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娃:农民义务放露天电影被叫停不合法规么
据南国早报的消息说,2007年,广西省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农民罗衍宗,花五百元买了一台二手放映机,在自家门口撑起银幕,为村民放电影。十年间,他走村串巷,为十里八乡的村民义务放映电影。村民们说:“老罗是个好人,我们支持他。”当地官员也承认:“罗衍宗干了件好事。”但是在2016年12月26日,罗衍宗被取消了放映资格,让罗衍宗想不通的是“为何做好事,也会有人阻止?”作为当地电影放映的主管部门,钦北区文体局放映站负责人的解释是公开放映电影,必须申请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有相关章程,并在固定的场所经营。这样一来,对于这位村民义务放映员罗衍宗因为没有证件而不合法合规,如果年后继续放映或将会被查处。的确,如果说罗衍宗当初放电影,是为了实现儿时梦想,但接下来的坚持,或许离不开村民的支持与认可。在附近的村庄,许多村民尊称他为“罗叔”。对此,罗衍宗乐在其中,满满的成就感。罗衍宗和记者谈了不少他帮助过的人,做过的好事。若说从刚开始纯粹放映免费电影,到后来义务宣传各种国家政策,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罗衍宗以放电影为依托的公益活动,越做越大,影响也越来越广。很多民间自发的公益活动,往往能体现出公众投身公益的热情,是对“官办公益”的有益补充,而十年来却让罗衍宗走村串巷地免费为村民放电影,客观上填补了基层政府文化服务上缺位,活跃了农村的文化生活。
即便如此,若是说到官方应该对于这些民间公益活动进行引导与鼓励,并且提供必要的帮助,包括为其办好经营许可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而不能简单叫停与取缔,否则会扑灭公众的公益热情。在该新闻中可以看到,最多时有超过十人参与到罗衍宗的团队,而他本人也成了当地一名颇有影响力的“民间话事人”,在当地附近村民遇到困难,都希望罗衍宗能帮忙反映一下,他对此也乐此不疲。而且,这位村名义务放映员罗衍宗的做法,获得过当地有关部门认可。而且在前些年里,多家新闻单位接连对罗衍宗进行了报道。接受公开采访时,当地各级各部门的干部都对他的行为进行了表扬。
但是,罗衍宗义务为村民放十年露天电影被叫停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一片哗然,据统计,网易新闻跟贴一万零三百六十四条,有三万三千六百八十四人参与讨论话题,综合社会各界评说,公众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镇政府的做法是否过于简单粗暴,罗衍宗的行为是否值得称颂,政府部门在对露天电影的管理上应当有所作为等等。其中也不泛有着褒扬罗衍宗免费播放的电影,只要拷贝来源合法,其行为并不违法。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罗衍宗耗费大量精力、金钱免费为村民播放电影,为村民提供精神食粮,其行为是义举和善举,值得提倡和褒扬;而另一方面罗师傅为了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既不收费又不提出任何要求,义务放十年露天电影,理应得到当地政府大力支持,点赞罗师傅无私奉献精神!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是在于这位十年坚持为乡亲们免费义务放电影,给乡亲们带去的不仅仅是丰富了大家的文化生活,也和国家提倡送电影下乡的精神相辅相成,政府不应该一味的取消或叫停,而是加以正确引导和规范,弥补农村精神食粮不足岂不更好。罗衍宗的公益行为值得学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帮助弱势群体,义务宣传法制知识,是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表现。但在针对弘扬正能量的同时,缺少明确的方向,政府应该多给予正确引导、支持,让他在公益事业上有更好的发展。
换句话说,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妥善处理,或协助罗衍宗完善手续。为人民服务不就是应该从小事做起吗。这件事情上也折射出少数地方政府办事尽显教条主义。呼吁我们的职能管理部门,在“被”字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出露天电影的管理办法;在“被”字后做好善后工作,少一些像“农村电影队”被“叫停”的无奈。在对于文化的宣传,只要有利,国家以及宣传部门是应该提倡的。而且义务做好事不难,难在长期的坚持,在没有城市高档电影院的农村,只有本地农民自己的电影队在默默地一直坚持着。
应该说,对于播放的电影中可能是他们早就看了无数遍,早就烂熟于心的“老电影”。看电影已经是他们和赶集一样的交流休闲娱乐方式了,露天电影不关乎其他,要的就是一份情怀。可是仔细想想也是,却也有评论者认为这种不符合法律途径的行为本来就是要禁止,即便是义务放电影,也要依据我国法律类里面没提到我国人民有义务自行为别人放映电影的规定。一时间也有人说这是“愚昧无知的”,若说没有版权意识,况且想目前的环境里还这么多法盲聒噪,诸如像目前的国人素质低下,由此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任重而道远了都。所以说,这法理不外乎人情,如果有政策规定,相关部门应该将此事合法合规化,做好安全保障,并且给放映员适当补贴,这样明显比一刀切更合情合理,皆大欢喜。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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