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sxc 发表于 2017-5-1 11:19:16

苏小草:论善言恶行与真言善行

苏小草:论善言恶行与真言善行


世界的东方有一口‘酱缸’,任何本真的事物掉进去都会成就虚假的存在,平等掉进去,则蜕变成等级;自由掉进去,则变异成特权;民主掉进去,则异化成君主;人权掉进去,则化生成仁权,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它既是一个吞噬物质的‘魔窟’又是一个湮灭精神的‘黑洞’,只要沾染上它,则通体腐臭、灵魂肮脏,它就是孔儒文化。既伪善又虚荣,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不可能道德高尚,但必须标榜道德高尚,标榜道德高尚旨在掩盖道德败坏,这就是善言恶行。既真善又唯美,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只可能道德高尚,但不必标榜道德高尚,不必标榜道德高尚旨在拒绝道德败坏,这就是真言善行。君主在于臣民,不是民主;民信在于信官,不是信民。故而,真言善行在于民主和信民,善言恶行在于君主和民信。


(一)善言恶行是如何炼成的

‘人之初,性本善’是儒家的口头禅,‘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的座右铭,这些漂亮的句子似乎可以佐证儒们是一心向善的,但事实并非如此。为什么呢?这是个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回答这个问题,只要循着儒们所谓‘一心向善’的路径便可抵达其善言恶行的本质和初衷。

我们知道,选择本身不存在对错只存在是非,是非的判断不只是事物本身的客观存在,而是事物本身的客观存在与选择者可能发生联系的产物,它取决于作出判断的选择者的人生价值目标和原则立场。那么,儒们的人生价值目标和原则立场是什么呢?对于儒们的祖师爷孔丘而言,其人生的价值目标是‘祖述尧舜,复推周礼’,其原则立场是‘信而好古,述而不作’。前者的实质是,借‘祖述尧舜’之名以行‘复推周礼’之实,而‘周礼’是统治者编纂和打造的愚民术,‘复推周礼’的实质只可能是宣教和践行统治者的‘红宝书’以服务于统治者。后者的实质是,借‘信而好古’之名以行‘述而不作’之实,而‘不作’是实现其人生价值目标的途径,即死心塌地地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以愚民欺民。也就是说,孔丘把宣教和践行统治者的‘红宝书’当作值得奋斗终身的人生价值目标,要求其徒子徒孙至死不渝、一以贯之地站在统治者的原则立场上愚民欺民,而这一人生价值目标和原则立场的实质就是积极寻求‘入仕’做高人一等的奴才以服务于统治者。其原则立场与统治者是完全一致的,与百姓是相悖离的,其人生价值目标是服务于统治者而非百姓的,这是问题的关键。

既然原则立场与统治者是完全一致的,既然人生价值目标是服务于统治者的,那么,是非的判断不可能有利于百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就在所难免了。何谓‘民可使由之’?民是民,人是人,民不是人,仁者,人也,仁者役使百姓是无可厚非、天经地义的。何谓‘不可使知之’?‘仁’的实质是一种泛道德化的世俗权力,一切美好的言辞都是遮蔽百姓被蒙骗和被欺侮的残酷事实,弱肉强食、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是用‘仁义道德’的迷魂汤浇灌的,但又不能让百姓知道其中的原委。连贯起来,这就好比什么呢?教唆百姓携儿带女奔赴一个‘仁义道德’的黑屋,说里面有糖吃,等进了这个黑屋后,一切都被洗劫一空,甚至于自己的儿女也沦作‘吃糖’后的人质,你要赎回自己的儿女,就只能不断地向强盗劫匪输送利益。赎回儿女是一种‘仁’,输送利益是一种‘义’,‘仁义道德’书写的只是强权暴政劫掠下奴隶主与奴隶的‘吃与被吃’关系。一切罪恶和丑陋都是以‘仁义道德’包装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就是两千多年来孔儒文化传统善言恶行实践事实的真实写照。

在儒学中,以礼(等级伦理)统领全局,上礼下忠(孝)、上仁下义、上智下信,礼仁智是歌功颂德的法宝,忠(孝)义信是粉饰太平的工具。歌功颂德、粉饰太平是礼乐文化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它的本质功用是掩盖善言恶行、坑蒙拐骗。或者说,善言恶行是儒家道德价值伦理的一部分,它是通过泛道德化塑造的,这也是‘讳畏隐’的由来。只有通过‘讳畏隐’才能实现善言恶行与泛道德化的巧妙转换。善言是一种恶行,凡事不能说出真相,否则,就触犯了‘讳畏隐’的道德律条。处心积虑地巧设陷阱愚民欺民,套牢终身只为一己之私混世寄生中荣膺‘犬奴’的名分,实在是可耻又可鄙啊!

