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
苏小草: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1943年期间,英美中苏四国举行了几次重要会议,讨论和制订了对德意日等“轴心国”作战及战后的政策问题。1943年1月,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邱吉尔在卡萨布兰卡举行会晤。邱吉尔首相主张两国把联合舰队调往东南亚地区,收复新加坡和缅甸仰光,罗斯福总统主张支援中国郑府对日作战(重庆国民郑府派遣远征军赴缅甸作战和空运国军到印度对驻扎在缅甸的日军作战),邱吉尔首相最终接受了罗斯福总统的主张。这次会议通过了一项关于英美军队准备进攻西西里岛的决议。
1943年8月,罗斯福总统和邱吉尔首相在魁北克再次举行会晤,重庆国民郑府派代表参加。在这次会议上,重庆国民郑府代表批评美国郑府忽视中国战场的需要和需求,坚决要求美国郑府增加向中国租借物资的供应。邱吉尔首相建议把美国拨给中国的物资的空运监督权由印度总司令蒙巴顿将军掌控以便其能够根据东南亚战事需要调配这些物资,罗斯福总统坚持认为按照美国租借法案的要求,这些物资的运输监督权应由美国人掌控并保留在美国史迪威将军手中。经过协调和妥协,这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认命英国海军上将蒙巴顿为东南亚全体盟军最高总司令(指挥中印战场)、史迪威将军为副总司令(担任美国驻中国处理租借物资的全权代表、蒋介石的参谋长和驻印度的中国远征军司令)的决议。
1943年10月,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该会议于10月30日通过了一项普遍安全的宣言,重庆国民郑府代表也在宣言上签了字。莫斯科宣言指出,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郑府“决心团结一致,遵照1941年1月1日联合国家宣言及以后历次宣言,对其现在分别与之作战之“轴心国”继续敌对行动,直至各“轴心国”根据无条件投降之旨而放下武器时为止,感于有确保各该国人民及与各该国同盟之人民自侵略威胁下获得解放之责任,并承认有必要保证战争迅速而有序地转为和平及建立与保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使全世界人力物资用于军备方面者减至最小限度,特联合宣告:(一)各该国保证对其各别国敌人作战之联合行动将为组织及维持和平与安全而继续不渝;(二)凡与共同敌人作战者,对有关敌国之投降及解除武装等所有事件,将共同行动;(三)各该国将采取彼等认为必要之一切措施,以防止加于敌人之条款发生任何破坏行为;(四)各该国认为有必要在可能实行的最早日期,根据所有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之原则,建立普遍之国际组织,这些国家无论大小均得以加入为会员国,以保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五)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起见,在重建法律与秩序而创立普遍安全制度之前,各国将彼此协商,并于必要时与联合国家中其中他国商议,以便代表国际社会采取共同行动;(六)战争终结后,除非为实现本宣言内所预期之目的,并经共同商议,各该国将不在他国领土内使用其军事力量;(七)各该国将彼此并与联合国家中其他国家磋商及合作,俾能就战后时期军备之管制,获得一实际可行之普遍协定。”
1943年11月,罗斯福总统、邱吉尔首相和蒋介石总统在开罗举行会晤,出席会议的还有英美军司令和参谋长以及蒙巴顿将军和史迪威将军(此次会议后,苏美英三国领导人在德黑兰举行了会晤)。12月1日,美英中三国发表了开罗宣言,该宣言中指出,美英中三国一致要求“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地区所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我三大盟国轸念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期间使朝鲜自由独立。我三大盟国抱定上述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家目标一致,将坚持进行为获得日本无条件投降所必要之重大的长期作战。”与此同时,1943年11月,德军和苏军在地聶伯河西岸展开攻防激战。1943年11月21日,美军登陆塔拉瓦岛和马金岛(吉尔贝特群岛),开始收复太平洋中部各岛屿,并向日本属地群岛推进。
1944年4月22日,日军占领郑州,日军在中国发起大举进攻;6月12日,日军占领长沙,随后,衡阳、柳州、零陵、韶关、赣县以及中国其他城市的美军机场连同空运的贵重设备和军用物资均被日军劫掠。这期间,中珙中央委员会要求蒋介石重庆国民郑府成立民煮联合郑府和改组国民党最高统帅部以便团结一切力量对日军展开全面的决定性反攻,1944年夏,美国副总统亨利.华莱士出访中国,并代表罗斯福总统向蒋介石建议和中珙举行谈判以改组中国郑府,并表示美国郑府将大力支持中国战后的重建和经济发展。6月15日,美军和日军在距离日本2000公里的马利亚纳群岛展开激战,7月15日,美军击溃日军并占领该群岛。1944年10月,美军联合菲律宾抗日游击队收复菲律宾。
1945年1月,美军集结50万海陆空军发起对琉球群岛的攻击,并最终占领之,至此,美军登陆日本本土的道路已被打通。同月,中国民煮同盟发表一项宣言,在宣言中提出“立刻结束国民党一党独.裁和在中国成立联合郑府”的要求。同月,盟国军队攻入德国,德军急促溃败。
1945年2月11日,美英苏三国领导人在雅尔塔举行会晤,该会议中三国签订一项协定,协定规定,在德国投降后两至三个月内苏联将参加同盟国方面对日作战,其条件是:(一)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以维持。(二)由日本于1904年进攻俄国所失去的俄国以前的权益须予以恢复,即:库页岛南部及邻近岛屿须交还苏联;大连港须国际化,苏联在该港的优越权益须予以保证,苏联之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须予以恢复;对担任通往大连之出路的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应设立一苏中合办的公司以共同经营之,经谅解,苏联的优越权益须予以保证而中国须保持在满洲的全部主权。(三)千岛群岛须交予苏联。该协定附加规定:与上述有关的一切条款须经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调处而取得中国郑府的同意。苏俄表示准备和中国郑府签订一项“苏中友好同盟条约,俾以其武力协助中国达成自日本枷锁下解放中国之目的”。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苏俄正在与重庆国民郑府谈判,逼迫其承认外蒙独立,并提出外蒙由苏俄管控的要求。
