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易与不易:道理天下的逻辑程序
变易与不易:道理天下的逻辑程序文\苏小草
何谓‘道’?犹如自然数序中,0、1以及素数的存在规律,它是事物存在的绝对差(个)异性规律,即三极之道的玄同律,其是宇宙存在的逻辑本体,恒在不易,不具有形式逻辑图式。何谓‘理’?犹如自然数序中,合数存在的规律,它是事物存在的相对一致性规律,即对立互补的因果律,其是宇宙存在的逻辑形式,相对变易,具有形式逻辑图式。在自然数序中,0、1以及素数存在于合数之外,素数是合数的因数,合数是素数的积数,‘道’与‘理’的关系也是如此,‘道’存在于‘理’之外,‘道’是‘理’的因,‘理’是‘道’的果。道理者,不易之道,变易之理,对立互补的三极之道也。
(一)文化的历程:探寻现代文明的逻辑程序
人类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这是个令许多哲学家百思不得其解的终极问题,它既是宇宙的始源存在又是终极归宿。正是怀着这种疑问,人类开始探寻宇宙始源逻辑的生成和发展之路,并试图揭示出它的全息逻辑图式。人类历史的发展路径遵循宇宙始源逻辑的展开和开展,全息逻辑的存在决定了几乎所有哲学问题的最终答案。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理)气以为和。’正是《道德经》中的这句话给出了宇宙始源逻辑的终极答案。前半句话揭示的是事物存在的绝对差异性规律:三极之道。其中,‘三极’是指事物存在的差异性规律,或曰:逻辑的差异性规律;‘道’是指事物存在的同一性规律,或曰:逻辑的同一性规律。两者合二为一,谓之:‘三极之道’,它是指事物存在的绝对差异性规律,或曰:逻辑的绝对差异性规律,即宇宙存在的逻辑本体。后半句话揭示的是事物存在的相对一致性规律:对立互补因果理。通常讲,它是一种形式逻辑图式,即宇宙存在的逻辑形式。因此,宇宙存在的全息逻辑图式包涵三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指逻辑的同一性规律‘道’;一部分是指逻辑的差异性规律‘三极’;一部分是指逻辑的相对一致性规律‘对立互补因果理’。三部分完美合成出宇宙的全息逻辑:对立互补的三极之道。
长期以来,人类探寻宇宙始源逻辑内存的道路是蜿蜒曲折,甚至于是背道而驰的,故而正确的逻辑程序展开和开展主导了正确的历史走向,错误的逻辑程序展开和开展主导了错误的历史走向。总的来说,或由于盲目无知或由于机缘巧合,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曾经至少出现过两种截然不同的逻辑程序展开和开展的历史进程。一种是基本正确的;一种是完全错误的。基本正确的逻辑程序展开和开展出一条近乎光明坦直的自由民主之路,我把它称作‘尊道贵德理直’之路;完全错误的逻辑程序展开和开展出一条近乎幽深黑暗的极权专制之路,我把它称作‘悖道离德理曲’之路。下面我分析一下有关上述两种逻辑程序展开和开展的不同路径和相异结果。
一、基本正确的逻辑程序的展开和开展。
1、世界观:绝对差异性——绝对平等性
人类来源于无限的自然,自然的事物是千差万别的,基于此,这一逻辑程序的展开和开展遵循的路径是‘绝对平等性’来源于事物存在的绝对差异性规律。绝对平等性是世界观的载体,它存在于人类的精神价值领域。运用到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和惟一的,而这种唯一性正来源于万千个体的绝对差异性或个异性,正是这种绝对差异性或个异性赋于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平等性,而非等级性。人人生而平等、自由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是‘天赋人权’的终极诠释。
有关上述逻辑程序展开和开展的路径,人类曾经历过相当复杂的探索进程,不只是古代中国原儒孔孟曾存在某种误读,古希腊‘三圣’之苏格拉底也曾深陷泥沼而难以自拔。苏格拉底认为,‘等级性源自差异性’而非‘平等性源自差异性’,这种说法来源于其谬误的基础逻辑认知,甚而造成过不良后果。作为西方人仰慕的先哲,出现这种低级错误是非常令人遗憾的。
2、方法论:相对一致性——相对平等性
人类来源于无限的自然,虽自然的事物是千差万别的,但不同事物之间也存在相对的一致性,基于此,这一逻辑程序的展开和开展中遵循的路径是‘相对平等性’来源于事物存在的相对一致性规律。相对平等性是方法论的载体,它存在于人类的物质价值领域。运用到社会生活中,人类在物质价值领域追求相对的平等性,绝对的平等性存在于精神价值领域。这种情况下,无论物质价值领域还是精神价值领域某种‘平等性’都是存在的,一个是相对的平等性,一个是绝对的平等性。正是由于精神价值领域存在绝对的平等性,物质价值领域相对的平等性不至于演变成绝对的等级性,从而能够有效规避极度贫富不均而争权夺利酿成人权灾难的可能。物质价值领域的平等性是相对的,不是平均主义,适度的等级差别有利于调动劳动者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每一位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人格尊严不容侵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如此,‘天赋人权’能够得到有效贯彻和全面保障。