儒家善言恶行的逻辑转换程序:

道德——上礼上仁上智——歌功颂德——善言恶行——‘讳畏隐’——不道德
道德——下忠(孝)下义下信——粉饰太平——善言恶行——‘讳畏隐’——不道德

可见,儒家的善言恶行是通过一整套巧设的逻辑转换程序实现的,其中必然存在一个逻辑程序转换的节点,犹如‘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庸,这个节点就是‘讳畏隐’,口含天宪、黯哑无言,如此这般,善言恶行、坑蒙拐骗便大行其道、顺理成章了。

一般来说,儒们是极力倡导立足于善而非立足于真而行善的,为什么偏要这样呢?其一,这是为了吻合儒们提出的‘人之初,性本善’的意淫,立足于善而行善的关键不在于‘行善’而在于迎合统治者要求的‘性本善’,至于‘性本善’是什么,显而易见,‘讳畏隐’里都写满了,它的实质就是瞒和骗。因此,倘若要求儒们立足于真而行善是万不可能的,那可是忤逆‘圣言’的莫大罪过!其二,这吻合儒们标榜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圣意,‘修身、齐家’是立足于统治者对‘善言’的要求,‘治国、平天下’是满足儒们对‘恶行’的渴求,至于不立足于真的‘善言’是否真善是不需要深究过问的,有朝一日能够寻求到可以光宗耀祖的官做就可以了。因此,儒们的伪善以及善言恶行在这里早就做了完备的逻辑预设,就等着人们受邀‘赴宴’上当受骗呢。歌功颂德以善言,粉饰太平以恶行,以礼(假)当道(真)乱世听,混淆是非以盗名,迎合圣意把民欺,‘讳畏隐’里藏玄机,儒们的善言恶行就是这样炼成的。

事实上,虽然我坚决批孔批儒,但对儒家信徒还是有所期望的,我的看法是,倘若儒们能够坦然面对和改正前或原儒的错误认知,抛弃等级伦理的道德观,寻回平等自由的道德观,并在此基础上彻底改造儒学与现代文明接轨,还是值得肯定的,但前提是要正视和尊重历史事实勇于否定前或原儒并承担相应的历史责任(这几乎是做不到的),否则,除非借助威权的力量寻求被其利用,儒学是没有任何发展前途的。另一方面,在弘扬孔儒文化传统的当下,倘若原教旨主义儒学复活,并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必然在内外交困中,重新走到闭关锁国的老路上去,前些年的国进民退就是明证。这或许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包括某些儒家信徒,但这是威权文化和威权意识决定的,是不可避免的。前路在于开拓,未来在于选择,理性决定一切,摒弃观念错觉,国人到了该认真思考一下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二)善言恶行与真言善行构造的社会关系

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阐述两个相关的基本概念,什么是善言恶行,此其一;什么是真言善行,此其二。善言恶行是指,行为主体利用损己利人或利人利己的言说包装或掩盖损人利己的行为。在这里,‘善言’是指行为主体说出损己利人或利人利己的话,‘恶行’是指行为主体作出损人利己的行动。真言善行是指,行为主体用利己利人或损己利人的行为兑现或履行利己利人的言说。在这里,‘真言’是指行为主体说出利己利人的话,‘善行’是指行为主体作出利己利人或损己利人的行动。下面就以上两个概念作对比分析:

1、善言:损己利人或利人利己;恶行:损人利己
2、真言:利己利人;善行:利己利人或损己利人

可以看出,对于善言恶行者来说,言语上立足于损己利人或利人利己,行动上不但没有兑现损己利人或利人利己的话,而且作出了损人利己的行为,它的实质是言行不一、坑蒙拐骗。这种情况下,行为主体只是要不择手段地实施损人利己的行动,即便是等值交换的利人利己也只是说说而已,罔论超值付出的损己利人!因此,对于一个善言恶行流行于市井的社会而言,必然到处充斥着欺骗与谎言,它是一个遍布丑德恶行的社会。对于真言善行者来说,言语上立足于利己利人,行动上不但兑现等值交换的利己利人的话,而且可能履行超值付出的损己利人的责任,它是一种能够赢得满足感的精神价值的存在。这种情况下,利己利人是坚守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行为主体不只是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还可能做到损己利人以美善。因此,对于一个真言善行时尚于心间的社会而言,必然到处流溢着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精神,它是一个丰沛美德善行的社会。

善言恶行是虚伪和野蛮的产物,是让人讨厌的;真言善行是真诚和文明的产物,是让人欢心的,事实上,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不再可能认为善言恶行是必须的,相反,只可能认为真言善行是当然的。那么,一个真言善行时尚于心间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是怎样一种社会关系呢?这种社会关系构造的又是怎样的社会秩序呢?毫无疑问,这种社会人与人之间只可能是一种平等互惠的社会关系,平等互惠的社会关系构造的只可能是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或者说,真言善行、平等互惠的社会关系和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三者之间是连带生成的。真言的立足点是利己利人,善行的归宿点是利己利人或损己利人,在这里,善行只是兑现或履行利己利人的言说,即平等互惠的社会关系,它们是坚守平等自由的道德观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的伦理经的生成。这种社会秩序是现代公民社会的一种制度形式,它是以民主和法治作保障的。因此,一个坚守平等自由道德观和践行博爱伦理-契约交易伦理经的社会,一定是个真言善行、平等互惠和丰沛美德道德高尚的社会,它必定是自由民主社会。

