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内斗与儒家的‘道德绝学’
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5-9 16:15 编辑苏小草:内斗与儒家的‘道德绝学’
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必然产出等级特权意识,等级特权意识必然生成争权夺利、互害为虐,争权夺利、互害为虐的本质就是内斗。中国千年的内斗史是坚守等级伦理道德观的必然产物,尔虞我诈争权夺利、弱肉强食成王败寇,它不只是儒家‘道德绝学’的基本内容还是历史实践的基本事实。
(一)内斗是如何产生的?
内斗是指,在内向型、外向型和‘中庸’型三种极端思维模式支配下,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构建等级伦理社会秩序的过程中,阙失道德底线的人们争权夺利中产生的一种互相倾轧现象。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因阙失道德底线,人与人之间不知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必然导致尔虞我诈争权夺利、弱肉强食成王败寇,即内斗。丛林中,食物链上的野生动物们坚守的是等级伦理的道德观,构建的是等级伦理的丛林秩序,它们之间是不知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也没有道德底线可言,尔虞我诈争权夺利、弱肉强食成王败寇是丛林中的惯常现象,它既是一种丛林法则又是一种内斗。
在中国,无论是极左还是极右心底里都是拒斥平等观念的,为什么呢?等级特权意识是坚守等级伦理道德观的产物,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必然产出等级特权意识,极左是争取享有不履行相关义务或责任的‘公民权利’,它的实质是一种特权;极右是捍卫享有不履行相关义务或责任的‘公民权利’,它的实质也是一种特权。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不拥有特权者争取享有特权,拥有特权者捍卫享有特权,极左是争取享有特权者,极右是捍卫享有特权者,如此而已。
在等级特权意识的支配下,‘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小人’争取享有特权要做高人一等的‘君子’,‘君子’捍卫享有特权不做低人一等的‘小人’,极左与极右于各种社会生活中争权夺利、互害为虐。这便是内斗产生的根源,中国千年的内斗史是坚守等级伦理道德观的必然产物。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生成等级特权生成争权夺利、互害为虐(内斗),这就是生成内斗的基本原理。是故,老子曰:夫礼(等级)者,忠信之薄而乱(内斗)之首也。
在中国,极左、极右本同根于儒,均是坚守等级伦理道德观的产物。‘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个是不拥有特权以争取特权,一个是拥有特权以捍卫特权,实乃特权的争夺和保卫战也。制礼(等级)而根固,根固而两极生,两极生而内斗中,此之谓:天不变,道(礼)亦不变也。当下,很多人呼吁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事实上,在拒绝批孔批儒的前提下,任何人都不具有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能动力以及精神境界,所谓的政治体制改革根本就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
在孔儒文化传统的熏陶下,中国人的精神原则是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行为准则是践行尊卑贵贱-权力支配或寻租的伦理经,构建的是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维系的是集(极)权专制制度;在民主文化传统的熏陶下,现代人类坚守的是平等自由的道德观,行为准则是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构建的是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维系的是自由民主制度。前者是一种充斥着内斗的野蛮生活状态,后者是一种充满着和谐的文明生活状态。因此,在中国,只有抛弃孔儒文化传统才能根除内斗,这是进入文明生活状态的前提;只有弘扬民主文化传统才能和谐竞生,这是走出野蛮生活状态的必然。
(二)何谓儒家的‘道德绝学’?
儒学中,‘道’是指等级之礼道,‘德’是指争取和捍卫特权,谓之:等级伦理的道德观;礼忠(孝)仁义智信是指打造责、权、利不相符的支配与被支配、服从与被服从的社会关系,谓之:尊卑贵贱-权力支配或寻租的伦理经。为实现‘学而优则仕’的功利主义人生价值目标,它是以争取和捍卫特权为主要社会特征,于尔虞我诈争权夺利、弱肉强食成王败寇中,构建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服务于‘家天下’的世袭王权的道德价值伦理体系,其‘仁义道德’的标榜,只具有欺蒙色彩,不具有任何道德价值。
儒学承载和宣教的道德价值伦理体系:
1、道——等级之礼道;德——争取和捍卫特权;道德原则——等级伦理的道德观
2、上礼上仁上智、下忠(孝)下义下信——责、权、利不相符的支配与被支配、服从于被服从的社会关系——尊卑贵贱-权力支配或寻租的伦理经
3、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服务于‘家天下’的世袭王权
现代公民社会的道德价值伦理体系:
1、道——平等之道;德——自由之德;道德原则——平等自由的道德观
2、人格平等、互补竞生——责、权、利相符的互利互惠、互爱互助的社会关系——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
3、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服务于人权至上的现代公民社会
为服务于‘家天下’的世袭王权,构建尊卑贵贱、等级森严的等级伦理社会秩序,即构建‘上礼下忠(孝)’的等级伦理社会秩序,这就是儒家的所谓‘道’,它的实质是达成殖民弱民的政治目标,此其一也;确立支配与被支配社会关系的‘道德’约定,即确立‘上仁下义’的社会关系的‘道德’约定,这就是儒家的所谓‘德’,它的实质是确立欺民牧民的政治途径,此其二也;采取相应的政治手段履行支配与被支配社会关系的‘道德’约定,即采取‘上智下信’的政治手段履行支配与被支配社会关系的‘道德’约定,这就是儒家的所谓‘绝学’,它的实质是采取愚民盗民的政治手段,此其三也。‘上礼下忠(孝)’之殖民弱民的政治目标是通过‘上仁下义’之欺民牧民的政治途径,采取‘上智下信’之愚民盗民的政治手段实现的。这就是儒家‘道德绝学’的全部内容,它既是一种殖民弱民欺民的文化也是一种牧民愚民盗民的文化。
没有平等观念生特权,没有自由观念生集(极)权,集(极)权专制是没有平等自由观念生成的。等级伦理的道德观是阙失平等自由观念的道德观,一个坚守等级伦理道德观的国家或民族必定践行的是集(极)权专制制度。在中国,儒文化承载的是等级伦理道德观,它是一种凸显人的魔鬼属性和抑制人的天使属性和人物属性的文化传承,基于此,一切好听话都是欺骗和谎言巧妙设置的‘陷阱’,非但不具有文明文化的正向价值和意义,而且于损人利己、善言恶行,弃善从恶、劣币驱良币中,助推整个社会走向道德败坏、腐朽溃败。构建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是不道德的,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也是不道德的,倘若非要说它‘道德’,只可能是假仁假义的,既然是假仁假义的,坚守和践行之,怎么可能不导致整个社会走向道德败坏、腐朽溃败!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很多学家都有平等自由观念的萌芽,甚至于主张,但儒家没有,而且更反对平等自由观念,主张等级伦理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是祸害中华千年的罪魁祸首,其学说不只不存在推动中华文明发展进步的文化价值,而且一直发挥着阻滞中华文明发展进步的恶劣作用。因此,儒家学说是垃圾之学,是祸国殃民之学,是低级下流之学,根本无法与诸子百家中的其它学家相提并论,21世纪走向世界、融入世界主流文明的中国,必须坚决抛弃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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