二、完全错误的逻辑程序的展开和开展。
1、世界观:绝对差异性——绝对等级性
人类来源于无限的自然,自然的事物是千差万别的,基于此,这一逻辑程序的展开和开展遵循的路径是‘绝对等级性’来源于事物存在的绝对差异性规律,绝对等级性是世界观的载体,它存在于人类的精神价值领域。运用到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有等级差别,而这种等级差别正来源于万千个体的绝对差异性或个异性,正是这种绝对的差异性或个异性禀赋于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等级性,而非平等性。人人生而不平等、不自由是‘天经地义’的。这就是‘天赋神(圣)权’的终极诠释。
2、方法论:相对一致性——相对等级性
人类来源于无限的自然,虽自然的事物千差万别,但不同事物之间只存在相对的一致性,不存在绝对的一致性,基于此,这一逻辑程序的展开和开展中遵循的路径是‘相对等级性’来源于事物不存在绝对的一致性。相对等级性是方法论的载体,它存在于人类的物质价值领域。运用到社会生活中,人们在物质价值领域追求相对的等级性,绝对的等级性存在于精神价值领域。这种情况下,无论物质价值领域还是精神价值领域某种‘平等性’都是不存在的,一个是相对的等级性,一个是绝对的等级性。由于精神价值领域存在绝对的等级性,物质价值领域相对的等级性终将演变成绝对的等级性,从而难以规避极度贫富不均而争权夺利酿成人权灾难的可能。物质价值领域等级性是相对的,适度的等级差别有利于调动劳动者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由于人们的精神价值领域不存在绝对的平等性,这种社会不可能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人格尊严,法律沦作权力的奴婢,法律面前亦不可能做到人人平等。低人权保障、横征暴敛和贪腐猖獗是这种社会的常态。因此,在这种社会中,特权阶层财富的积累是迅速的,经济从萎靡走向繁荣也是迅速的,但昙花一现后必然一蹶不振,甚而一败涂地而偃旗息鼓。如此,‘天赋神(圣)权’而非‘天赋人权’能够得到有效贯彻和全面保障最终只能收获‘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灾难性苦果。
以上再现的是两种不同逻辑程序展开和开展的过程,可以发现,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世界观的逻辑程序展开和开展上,而非方法论上。前者在世界观上坚守绝对的平等,主导和支配精神价值领域的活动,而在方法论上追求相对的平等,主导和支配物质价值领域的活动;后者在世界观上坚守绝对的等级,主导和支配精神价值领域的活动,而在方法论上追求相对的等级,主导和支配物质价值领域的活动。可以看到,在方法论上,两者遵循的逻辑程序虽然有些不同,但也有相似之处。一个是相对的平等性,一个是相对的等级性,无论是平等性还是等级性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只不过前者倾向于平等性后者倾向于等级性罢了。但由于后者世界观的逻辑程序与前者完全悖反,导致方法论的逻辑程序在其倾向性的牵引下出现某种剧烈的异常。可见,世界观是历史变迁的决定性因素,而方法论只是次要因素。
事实上,‘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在物质价值领域,任何社会理论体系包括奴隶制大同社会都不强调绝对的等级性,绝对的等级性无法长期保障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这种情况下,物质价值领域不强调绝对的等级性绝不是某种仁慈使然,而是政权合法性的惟一来源。关键在于,不强调绝对等级性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什么,即世界观是什么。前者的出发点和目的在于确立精神价值领域的绝对平等性,点燃精神世界的灯火,驱逐精神世界的黑暗,照亮物质世界的光明;后者的出发点和目的在于确立精神价值领域的绝对等级性,制造精神世界的黑暗,湮灭精神世界的灯火,罗织物质世界的洞穴。
因此,反观中国的历史及其逻辑程序展开和开展出的结果,与世界现代文明相比,我们输在什么地方就一目了然了。等级伦理是中国人坚持不懈的道德观,尊卑贵贱是中国人一往无前的伦理经。前者是世界观的载体,即绝对的等级性是中国人的世界观;后者是方法论的载体,即相对的等级性是中国人的方法论。在绝对等级性之世界观的感召下,中国人相对等级性的方法论滑落入绝对等级性的泥潭,精神价值领域存在绝对的等级性,物质价值领域绝对的等级性在所难免,即特权横行、尊卑贵贱。
等级伦理的世界观,尊卑贵贱的伦理经,没有平等心也就遗弃了本真的灵魂和慧敏。由于中国人的精神是黑暗的,物质也不可能是干净的。成王败寇、巧取豪夺和尔虞我诈,肮脏灵魂下的一切都是肮脏的,这也是儒文化错误逻辑程序展开和开展的必然。至此,可以说,这个世界上,谁违背‘尊道贵德理直’的逻辑程序谁就必将收获无尽的痛苦和灾难,不管它是一个民族还是一个国家!世界是一体的,逻辑是相同的,中国的未来只能是遵循全息逻辑,融入世界、走向现代文明,否则,接踵而至的必然是一场又一场的诡异之梦魇!