反过来说,一个善言恶行流行于市井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是怎样一种社会关系呢?这种社会关系构造的又是怎样的社会秩序呢?显而易见,这种社会人与人之间只可能是奴役与被奴役的社会关系,奴役与被奴役的社会关系构造的只可能是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或者说,善言恶行、奴役与被奴役的社会关系和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三者之间是连带生成的。善言的立足点是损己利人或利人利己,恶行的归宿点是损人利己,在这里,‘善言’只是包装或掩盖损人利己的行为,即奴役与被奴役的社会关系,它们是坚守等级伦理的道德观和践行尊卑贵贱-权力支配或寻租的伦理经的生成。这种社会秩序是古代臣民社会的一种制度形式,它是以君主和人治作保障的。因此,一个坚守等级伦理道德观和践行尊卑贵贱-权力支配或寻租伦理经的社会,一定是个善言恶行、奴役与被奴役遍布丑德道德败坏的社会,它必定是等级特权社会。

以上论述的相关逻辑程序如下:

1、真言善行——平等互惠的社会关系——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自由民主制度
2、善言恶行——奴役与被奴役的社会关系——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等级特权制度

可见,等级特权制度维系的是一种构建在奴役与被奴役社会关系基础之上的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它是通过善言恶行实现的,等级特权制度无法脱离善言恶行。那么,善言恶行是如何产生的呢?立言于善而非真,行为于恶而非善,善言恶行的主要特征是行为主体为实现某种功利主义人生价值目标,言行不一、坑蒙拐骗,毋庸置疑,它生成于某种功利主义极端思维模式。我们知道,自虐是一种极端思维模式的生成,虐人也是一种极端思维模式的生成,前者构造的是一种内向型的等级伦理社会秩序,后者构造的是一种外向型的等级伦理社会秩序。两种极端思维模式互补交媾叠加,居上者施虐于位下者的同时,位下者受虐于居上者,构造一种‘稳固’的等级伦理社会秩序。而这种等级伦理社会秩序上升为一种需要普遍坚守的道德原则便是等级伦理的道德观,因此,等级伦理的道德观是自虐和虐人两种功利主义极端思维模式互补交媾叠加形成的。在这种功利主义极端思维模式的支配下,一个坚守等级伦理道德观的人,一定具有自虐或虐人的人格特征。

在一个等级特权社会中,一般来说,其社会结构是由统治利益集团(奴隶主)、服务于统治利益集团的‘知识精英’(奴才)和底层的广大百姓(奴隶),三部分人群构成。应该说,身居高位的统治利益集团普遍具有虐人的人格特征;服务于统治利益集团高人一等的‘知识精英’普遍具有自虐和虐人的分裂型人格特征;底层低人一等的广大百姓普遍具有自虐的人格特征。但从总体上来看,在这种社会中,等级森严、层次分明,人们普遍具有自虐和虐人的分裂型人格特征,自虐的人格特征随着层级的升高呈递减趋势,虐人的人格特征随着层级的升高呈增强趋势。当然,自虐和虐人两种功利主义极端思维模式的衰增轮替和强弱转换是随着外部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奸佞机巧尔虞我诈、弱肉强食成王败寇,人生如戏乃表演文化的生成,人人都是人面兽心的‘变色龙’,这也是双面人的基本人格特征。因此,等级伦理的道德观是一种极具弱肉强食、成王败寇或‘有你没我,有我没你’之极端思维模式倾向的道德观,它旨在构造一种等级伦理社会秩序,而这种等级伦理社会秩序的构建是在极具弱肉强食、成王败寇或‘有你没我,有我没你’之极端思维模式倾向的作用下顺利功成的。这也是集(极)权主义产生的源头。

等级伦理的道德观是功利主义极端思维模式的生成,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是功利主义极端思维模式的功成。等级伦理的道德观是承传功利主义极端思维模式的摇篮,等级伦理的社会秩序是承建功利主义极端思维模式的形象工程,它们脱胎、依附于一整套文化母体,作为一种主流文化,在中国,这种文化母体只可能是承传和宣教等级伦理道德观的儒学。儒学是一种服务于等级特权制度行使善言恶行播种功能的文化集成,它是构建在欺骗和谎言基础之上的一整套‘歪理邪说’,无论是从历史的发展逻辑还是实践的事实来说,只可能如此。因此,21世纪的今天,一个构建现代公民社会,试图融入世界主流文明的中国,必须坚决抛弃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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