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 发表于 2016-5-30 03:18:11

孙锡良:破解“为官不为”,只有一招最合

  新中国成立后,带着一股建国热情,曾经出现过一段“为官敢为”的时代,后来又经历了很长时间的“为官腐为”的时代,时至今日,似乎又到了“为官不为”的时代,有关方面想了很多办法,用了很多大招,但老百姓并不十分满意,“为官不为”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有转癌的迹象。

  针对这种现象,有人认为是反腐动了官员的利益所致,有人认为是官员待遇太低所致。如果说反腐导致官员集体不作为,那有些太牵强,因为任何一个为民的执政党都不可能用腐败来换取官员作为。如果说是待遇太低所致,那解决问题并不太难,把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待遇摊开来比较一下就行,真是待遇低了,加上去便是。

  在我看来,“为官不为”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出在用人机制上面,用人机制有革命,官风才有新貌,用人机制不敢有革命思维,靠压、靠逼、靠钱都解决不了问题。

  当前选人用人的主要模式:

  1、领导相中式。各级,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看中了谁,谁就有未来,既有上下级相中的,也有越级相中的,还有大跨度相中的,跨度越大被相中的人,其上升安全系数越高。至于某个人为什么会被相中,原因很多,除极少数确因能力突出被相中外,大多数都可以用“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来统括,这里面的“关系学”在中国不言自明。

  2、组织培养式。在中国,只要是公职单位和部门,选人用人都离不开组织,大单位、小单位都有自己的“培养对象”,组织上已经考察并被纳入“干部梯队”的人,只要不犯大错,在干部轮替中必然会获得自己的位置。谁能成为组织培养对象?这里面学问也很大,部分是靠显赫的背景,比如说留洋背景,比如说“上面有人”的背景,比如说属于某一“系”的背景,比如说名校背景,等等。组织想培养的对象不一定是群众满意的对象。

  3、梯队用人模式。有些技术性较强的部门单位,比较需要承上启下的传帮带,不能随意安插用人,那么梯队用人模式就较普遍,比如说大型国企的中间层次的干部,逐级晋升的传统一般不会大变,只要你愿意坚守,只要你有一点管理能力,迟早都能混到某个位置。

  4、空降用人模式。空降用人属于自上而下的用人模式,表面看,这会增加被用官员的权威性,其实,更多地会让群众得出一个结论:用人不关下面的事。县里有人,你在镇上就好混,市里有人,你在县里就好混,省里有人,你在市里就好混。大家的眼光都习惯性朝上看,省里的一个科员到了县里就象钦差大臣,被前呼后拥地侍候着,因为这位“大臣”很可能就是未来的“空降对象”。

  我暂列举这几类,如有落选,当属鲜类,总结起来讲,上述用人模式就一句话:官决定官路。

  这几类用人模式会制造一个什么效果呢?大概是以下几种情况:

  1、养稳官。一旦自己被相中,一旦自己已经成为“培养对象”,求稳就成为很多为官者的共同心态,求不出大事,求不出大乱,求不出大波折,为了避免这些大问题出现,他们就不愿意干大事,甚至有时也不愿意想大事,一干事就要出错,干大事就更容易出错,甚至会受到攻击和诽难,处理不好,升官不成,还会丢官。既然这样,求稳不就是最好的策略吗?求稳,在中国还容易被解读为“有城府、有远见,懂政治”。

  2、养庸官。求稳的官员不一定无能,多数是患得患失,政绩难出,也危害不大。而部分庸人被相中或被列入组织的“培养对象”,他会害人,庸人为官,不但自己不作为,而且不让他人作为,他会打压一切超越自己的能人,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一个庸官主政一方,会造就一方的官员全成废物,谁也出不了头,谁出头,谁倒霉。

  3、养恶官。有些官员,一旦被越级相中,一旦成为某条线上的成员,一旦被列为培养对象,他会认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当某些人可以用“背景”为自己护身的时候,他会视法律为儿戏,他会视周围的人于无物,他会视群众为玩偶。恶官一旦得势,不但自己恶,而且还会带坏一批人随同他一起作恶,因为其他人不自觉地会依附于他,为将来的前程积累点情感基础。

  4、养奸官。被相中、被列入对象、已进入梯队的人,不一定都能如愿,还是存在某种程度的竞争性,至少在位置的理想性方面还是有很大差异,如果想谋得自己的理想位置,还得有很多很多的“官场手腕”,有公开的,有不公开的,有按规则的,有不按规则的。在这种不全透明的竞争中,会出现相当多的奸官,他会不择手段地以打倒他人为第一原则,他只追求自己的“赢”。

  有人认为,反腐败成功了,“为官不为”的现象会得到改观。我不太认同这种看法,这种理想主义在中国很难成为现实。事实上,“为官不为”本身就是更大的腐败。表面看,为官不为只是不太动用权力,而从本质看,不用权力就是在用一种专制的权力。凡法律赋予的权力,为官作为是一种义务,如果不为,则违规违法,该有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谋福祉的,官员放弃自己的权力,也就放弃了为人民谋福祉的义务,一旦一把手放弃权力,他会制约下面的权力都无法展开工作,在中国,某层级一把手若不允许做某种探索,下面没有谁敢动。从某种意义上讲,“为官不为”在很多情况下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失要远大于个别官员腐败对人民造成的损失。

  为官者不为,怎么办?

  靠文件?靠打压?靠威慑?靠加薪?靠荣誉?靠许诺?

  我看,上面的那些东西都靠不住,要靠,就只能靠一样——群众。官决定官的未来,小集团、帮派系永远不可破,顶多就表现为隐性而已。如果某人已经被公认要进入县委常委班子,他的后面不是自然而然地跟着一班人吗?

  大家不妨从小单位到大单位、从国企事业到公务员的用人脉络展开想象,是不是能得出一个很有代表性的结论:选人用人跟群众关系不大。

  中国要破解“为官不为”的官场顽症,唯有依靠人民群众,唯有改变现有的用人机制。靠人民群众,如何靠?我认为,真实的民选是关键一环,离开这一环,所谓依靠群众也会沦为形式,真选与假选是有本质区别的。

  一提到民选,很多人就会联想到外国的选举文化,我也不例外,我不排斥这种文化,关键是如何推广这种文化,在多大范围内应用这种文化,我们不盲目迷信选举万能,但也不能陷入一提选举就磕牙打颤的程度。

  有很多人总是拿村民选举混乱来否定选举的不可靠,我本人也不认同,虽然农村选举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也存在黑恶势力局部操纵的情形,但是,这并不能代表农村选举的整体情况,只要坚持推行选举文化,只要能坚持依法治国,农村的选举结果会越来越能体现“三公原则”,要有这种信念和决心。

  除了农村,其它单位部门有没有选举程序呢?有。我看到过,也参与过。然而,你的“参与”真实性如何?选人用人真是群众选上去的吗?大家想想看。

  我的最后建议:中国几千年的“官用官模式”从来无法破解“为官不为”顽症,杀一批、废一批都毫无效果,破解“为官不为”,思想和机制上必须调整到依靠人民群众这个基本立场上来,在尊重宪法和不改变现有治理架构的前提下,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有效运用“选票用人”是长治久安之策,暂不适合用选票决定的关键用人也应该具有“意外性”,决不能让任何人成为“公认”的人选。2017年是中国用人革命的关键一年,突破选点应给世界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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