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sxc 发表于 2017-4-29 11:51:43

罪与罚:等级伦理与博爱伦理

本帖最后由 苏小草sxc 于 2017-4-29 12:11 编辑

罪与罚:等级伦理与博爱伦理
             文\苏小草


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从根本上说,在于维护一种价值系统,这种价值系统决定整个社会的存在状态和发展方向,并支配着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系统,一种是平等关系的博爱伦理价值系统,一种是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价值系统。受博爱伦理支撑,前者旨在构建一种‘道法自然’的无亲疏、无利害之平等自由秩序;受等级伦理支配,后者旨在构造一种‘道反自然’的上尊下卑、亲亲为大之等级伦理秩序。

亦如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物品进入消费之前,一定要有人支付勤劳和汗水被生产出来,这就是得有所失、失有所得的道理,维护任何一种价值系统必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代价是必须的,但代价的存在并非都具有实在的意义。人类永远是代价的承担者和计算者,对于一个社会而言,维护一种价值系统,代价越高越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相反,代价越低越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也就是说,一个社会的价值系统与其长治久安的发展效率正相关,因此,价值系统的优化取舍对于一个社会维持长期的繁荣与进步至关重要,可以说,它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前途和命运。

人是一种‘趋利避害’寻求利益的高级动物,一旦涉及到生活成本问题,总要作出审慎的选择。对于一个理性的文明人而言,选择怎样的价值系统能够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呢?‘道法自然’,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或许都能给出正确的答案,但受眼前利益的驱使又难能作出正确的抉择。一般而言,眼前利益驱动人们选择尊卑贵贱关系的价值系统,长远利益要求人们选择平等关系的价值系统,这本身似乎就是一个逻辑悖论。因此,拨开迷雾、寻求人生真谛,客观理性地认知自己,面对繁衍生息的抉择,抛弃眼前利益,并坚强勇敢地选择未来,才可能得出惟一正确的答案。

不难发现,构造一个等级伦理支配下的等级伦理秩序是要支付高昂代价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实施等级伦理教化功能的支出。由于等级伦理不是人类先天遗传真塑的,而是后天人为改造的,在改造人性的过程中,不仅要耗费巨量的物力资源,而且要投入大量的智力资源,至于效果如何,徒劳无功,有目共睹。其二:等级伦理的实践中,等级伦理秩序的维护成本支出。由于等级伦理及等级伦理秩序均非人类的自然本性作出的,而是外在的强力施加的,它必然会受到挣扎内心持续的消极抗拒,于是,在分裂型人格的支配下,外在强力的频度和强度必须不断地累积重化加压,否则,难以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也就是说,随着历史的演进和时间的推移,维护这种价值体系,不仅不可能脱离强权暴力,而且强权暴力必然呈现几何级数裂变递增。那么,外在强力的持续存在和强化,必然要消耗无尽的能量投送,并为此支付高昂的保障费用。

在一个等级伦理构造的等级伦理秩序中,‘头重脚轻根底浅’,不可调和的社会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尊君贵仕、层级分明,权力与财富的拼杀与融合必然制造出层出不穷的矛盾纠葛,并助长弱肉强食阴谋权变、争风吃醋尔虞我诈之社会风气的迅速形成。它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梯级’社会矛盾的不断积聚增长,矛盾激化的结果就是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激化的结果就是暴力革命。低阶力量在无度重压下收缩至极限,耐力突然崩溃,革命随之集中爆发,采用暴力手段推翻高阶力量构建和维护新的等级伦理秩序就成为必然。可见,只要等级伦理普遍存在,无论是教化功能,还是强权暴力功能不但无能于消解、缓和各种社会矛盾,而且各种社会矛盾随着日益增长的成本支出呈急促加深的趋势,直至整个社会无力承担更多的保障开支时,如溃堤之水,不可阻遏,此种等级伦理秩序轰然全面瓦解与溃败,新的等级伦理秩序得以在躁动的暴力下重构。费心费时费工夫,麻烦都是自找的,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等级伦理及等级伦理秩序演绎的永远是一部成王败寇、血腥屠戮的悲惨历史。

在博爱伦理支配下,构建一个‘道法自然’的平等自由秩序是否会出现上述情况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博爱伦理是出于人类自然的本性作出的,而非外在的强力施加的。敬畏生命、尊重个性、崇尚人性,无尊卑之分、贵贱之别,这种价值伦理体系中强调个性自由、独立自主和价值多元化,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而非尊卑贵贱关系。人性所需、自然之要,真言、善行、美思,它旨在培养人人平等的规则意识,而非等级的规矩意识。如此,满足感的均衡化、利益相互依存,人与人之间是一种相互制约的互补互惠关系,不存在根本上的利益冲突,能实现公德与私德的饱和生成,从而达成和实现长期和睦相处的共同愿望。