(二)多元的社会,多彩的人生
事物均存在绝对的差(个)异性,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它体现的是事物存在的特异性和惟一性,而非等级性。也即是说,作为个异性的逻辑同一性,差异性是事物本质存在的逻辑本体,它标识的是事物先天‘多元’的平等性,而非后天‘一元’的等级性。那么,事物的等级性是如何产生的呢?举例分析如下:
有一筐苹果,青红不等、成色各异。显而易见,每一只苹果都具有绝对的差(个)异性,差异性的存在是个异性存在的惟一证实,它只具有存在本体逻辑同一性先天的平等性,并不具备存在本体后天人为预设的等级性。但受一种主观意识支配,我们往往把寻求事物的相对‘一致性’作为绝对的价值尺度,即衡量优劣的标准,那么,事物就有了等级性。比如,把红色的苹果视作优等,在寻求相对‘一致性’(红色)的过程中,青色苹果就成了劣等,同样,把青色苹果视作优等,在寻求相对‘一致性’(青色)的过程中,红色苹果就成了劣等。最简单的例子:确立标准答案分值的统一考试,目的在于寻求作答的等级。可见,寻求事物的相对‘一致性’并将其绝对化是等级产生的根源。
等级伦理是如何产生的呢?同样如此。把使人者视作优等,并冠以高人一等的‘君子’之称,在寻求相对‘一致性’(君子)的过程中,被使者便沦落为了低人一等的‘小人’;把被使者视作劣等,并冠以低人一等的‘小人’之称,在寻求相对‘一致性’(小人)的过程中,使人者便成了高人一等的‘君子’。逻辑上讲,寻求事物的相对‘一致性’遵循的是对立互补的因果律‘理’,因果是相对变易的,而非绝对不易的,事实上,无论是使人者还是被使者都可能是‘君子’或‘小人’,但,‘道’的绝对性嫁接到‘理’的相对性上,相对‘一致性’的绝对化旨在寻求相对存在的终极价值与意义,将使人者确立成天定不易尊贵的‘君子’,被使者确立成永恒不变卑贱的‘小人’,从而破坏了‘道’的绝对差异性规律和‘理’的相对‘一致性’规律。
现实中,国人总是强调‘道德’,为什么没有道德呢?道理非常简单:‘孝悌忠恕,礼义廉耻’都是相对的命题,受一种道德或价值优越意识支配,寻求事物的相对‘一致性’并将其绝对化,便形成了等级伦理,制造出奴性人格。在此之下,平等信仰和自由精神的普遍阙失,真正的道德也就不复存在了。可见,受一种主观意识支配,寻求事物的相对‘一致性’并把相对的命题绝对化,是等级伦理产生的根源。一个在思想文化上总是强调相对‘一致性’并将其绝对化的社会,即集体主义社会,一定是等级社会。
多元的社会,多彩的人生,事实上,事物均存在绝对的差(个)异性,关于这一点,任何人都是无法否认的,但,据此推论出事物存在必然的等级性,则是极端荒谬的。社会生活中,差异性体现在每个人的劳动能力和分工不同,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互利互惠劳动交换关系,而非尊卑贵贱的等级关系。尊卑贵贱的等级关系,是受一种道德或价值优越意识支配,抹杀人的绝对差异性,寻求事物的相对‘一致性’并将其绝对化的产物。它是一种以牺牲个体体认的独立人格与尊严为代价,强权‘一致’或‘一致’强权的社会体系结构。一个集体主义为主流意识的社会,必然是个人人不平等的等级社会,因为,它践行的是寻求相对‘一致性’的‘筛子’;一个个体主义为主流意识的社会,必然是个人人平等的自由社会,因为,它践行的是尊重绝对差(个)异性的‘筐子’。因此,平等之道、自由之德,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必然是个尊重差异性、尊重个异性,尊重多元化价值选择的自由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平等与自由之间是互相促进的,不存在理论上的矛盾和实践上的冲突。倘若有人认为,一个统一思想和行动,寻求相对‘一致性’绝对化的社会,才可能是‘人人平等’的自由社会,实在是一种思维错觉。现实中,不难发现,这样的社会必然是个扼杀人的自主能动性和创造精神、彻头彻尾的集(极)权等级社会,并演绎一部弱肉强食、成王败寇‘人吃人’的悲惨历史。
在中国的主流文化语义符号里,往往把寻求事物的相对‘一致性’作为终极的价值理想和目标,并直接导致相对‘一致性’的绝对化,殊不知,正是它编织了等级伦理的绳索,并把我们紧紧捆绑在了难以挣脱的牢笼之中。我们渴望平等,却用相对‘一致性’的绝对化打造出等级;我们追求自由,却用相对‘一致性’的绝对化创生出禁闭;我们自以为‘道德’,实则无道又缺德,自欺又自虐。这一切,皆源于我们愚钝的惯性思维和陈腐的思想文化观念作祟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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