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
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6-8 11:55 编辑苏小草: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
当下,在公民意识如火如荼地长大时,在公民社会蹒跚着走来时,有人却站出来呼喊‘尚礼思乐’了。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中,‘尚礼思乐’可以说是如数家珍、天光一色地锃亮,支撑着东方大国莫名的骄横与狂妄,至于其它文明的‘礼乐’,我们一直抱着深深地鄙夷和忧虑。故而,百年来,每当睁眼看世界,‘礼乐’的锣鼓声便于耳边急促地响起,于是,惺忪的眼睛重又闭上,沉入久远的梦境,继续休眠。这也是我们黑眼睛、黄皮肤中国人引以为豪、聪明绝顶、逃避‘沉沦’的悲剧性意识。
如今,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喧嚣声中,在把‘礼乐’捧为绝对真理表演的时尚里,似乎人人都应该具有这种观念:构建现代公民社会的进程中,我们之所以需要公民意识就是为了阻止某些人或团体拥有垄断‘礼乐’的特权,以保护全民充分沐浴在‘礼乐’的阳光之下。当此种‘礼乐’穿越时空,踏上周天子的乐土时,人同此心,现代公民意识就呱呱坠地、油然而生了。
何谓‘礼’?尊卑贵贱等级之礼也;何谓‘乐’?歌功颂德愚稽之乐也。学礼而不思乐则罔,思乐而不学礼则殆。这或许就是礼乐文化的实质所在,前者旨在塑造人的奴性人格,后者重在培养人的臣民意识。礼乐文化的实质在于试图构建一个等级分明‘孝弟忠恕’的家庭伦理,并通过‘有教无类’的方式,将其成功上升为一种权利与义务或责权不相符的社会伦理,一劳永逸地实现王权永固之‘家天下’的目的。我们且不说现代公民意识与周代‘尚礼思乐’之臣民意识一生下来就素不相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礼乐文化与真理无关。公民意识坚守的是‘求真’原则,而礼乐文化显然不具有这一基本特征。基于此,一个现代社会什么时候让‘尚礼思乐’的臣民意识一不小心从门缝里钻出来,‘求真’的公民意识就顺理成章地下地狱了!子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众所周知,传统社会里,侵犯个性自由的罪恶勾当往往是以‘礼乐’的名义作出的。在‘礼乐’的皮鞭声中,男尊女卑、削足适履,以奴为荣的时尚一再挞伐出摧残人性的苦难‘陷阱’。可见,为捍卫公民的各项自由与平等权利,赢回活着的崇高与尊严,现代公民意识的培育绝不是为了招来梦魇中的魔幻‘礼乐’,而是要塑造具有现代意识和独立人格的现代公民。事实上,现代公民意识是构建在权利与义务或权责相符之基础上的,每一位公民在享有各项平等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要履行与之相关的应尽义务,绝没有高低之分、贵贱之别。为确证活着的崇高与尊严,现代公民意识与古代‘尚礼思乐’的臣民意识不可能在同一个花枝上招展。因为,现代公民意识的终极目的不是为了一味逢迎混世之‘礼乐’表演,而是为了实践每一位具有独立自主意识的公民,能够不受妨碍地发出自己独特的声音,保障五彩缤纷的世界不同声音的个性存在。那么,以捍卫传统‘道德’的名义,限制和剥夺公民的各项自由与平等权利就成了泯灭公民意识的荒唐闹剧。
基于‘礼乐’文化不是构建在‘人人平等’的精神信仰和‘人人自由’的精神追求的基础之上的,‘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它必然会演化为一种自欺欺人的伪善伦理。所谓‘礼’往往旨在掩盖人的虚伪与卑鄙,所谓‘乐’往往旨在粉饰人的粗俗与陋习。腐朽的制度必植根于腐朽的文化土壤;腐朽的文化土壤必助力于腐朽的制度滋长,‘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一切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文化和制度均属同列。可谓:‘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历史一再证明,威权尚儒,尚儒必败亡。一个社会的发展进步不可能脱离思想文化的革新,任何先进的社会制度必然有利于促进思想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并构建在思想文化的革故鼎新之上,两者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因此,任何固步自封的思想和文化最终必将丧失发展前途,并走进历史的坟墓。一个现代文明的国家制度必须是一个人道的、适合人性发展要求的‘无为’制度体系,而不是一个违反人道、改造人性的‘有为’制度体系。
