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老聃的‘道’和佛儒之‘道’
苏小草:老聃的‘道’和佛儒之‘道’爱因斯坦相对论中运动物体的质速公式:M=m/(1-v^2/c^2)^1/2,M为物体的动质量,m为物体的静质量,v为物体的即时速度,c为不变的光速值。它可以如何得来呢?简单介绍一下。
根据冲量-动量公式,Ft'=mv-mv',Ft=Mv-Mv'。由于v'=0,Ft'=mv,Ft=Mv,两式相除可得:t'/t=m/M,M=mt/t'。由于t'=t(1-v^2/c^2)^1/2,代入上式得:M=mt/t(1-v^2/c^2)^1/2=m/(1-v^2/c^2)^1/2。
说明一下:为弥合所谓“光速不变”,在忽略光源的速度(v)和光速(c)的速度叠加而得出相关时间公式中,t是时间延缓(光源速度和光速正向叠加时)和时间延长(光源速度和光速反向叠加时)之时间乘积的开方,t'是相对于时间延缓和时间延长之s/c的时间值,v是光源的速度值,c是不变的光速值;而在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相关时间公式中,t是物体静止时的时间,t'是物体运动时的时间,v是物体的即时速度,c是不变的光速值。
由于在“t'=t(1-v^2/c^2)^1/2”式中,v>0,(1-v^2/c^2)^1/2<1,t'<t,把光源速度和光速正向叠加时的时间延缓和反向叠加时的时间延长之时间乘积的开方(t)变换成物体静止时的时间(t),把相对于时间延缓和时间延长之s/c的时间(t')变换成物体运动时的时间(t'),把光源的速度(v)变换成物体的即时速度(v),光速值(c)不变,即可得爱因斯坦相对论中时间公式的相关表述。
应该说,爱因斯坦相对论中“时间延缓”的数值和正向速度叠加需要的时间值很接近,只是为了弥合所谓“光速不变”,把空间长度的数值人为地改小了。如果存在正向速度叠加,直接采用正向速度叠加运算更确切,所谓“距离缩短”纯粹是胡扯,不仅如此,把它运用于不存在速度叠加的惯性参考系中更是胡扯。按照这种思路,爱因斯坦的其它相关公式也容易推理得到,搞得那么复杂完全是忽悠人。
老聃的“道”是三生万物之道,“理”是负阴抱阳之常道,庄子的“道”是一阴一阳之道,道即理。庄子走向了儒道,道即理,和老聃的道不是一回事。相对的概念是“道”产生的,而非“道”也,逻辑悖论思维有两个极端,庄子的思维居其一,儒道也。
古太极图为何非完全对称性?“道”是宇宙的本源,是非对称性的存在,“理”是“道”生成的,是对称性的存在,古太极图是易(理)道图,既体现出非对称性的本源存在,它是不易的;又体现出对称性的存在,它是变易的。
敬畏之心来源于坚定的信仰,信仰是啥?坚定地相信宇宙中有个看不见摸不着的造物主存在。正是祂创造了宇宙万物,正是祂构造了一切科学理论的逻辑起点,包括绝对时空。这种说法不是迷信,而是科学和事实,没有祂的存在,科学理论必将失去支点,均不成立。国人居多否定之,也就拒绝了一切科学理论产生的可能。
我虽不信仰任何宗教,但信仰自然神“道”,这个自然神“道”也是《道德经》中的“道”。国人居多是无神论者,也没有啥信仰还追求民煮,实践中只可能一败涂地,乱折腾,无用功。寻回信仰是关键,只要不是固步自封,骨子里谦卑,自知不足,以人为师,久则必成。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每每读到老聃这句话,我都泪流满面。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常者,常道,即理也。老聃要求恪守“理”的边界以规避悖论及其制造的灾祸。其实,只要是悖论思维就是反智的,这种反智即是“理”没有边界,极左和极右均是。
佛学的“理”是没有边界的,和儒学相一致,均是反智的。佛儒本一体,均产生于华夏古羌族。世界本源的因果论,只可能是反智的,这种因果论是相对的绝对化,我即“上帝”。逻辑悖论的集成即是佛学,和尼采的作品相一致,尼采很欣赏佛学,但疯掉了。佛学是利用宗教愚民,儒学是利用文化愚民,两者虽异名而同出于一脉,华夏古羌族,即藏人土著。
没有敬畏之心,“理”没有边界,要么过于愚蠢要么过于奸诈,奸诈者统治愚蠢者,这样的族群属于半开化族群。悟道而有敬畏之心,明理而辨善恶因果,悟道明理而知“理”的边界才是开智。由于佛学的因果论没有边界,佛教徒压根就无法开智。佛教国家无法产生现代自然科学,儒家文化国家也是,现代自然科学的本质是研究“理”的边界。
在世界文化史上,最早知晓“理”有边界的智者是华夏的老聃,这种认知相比西方智者至少早了两千年。老聃的世界文化史地位终将被世界推举到无可置疑和撼动的顶峰。
20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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