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 发表于 2017-2-13 02:07:34

郑和朋:官员请吃穿山甲会判10年吗?

  去年,新京报报道的“河南大学生闫啸天家门口掏鸟窝获刑10年半”一事,经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案最后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辉县法院判决、新乡中院刑事裁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适当,闫啸天父亲闫爱民的申诉理由不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据悉事件中的学生闫啸天,在家乡和朋友王亚军在树林内猎捕了十余只燕隼及隼形目隼科动物,并通过网络将燕隼卖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他们掏的鸟是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很显然,法院这样的判决是起着标榜的作用,对珍惜动物起着保护作用,但判10年来讲,在量刑方面显然重了一些。纵算其父为其喊冤,但最后依然维持原判,可见在保护珍惜动物的律法上,中国的法律是相当的正义。然而无独有偶,近日,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发生之后,不由让人想起去年这起掏鸟窝事件,而对穿山甲来讲,也属于二级保护动物。我不知道,涉及的官员又会判以何罪呢?如果说掏鸟窝一案有先例可寻,那么吃穿山甲一案,更是要依法判决了。因为在保护珍惜动物问题上,官员要起带头作用,而今却带头吃二级保护动物,这分明是在给社会树立坏榜样嘛!像这样的官员,岂能不重判呢?

  据新消息称: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的调查已经有了结果,经纪委核查只有一名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参与了这起事件,而且官方称李宁已于去年5月因涉嫌受贿被逮捕。李宁已逮捕,但不知道微博中提到的黄书记又是何许人也呢?因此,我希望当地纪委不要逃避这个问题,去做一个正面的回答。因为对民众来讲,很想知道“黄书记”是何方神圣,像他这样干部带头吃二级保护动物,真是扬我官员之威名呀!

  其实,对于中国来讲,像这些公共事件往往对社会起着标榜的作用,人们会做起了对比,如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所掏的鸟窝是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依法判10年;而现今官员请吃穿山甲,也属于二级保护动物,依常理推断来看,依法应该比掏鸟窝要重。掏鸟窝是有不知情的性质,而吃穿山甲是明知故犯。为此,人们想知道,这次官员是否也会被判10年,还是最后不了了之呢?

  大家都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的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被官员吃掉的穿山甲亦是二级保护动物,那么在量刑是否是一样呢?很多年前,民间就流传着一句话:“法律是百姓的枷锁,官员的玩偶。”为此,我希望通过此公共事件可以去改变一点过来,既然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那么官员吃穿山甲,岂能又一避言之呢?

  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否公正,要从治官做起,若惩治官员要严,依法办理,那么民众便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若法只对民,对官起不了作用,那么就失去权威,让民众心中荡然无存。为此,在同等犯下的“罪行”,我希望,掏鸟窝案和吃穿山甲要一视同仁!当然,这些官员吃山甲会不会被判10年,是笑话,还是树立法律的公正,我们故且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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