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朱明国本可做好官,却贪2亿多
5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朱明国收受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总计2.32亿元人民币,若全是100元面值大约重2.7吨。因此说明,笔者上月撰写的《朱明国家藏十车钞票黄金,靠谱吗?》一文质疑有理。当然,媒体报道朱明国所住的别墅里面供奉了多座佛像,有一间陈列室,挂满了朱与领导人的合影,我以为还是可信的。因为曾跪拜王林“大师”的朱明国,供奉佛像很正常;而“巨贪”朱明国因为自感不安全,挂与领导人合影以抬高高身价,也符合官场通行做法。
对于朱明国,笔者也已关注多年。这名1957年5月出生于海南五指山农村的黎族干部,基本上没受过良好的中学以上教育,能晋升正省部级行列,已经是奇迹了。朱明国的晋升轨迹,应该与海南设省让干部“水涨船高”有关。他1982年还是公社书记,正科级干部,可16年后就成为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其间还有5年脱产学习,从副厅级到副省级,仅用了4年。不过起诉书显示,其贪腐行为发生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期间,与此前快速升职无关。
最早关注朱明国还是“乌坎事件”,这也是朱明国至今仍被媒体津津乐道的“政绩”。 2011年9月21日上午,广东汕尾乌坎村400多名村民因土地问题、财务问题、选举问题对村干部不满,到陆丰市政府上访,事态此后几经反复和变化。12月20日,时任省委副书记的朱明国率领省工作组来到乌坎处理危机。《南方日报》的报道称,朱明国来到乌坎村,就拿起扩音器向村民高声喊话,宣布乌坎村的老百姓主要诉求是合理的,个别干部在工作中也确实存在问题。同时他还承诺保证反映问题的村民的安全。一位乌坎村村民回忆称,朱明国一到村里,首先化解了当地官民对峙的局面,而且愿意和村民沟通,使得事态很快平息。此后,朱明国还两度回访乌坎,促成了当地多项民生工程。对于这名省里来的高官,村民们的评价普遍是正面的。
朱明国能够较为圆满地处理“乌坎事件”,应该与他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并多年在基层工作履历有关。有意思的是,朱明国还是一名具有个性,说话相当率直的官员,这也是笔者喜欢的类型。比如广东省开展“三打两建”工作会议上,担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的朱明国就直言“我们要有这样的决心和魄力,谁欺行霸市就让谁身败名裂;谁制假售假就让谁倾家荡产;谁搞商业贿赂就让谁家破人亡!”
对维稳工作,他也有独到的看法。朱明国曾经指出,有些地方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是因为“顶层设计”出现问题,比如一些政策法规陈旧甚至不合理、对权力的约束力度不够、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的渠道不畅等。他称,维护稳定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体制改革。
针对互联网管理,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朱明国指出,新媒体环境下,应主动出击主动发声,不能只是“删”、“封”、“堵”三板斧,在网络宣传上要有突破。
朱明国也曾高调反腐,曾留下著名语录“要预防贪官摔在批地上、倒在高楼下、毁在红包中、垮在买卖关、死在路桥边、烂在色情里”。
虽然贪官都有“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共同特性,但我相信若有一套科学完整的监督机制,让朱明国的善性得到尽可能的发挥,恶性受到尽可能的抑制,我相信他是可以做一名好官,在老家是可以光宗耀祖的。可在贪腐只会“小概率”马失前蹄的大环境下,抱着侥幸心理的朱明国却敛财超过2.3亿,成为巨贪,对他个人而言绝对是悲剧。
针对检方指控,朱明国也与绝大多数巨贪一样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我一直想不通,这些高官一辈子即使“吃喝玩乐”也不愁没人买单,自己的影响至少庇荫好几代,冒着“蹲大牢”的风险贪这么多钱干什么?朱明国现在的心情正如赵本山小品所说:人这一生最最痛苦的事你知道什么吗?是人活着呢,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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