1945年4月,与中珙中央于1944年4月要求重庆国民郑府成立联合民煮郑府和改组国民党最高统帅部以及中国民煮同盟于1945年1月发表的“立刻结束国民党一党独.裁和在中国成立联合郑府”的宣言相一致,毛.泽.东在中珙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我们主张在彻底地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煮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煮主义的国家制度。这是一个真正适合中国人口中最大多数的要求的国家制度。……我们主张的新民煮主义的郑治,就是推翻外来的民族压迫,废除国内的封建主义的和法西斯主义的压迫,并且主张在推翻和废止这些之后不是建立一个旧民煮主义的郑治制度,而是建立一个联合一切民煮阶级的统一战线的郑治制度。”
1945年4月5日,苏俄郑府宣布废除苏联与日本两国于1941年4月13日签订的苏日中立条约。1945年5月2日,盟军攻克柏林,5月8日,在柏林签订了德国无条件投降书。5月15日,日本郑府发表声明:由于德国已无条件投降,1941年12月11日签订的日德意三国军事同盟、1940年9月27日签订的日德意三国协定以及其它规定日本、德国与其他欧洲国家间的特别合作的各项协定均已失效。此时,以铃木贯太郎为首相和以东乡茂德为外相的日本郑府内阁非正式地向美国提出停战的建议,该建议包括同意将日军从印度尼西亚、印度支那和马来亚撤军的条款,并希望同美国在中国东北问题上达成妥协。
1945年6月26日,联合国家旧金山会议通过联合国宪章。7月17日至8月2日,英美苏三国领导人在柏林(波茨坦)举行会议,重庆国民郑府代表应邀出席。7月26日,美英中三国郑府代表在波茨坦联合发表了促令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该公告中警告日本说:(三国)正准备给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波茨坦公告简述了施于战败之日本的一般郑治原则:“……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非将负责之穷兵黩武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对于战罪人犯,……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日本郑府必须将阻止日本人民民煮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建立。……日本将被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尝付实物赔偿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郑府后,同盟国占领军当即撤退。”
之后,日本拒绝无条件投降,苏俄随后加入了波茨坦公告,日本外相东乡茂德通过日本驻莫斯科大使佐藤请求苏俄出面调停日本与美英中谈判,苏俄郑府没有给予及时答复。1945年8月6日,美国向日本广岛投下一枚原子弹。8月8日,苏俄外长维.米.莫洛托夫接见日本驻莫斯科大使佐藤,拒绝了日本外相关于调停日本与美英中谈判的请求。苏俄郑府宣布自1945年8月9日起苏联与日本处于战争状态。8月9日,苏军越过中国东北边境,强渡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并在之后迅速占领了中国东北地区。同日,美国又向日本长崎投下一枚原子弹。
1945年8月16日,中苏两国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及协定,其中包括“中苏友好条约”、“中苏两国关于长春铁路的协定”、“中苏两国关于旅顺口的协定”、“中苏两国关于大连港的协定”和中苏两国交换“关于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的照会。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规定,缔约国双方在此次战争中应互相给予一切必要的军事援助及其他援助的支持;缔约国双方保证不与日本单独谈判,非经彼此同意,不与现在的日本郑府或在日本成立而未明确放弃一切侵略企图之任何其它郑府或郑权缔结停战协定或和约;缔约国双方保证在对日本作战终止以后,共同采取其力所能及之一切措施使日本无再事侵略及破坏和平之可能,缔约国一方如被日本攻击而与之发生战事时……,则双方应彼此给予援助。
中苏两国关于长春铁路的协定,该协定规定,日本军队驱出东三省以后,中东铁路及南满铁路合并成为一条铁路……,应归中华民国和苏联共同所有并共同经营;对于上述铁路之共同所有权应平均属于双方,并不得以其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他方;中国郑府承担保护铁路的责任;协定的有效期为30年,期满后,铁路连同全部财产应无偿地转归中国全部所有。中苏两国关于旅顺口的协定,该协定规定,为加强中苏两国之安全以防止日本再事侵略起见,中国郑府同意两缔约国共同使用旅顺口为海军根据地;海军根据地的防御由中国郑府委托苏联郑府办理;苏联郑府建置为防护海军根据地之必要设备,其费用由苏联郑府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所有苏联在该区域内建置一切设备及公产应无偿归中国郑府所有;该协定有效期30年。中苏两国关于大连港的协定,该协定规定,大连港为自由港,对各国贸易及航运一律开放;中国郑府同意依照另订之协定,在大连港指定码头及仓库租予苏联。
1945年8月15日,日本郑府铃贯太郎内阁宣布辞职,随后,以东久迩亲王为首相和以重光葵为外相的日本郑府内阁成立,1945年8月28日,在日本郑府新内阁的协助下,美军在日本本土登陆。9月2日,在东京举行了日本无条件投降书的签署仪式。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日本天皇裕仁、日本郑府和日本天皇大本营在日本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接着,日本参谋本部长官梅津美治郎将军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而后,降书由苏联、美国、英国、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和新西兰的代表签字予以确认。日本无条件投降书的签署宣告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以上内容参考文献《远东国际关系史》,耶.马.茹科夫编著,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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