其次,平等的规则意识一旦被理性的良知唤醒,易守不易破,自然无须支付更多的保障开支维系。平等的规则意识不断凝聚加强,权利与义务一致和责任与权力相符的全民契约关系,必然构建出一个稳定的平等自由秩序。它不但有利于节约教化成本,而且能使强权暴力失去兜售的广阔市场,消灭了制造社会矛盾的源头,维稳大可不必,因此,维护这种价值系统代价低廉、效果最优。公共资源集中于服务民众,而非特权的横征暴敛,整个社会形态趋于文明和谐的方向发展,人类文明的发展成果得以在持久的和平环境中积累、保全和拓展。

在博爱伦理发挥作用的社会里,对于父母而言,生育孩子以延续生命价值是一种天赋的权利,同时,敬畏生命、哺育幼儿是应尽的社会义务;对于孩子而言,珍惜生命以延续生命价值是应尽的义务,赢得尊严与关爱、接受哺育也是一种天赋的权利。父母与孩子之间,链接着本真生命的原始价值与意义,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绝不能用不平等诠释和概括。可见,生活中,倘若有人认为,孩子本该是自己的私产,自己可以任意处置,不能随便打骂孩子了,是因为人的道德败坏了,不能随意支配孩子了,是因为人性沉沦了,实属野蛮透顶、迂腐之极。现代社会里,敬畏生命、尊重个性、崇尚人性,孩子与家长之间,首先是一种相互尊重和爱护的朋友关系,而后才是互相依附的血缘关系,这是新时代新人应该具备的文明素养。在一个阙失平等信仰的价值系统中,‘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犹如女人裹小脚,活在极度的痛苦之中,却以‘时尚’自居,倘若一种陈腐的恶俗陋习能上升为一种文化伦理沿袭千年,在于这种文化观念对人性的恣意麻痹和扭曲,而非其它原因。

正如‘真’之不存,‘假’必泛滥,‘善’之不彰,‘恶’必兴风作浪,等级伦理及等级伦理秩序是外力扭曲人性的产物。这种价值伦理体系的实质就是人性‘伪善论’。‘恶’是如何成就社会流行病的呢?一个社会道德价值沦落,并非人人不识‘恶’,而是人人伪善,繁殖‘恶’的产物。伪善是一种‘恶’,而且是‘恶’的源头,‘恶’中之‘恶’。作为一种社会存在,伪善是任何社会都难以完全杜绝的,但高调‘假、大、空’,低调‘真、善、美’,倘若伪善能成为一种谋生的必备手段,一定是文化因素造成的。此时,与其说伪善不如说行骗,表演文化是伪善的天然载体。正是它,播种和繁衍了一代又一代携带伪善基因的超级病毒。

雪中送炭,‘礼乐’是圣王的旗幡,歌功颂德灾难连绵;恶行善言,‘善言’是欺骗的铺垫,罪罚暴力一往无前。伪善是一种社会流行病,也是一种人性变态灶,它是狂妄的人类阙失自我认知变异的,作为一种观念存在,在中国,它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礼乐观。愚忠、愚孝、愚节、愚知,礼乐观‘学而时习之’的教化功能旨在制造没有筋骨的臣民,塑造人的奴性人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森严、不容僭越,礼乐观‘三纲五常’的罪罚功能旨在打造没有良能的顺民,抑制人的自主能动性。软硬兼施阉割人性,两者一表一里、相互苟且,以维护世袭王权之‘家天下’的等级伦理及等级伦理秩序。表里不一、伪善作恶,谋官驭权、役民盗民,这就是孔丘礼乐观之‘礼本位’的全部内容和真实写照。

子见南子,子路不悦。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论语·雍也第六》)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论语·先进第十一》)礼乐文化的实质就是一种表演文化营造的‘礼本位’传统,它不仅是一种表演文化,更是一种欺骗。这就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文化语义符号孔丘的真实人格与其标榜的‘善言’存在极端反差的根本原因。可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儒宣教的礼乐观不在于能否身体力行而在于迷乱视听,藉此浑水摸鱼、盗名取利罢了,‘祖述尧舜、复推周礼’的孔丘实则一位投机混世、极度虚伪诡诈之伪善人格支配下的道德骗子而已。

‘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圣王情结下的大盗行径,礼乐文化构建的等级伦理及等级秩序是为服务于世袭王权量身定制、打造的,只能靠强权暴力维系。‘法网日密,民命日贱’,劳民伤财的礼乐表演难以掩盖强权暴力的实质。强权暴力失去效用之时,便是‘礼崩乐坏’之日,犹如积沙成塔的溃坝,这种构建在欺骗之上的文化主体永远也无法挣脱王朝更迭、生灵涂炭的历史宿命。因此,它不仅是一种毫无发展前途的‘没出息’文化,也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败家子’文化!

现在看来,孔丘的骗术并不高明,无非是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能意识,以超现实的‘善言’幻象作诱饵,编织臣民社会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伦理价值系统,驱使人们急功近利地追逐眼前利益,以达到谋官役民之最终目的,从而把整个社会推入一个黑暗无底的‘刑治’泥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礼乐的表演固然热闹非凡,但,永远也无法粉饰喧嚣背后的肮脏与丑陋。最难辨的骗子是伪善,最低劣的骗术是愚民,‘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民也。’至此,我们就以孟轲的这句坦言作结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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