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村干部联手儿子侵占集体财产 被村民实名举报
日前,党 中 央、国 务院 决定在开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上下轰轰烈烈的进行中,各地也是捷报频传,不断有涉黑、涉恶份子和保护伞被依法严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强调,把打击黑 恶 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 除恶 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中国的基层乡村,黑恶势力往往体现为“村霸”。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义民村几十名村民实名向媒体举报反映称,现任义民村村长王美春及其儿子王鹏利用手中职权,非法侵占村集体财产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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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与村第七小组签订的土地协议)
一纸协议白菜价拿走村集体26亩土地 获利上百万元
村民们反映称,王美春在村里做了30多年的村支书,今年已经73岁了,2018年在村里村长换届选举中,由村书记改选当了村里的村长。
在王美春当村支部书记期间,2006年5月20日,其儿子王鹏与义民村第七小组代表徐荣春签订一份《租地协议》。协议中约定,义民村第七小组以每亩4000元的价格将该组共23.6亩土地出租给王鹏,总价共计94400元,款项一次性付清,租期不限。
协议中并未约定出租土地的用途。协议签订后,王鹏等人在义民村东洋陈七组大约10亩的耕地上实施盗挖泥土的违法行为。事后据现场村民证实,王鹏等人在挖土现场动用了7、8台挖据机,日夜赶工盗挖泥土。所挖出的泥土用汽车运至船埠头,再由停放在埠头的船只运送出去贩卖。王鹏等人仅通过非法取土、盗窃买卖泥土这一行为,违法获利超300万元。
在实施非法取土,盗窃买卖泥土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王鹏等人又联系工程施工单位,将破坏的耕地用于倾倒泥渣、建筑施工垃圾,向工程施工单位收取堆土费用。
村民王梅春称:“2016年发现村书记儿子利用其父亲的职权,以白菜价将村里的26亩土地长期霸占并非法取土,自己就开始实名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和政府相关部门检举、反映。”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及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于2006年7月5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取土、盗窃买卖泥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报》,并针对检举事项由椒江区政府于2007年3月12日成立联合调查小组深入调查。《通报》中对于违法犯罪分子非法取土、盗窃买卖泥土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强烈的谴责与警告,并敦促涉案犯罪分子在规定期限内尽快投案,违者将依照相关法律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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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文件)
王梅春称,在政府的《通报》张贴公示后,王鹏等人依靠自身人脉以及其时任义民村村支部书记王美春父亲的“庇护”,数次与执法人员上演“猫捉老鼠”的把戏。在执法人员赶来前王鹏等人就已撤离,待执法人员走后,又明目张胆的取土。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在2007年10月15日,针对村民汤启福等5人反映村里土地被非法取土、堆土,致使其余土地无法耕种问题,作出了椒土资信告字【2007】5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信访事项调查意见告知书》。《告知书》简要叙述了义民村集体土地被他人非法取土、堆土的事实,并列举了联合调查组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并且《告知书》称在2007年3月20日召开的联合调查组会议上建议由公安部门对本案关键人员进行传唤、调查。
但最终义民村村民等来的却是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的回复。
椒江区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10月23日作出椒土资信【2007】19号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认定义民村涉事地块非法堆土面积达84.6亩,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耕地38亩、属农保区耕地51.116亩,河塘2.625亩,桔园地2.85亩,堆土高度约2-5米,取土深度约2米。调查报告中还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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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破坏的土地现貌)
在王鹏租用土地上,目前可以看到土地已经被荒废多年,灌木和杂草从生,根本达不到耕种的条件。
长期占用村集体土地 修建违法建筑谋利
村民们反映称,王鹏利用其父亲是村里村支书的权利,在非法取土、盗窃买卖泥土,牟取巨额利益后。长期占用大片义民村集体土地,并在违法租赁的土地上私自构建房屋,钢结构厂房办理托运站。并违规搭建铁皮大棚用于存放货物,修建违法建筑将近2000多平方米,用于出租谋利,而这些厂房均未获得任何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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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铁皮大棚房)
“义民村小区配套设施总投资780万元,王鹏利用其父亲王美春的职位要挟,直接从中心大道指挥部拿走工程。”村民们义愤的称。
村民王官根的亲属称,王官根是义民村三组的村民,独身一人,87岁了,无一子女,也没有别的收入来源,生活不能自理,现在住养老院,村里一直不给申报低保。但是王美春的亲属家里办厂、有房有车还享受低保。
那么,村民们的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呢?当地政府机关是什么处理意见呢?
椒江区洪家街道国土所罗姓负责人称,此事时间过去较久,但是根据档案资料看,已经要求破坏土地相关人员恢复土地原貌。已经恢复了,现在已经是耕地了。
面对现在的土地还是被破坏后的事实,该工作人员保持沉默。
洪家街道负责宣传工作的赵姓工作人员称,村民们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涉及“村霸”的相关问题,因为这个专项行动是公关部门负责,街道无权处理此事,建议村民向“扫黑办”举报。
笔者手记
中 央 经 委多次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 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最高检也专门印发"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 宗 族 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中 纪 委、最 高检同时剑指村 霸,说明一些地方的基层政权建设存在严重问题。
中 央提出加大力度治理"村霸"问题,不仅体现了中 央维护百姓的根本利益的决心,也体现了净化社会风气的力度,有利于基层法治社会的建立。任由"村霸"治村、宗族势力猖獗,"土皇帝"横行一方。不仅违反了法治精神,也严重危害了百姓的利益,更加会危害基层政府组织的公信力,长此以往危害无穷。农村不是法外之地,治理"村霸"势在必行。(记者/张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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