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成植物人能不能离婚
俗话常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对于双方来说就是生命当中最重要的支柱,因此在我国法律规定当中,在结婚之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债务是共同承担,并且除非确认感情破裂或者夫妻生活无法维系,不然不能轻易离婚,那么,一方成植物人能不能离婚?上海遗产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方成植物人是否能离婚 可以,但是需要安排好植物人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可以和植物人一方的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协商离婚。 (2)起诉植物人一方离婚,法院一般应予准许。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如果丈夫变成植物人,无法再表达任何感情,在一起共同生活已难以相互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也就是说,你们婚姻的自然基础已不复存在,可以离婚。 但是植物人离婚案应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并且不能因为夫妻一方没有生活能力,需要人照顾为由而不准对方离婚从而剥夺或者限制其离婚权利。不能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并逃避法定的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 判决夫妻双方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要达到了确已破裂的标准,就应判决双方离婚。我国判决离婚的标准实行的是客观标准,也就是说不探究夫妻双方主观上的意图,而是根据双方现实情况来判断双方是否达到了此项标准。如果一方处于植物人状态,而且这种状态处于不确定之中,有可能会苏醒,也有可能永远昏迷或死亡,因此法院既要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也不能因为没有生活能力,需要照顾为由而不准对方离婚从而剥夺或者限制其离婚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文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植物人时可以离婚,但是需要安排好植物人相关的生活医疗监护问题,如果对于当夫妻一方为植物人时是否可以离婚这一问题,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建议去咨询一下律师以及相关的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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