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秦王朝的依法治国
作者:佚名王法
法家教父荀子说:君子者法之原也,君主是实行法治的根本。徒弟商鞅,韩非子主张以法律为准则统治人民,把君王的意志形成法律,称为“王法”。王法即是奴役百姓的严刑峻法,王法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和手段,是权贵伤人的利器,流氓治国是为了自家利益,富国强兵梦。法家思想的核心目的就是建立起皇权至上的中央集权政治,开启了中国两千余年的君主集权统治。
君主掌握了最高权力,也就掌握了是非标准,掌握了真理。秦王朝只有王法,所立之法就有可能是罗织各种罪名的恶法。设立各种口袋罪,打着依法的口号耍流氓,一副流氓嘴脸。秦始皇在世时,他的统治已经在崩溃,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暴政让逃亡山林落草者不可胜数,直至群盗满山。像刘邦赶往骊山,修建秦始皇陵在芒砀山落草,秦15年即告覆亡。依法治国就是依法专制,王法不可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越严酷,百姓越深受奴役之苦,秦王朝是地地道道的黑帮社会。施行暴政是专制的遗传基因,也是一切专制的核心。专制制度是世界上最自私的一种制度。搞专制就是要维持特权制度,也就是维持不公正的制度。艾因?兰德:这不是一个社会,而是一个通过帮规组织起来的暴民集团。
《商君书》、《君主论》阐述的依法治国,就是流氓政治。法家成为祭坛上牺牲品的命运表明这类是什么货色,用残酷刑律去震慑百姓,与公平正义无关,法家思想就是想尽办法整人,长期靠欺负人为生。
官官相护
公务员置身两张关系网之中。一张是显形的,即体制性的组织网络。在中国,法律未必比权力大,道理更无法与权力相提并论。一张是隐形的,超越组织关系的个人关系网络。这种政治制度与儒家思想,家国同构的伦理本位,吃人的礼教紧密联系在一起,一切可以结为纽带关系的宗法血亲价值观,来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处理社会关系,宗法文化孕育专制,永远停留在丛林法则。中国人维系人际关系靠的是人情面子,人情大于王法。
各级官僚只需对上级负责,不必面向民众,更无须对民众负责,唯上是从,人治大行其道,对权力服从与膜拜,家长制,一言堂,集权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因此出现,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对百姓严刑峻法对官员徇私枉法, 官员之间相互包庇联合起来欺负百姓,穷而无告的人处在官吏的淫威之下,他们没有任何诉苦伸冤的机会,得到的只有镇压打击,甚至让百姓承担官员失职的责任。百姓如果拒绝王法,用东北土匪座山雕的话:我插了你。中国人在官府面前逆来顺受,噩梦的开始。秦始皇对廷尉、御史、中尉的坚强领导,见不到一束阳光的照射。秦朝百姓一边领补贴唱高渐离谱写的《秦颂》,一边快意情仇听衙门里黑打黑传来车裂嫪毐及其党羽的惨叫,冷漠地看着朝庭里腐反腐坑儒的忏悔表演。
在残酷暴力统治下,中国人缺乏自尊心,冷漠、自私、麻木,民众没有气节和力量反抗皇权。王朝如果有公平正义就不会出现愚民对圣君指望不了就指望清官,清官指望不了就指望侠客,侠客指望不了就寄托于鬼神出来主持正义的聊斋。
艾因?兰德:政府不再是人民权利的保护者,而是成为最危险的侵犯者;不再是自由的保护者,而是一种奴役的体制;不再使人民免受武力的威胁,而是首先使用武力对付人民;不再是人们之间关系的协调者和基于社会准则的服务者,而是成为用威吓和恐怖手段控制人民的工具;它不倚仗法律,对社会资源的支配来源于官僚机构的任意决断.......我们发现了一种奇怪的颠倒:政府可以做任何它想做的事,而公民只能在得到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做。这是人类历史上由野蛮力量控制的最黑暗的时代。
秦王朝的社会政治进程与普世价值完全对立,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无关,与民主宪政背道而驰。
斯密和杰斐逊都把政府权力的集中看作是对老百姓的巨大威胁;他们认为,不论什么时候都应该保护公民免受政府的专制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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