话的本质意图和实质内涵。以上是逻辑推演的必然结果,也是唯一结果。
有时候,包装是一种错误,错误的包装是一种罪恶;同样,被包装是一种错误,错误的被包装也是一种罪恶。后儒的错误在于无视真相包装孔丘的罪恶,孔丘的罪恶在于罔顾事实被后儒包装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后儒的错误是一种罪恶,孔丘的罪恶是一种错误。从文明的角度讲,孔丘是野蛮和无知的,后儒是肮脏和丑陋的,其均不具有文明创造和文化传承的符号意义。
一个社会阙失平等自由的道德观,无论其如何标榜‘高尚’,只能塑造出两种人:一种是蝇营狗苟的爬虫;一种是狼心狗肺的权奸。两千多年来,在一个儒文化为主流意识的中国,无视人性中的恶,中国人践行的都是人性本善论,媚权混世、唯上不唯下,故而伪善欺诈成为一种常态。如今,市场经济的洪流彻底摧毁了它的堤坝,人性之恶大爆发,无情地撕下其浓妆淡抹虚饰的面纱,真相大白于天下。人性善恶一体两面,这个世界上,不存在‘至善’,只存在平等自由之道德原则下的理论是非曲直,这才是文明创造的真实逻辑程序和文化传承的本质功能,否则,徒劳无功、完全没有意义。
归来吧,同胞们!面对现实、正视自己,盈满真诚与理性,回归人性本真,摒弃等级伦理的道德观和尊卑贵贱-权力支配或寻租的伦理经,拥抱平等自由的道德观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藉此开创和展望中华民族美好的未来和光明的前景,迎来宪政、民主和法治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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