可见,一个个性张扬的、富有创造性的现代社会必然给予传统社会之传统‘道德’带来潜在威胁或冲击,但这仍不足以当作传统‘道德’可以恣意蹂躏和蔑视现代个性的充分理由。现代个性以哪种公民意识出现不能依赖于传统‘道德’,只能靠独立个性的自主与自律。因为,现代公民意识存在于纷纭的个体意识之中,它是包罗众异‘不一致性’的集合体,而非寻求‘一致性’的‘筛子’。因此,为捍卫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保障独特个性的创造性安全,管理公共事务的公权就必须受到应有的制约和限制,只有处于公开的、全民监督之下的公权,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公民意识的无端遗失,实现每一位公民公德与私德的互补构建与饱和生成。
作为一位现代地球公民,我们不能以个人的主观好恶与判断去侵犯别人的各项自由与平等权利,因为,今天一旦以某种名义禁止此个性,明天就有可能以另外的,可能是更崇高的名义禁止更多的个性存在。那么,公民性的渴望最终只能在‘大棒’飞舞的恐吓声中烟消云散了。在中国人传统的潜意识里,总习惯于将现代‘独立自主’的公民意识与古代‘尚礼思乐’的臣民意识趋同。这种感情用事的结果,久而久之终会造成后者完全取代前者,使现代公民意识的存在价值失去本真的意义。因为,礼乐文化是臣民社会的道德价值伦理体系,它是构建在权责不明、公私不分之‘家天下’的基础上的,这一点与现代公民意识是背道而驰的。倘若现代社会的道德价值伦理体系构建在礼乐文化的基础之上,公民意识因没有繁殖长生的沃土,必然最终丧失独立地位,而夭折于萌芽之中。此种虚荣的‘公民意识’当然无法保障每一位公民拥有自由个性的平等权利,创造性的闪光也会在‘礼乐’傲慢的威吓声中,与现实格格不入麻木萎缩,而销声匿迹。正如传统‘道德’害怕公民意识又渴望公民意识一样,善良的愿望往往与残酷的现实水火不容、兵戎相见,我们不愿放弃的恰恰是阻碍我们发展进步的。百年来,中华民族背负了太多的无耐与忧伤,只能遗落一串无限悠长的惆怅。过往中,不知多少个性的棱角被传统‘道德’磨光,而后慌不择路重拾过往,深陷意识形态‘圣言’的沼泽地,堕落成荒漠中一群饥肠辘辘贪婪觅食的野狼!
或许,我们还不懂得现代文明的游戏规则;或许,我们总急于修缮自己的正面形象;或许,西方人总范曹孟德多疑的毛病,戴有色眼镜看中国人;或许,得不到异邦应有尊重的伤痛长久地刺痛我们心脏的缘故,自从改革开放打开国门迎来发展后,我们就又患上了天朝大国‘尚礼思乐’的怀旧病,抬出陈腐霉变的圣像僵尸,把孔子学院开遍了全世界。鼠目寸光、自我捉弄,这种千古不衰的流行病深深地害苦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百姓。岂不知西方人奉行的是‘人权高于主权’的价值观,而非‘尚礼思乐’的忆苦思甜,政府不但允许百姓随便说话,而且可以强烈歹意地忤逆挑刺。公民表达自己对专擅损公肥私、拥权盗民公仆们的不满,是不会受到‘三纲五常’家法的处罚的,不仅如此,还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赢得尊严。这种莫名其妙的‘腐朽制度’,岂不令自诩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龙子龙孙们心生抱怨?岂不令宣教‘子为父隐、臣为君隐’的圣人们颜面扫地?那么,既然如此,还周游列国什么?是要向世界证明,中国的‘祖宗’比西方的‘孙子’伟大,还是西方的‘孙子’比中国的‘祖宗’先进!逃避现实,伪装自我,躲进自我营造的神龛里休眠,这与其说出于国人自欺欺人的自尊,不如说是懦夫的自卑心理作祟。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个人的一种身份和资格,它是指具有本国国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各项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公民意识是指现代公民必备的现代社会意识。近现代以来,尽管中华历史上不缺乏公民运动,但中华民族始终没有意识到培养公民意识的重要性,而错失了建设现代民主政治之路。这源于我们执着于‘听圣言、不逾矩’的明君思想根深蒂固;源于我们拘泥于狂妄自大狭隘的民族主义心理;源于我们‘有朝一日权在手,杀尽异端方罢休’的革命情怀;源于我们对世界先进文明文化的鄙弃与拒绝。倘若庄子望断千年‘哀莫大于心死’,两千年后的今天,中华民族或许到了壮士断腕、刮骨疗毒,重拾灵魂、放飞梦想,真正醒来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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