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是否存在反诉
法律赋予公民起诉的权利,在诉讼进行时,如果被告又把原告给起诉了,就是反诉,可以当庭提出,合并审理,也可以庭审结束后另行提出诉讼,公民可以起诉离婚,有原告和被告,那么离婚案中是否存在反诉呢?下面上海起诉离婚咨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反诉有什么特点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独立性。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离婚案中是否存在反诉 二、离婚案中是否存在反诉 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中,被告把原告作为对方当事人所提起的诉。在离婚诉讼中,法律条文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对离婚之诉提起反诉,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的一种独立的诉,目的是为了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离婚之诉的原告提起离婚,其诉讼请求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诉讼中若被告同意离婚,则为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若不同意离婚,则为否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存在被告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离婚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反诉不能成立。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在离婚诉讼中提起反诉,大多数法官也是持否定态度。实践中在离婚诉讼中提起反诉很少得到法庭允许。 三、提起反诉需要什么条件 1、反诉必须符合民诉起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案中是否存在反诉”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在离婚诉讼中,法律条文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对离婚之诉提起反诉,但是离婚诉讼中提起反诉很少得到法庭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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